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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帮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
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赖喜隆先生、赖凯先
生、范德波先生、付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钟洪
明先生、李越冬女士、吴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各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
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洪明先生、李越
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孟强先生尚未取得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越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
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
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腾文女士、李新
卫先生、张爱民先生任期已满六年,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张腾文女士、李新卫先生、张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
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赖喜隆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75 年至 1976 年,曾任四川省双流县通江镇沙堰村一社社长、四川省双流县
白家(新兴)乡工作队工作组长;1976 年至 1981 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
军区守备一师二团服役;1981 年至 1983 年,历任四川省双流县机投中学教
师、校长;1983 年至 1993 年,任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沙堰村党支部
书记;1993 年起,曾任四川隆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
金雁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蜀凯实业执行董事、成都通达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成都双流自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都龙基置业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成都锦江中央花园市场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重庆裕圣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成都成龙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
都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领秀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市中
央花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绿岛(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赖喜隆系公司创始人,自设立起至今任盛帮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长、成都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四川德高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省金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斯美瑞教育咨询
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武侯区中央花园幼儿园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赖喜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81,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93%,与赖凯先生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喜
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赖凯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至 2017 年,任四川隆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 年至 2008 年,任
成都禾创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08 年至 2010 年,任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任四川国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2004 年至 2010 年,任盛帮有限董事;自 2010 年起至今任公司董
事;自 2012 年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并任盛帮双核执行董事;自 2018 年起至
今任贝特尔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赖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8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6.09%,与赖喜隆先生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凯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范德波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
1994 年至 1998 年,任成都模具厂技术员;1998 年至 2006 年,任成都通达技术
部技术员、部长。2007 年至 2012 年,历任盛帮有限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任成都盛帮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自 2012 年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范德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7%。范德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

    4、付强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
年至 2006 年,任成都通达销售部副部长。2007 年至 2010 年,历任盛帮有限业
务员、销售部副部长、销售部部长;2010 年至 2012 年,任公司销售部部长;
2012 年至 2017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任成都盛帮特种橡胶
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 2017 年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付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9%。付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钟洪明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科研与教学工作,
现任四川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
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
司、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钟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钟洪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李越冬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法国里昂商
学院 DBA 校外导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研究员,美国
CPA,首批财政部国际高端会计人选,内审之友特聘首席咨询专家顾问,四川省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审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四
川省应急管理学会专家,成都市检察院专家,成都市商务委咨询专家等。曾是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连续两届审计署境外司联合国
项目审计人员(参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审计)。曾担任科
伦药业、高新发展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四川
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微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越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越冬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吴孟强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8 年 1 月至今在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兼任四川省电子学会新能
源技术专委会主任委员、四川省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系统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理事长、四川省科技协同创新促进会碳中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清
洁能源产业联盟储能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新材料产业生态圈联盟专家委
员会常务副主任等。
    截至本公告日,吴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孟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