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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帮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2022-10-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上 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34,362,400.00 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94,193,291.48 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440,169,108.52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1710008 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资金

   1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                        10,808.82           10,808.8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84.44            5,784.44

   3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85.02            2,085.02

                          合计                                      18,678.28           18,678.28


      二、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
告》(众环专字[2022]1710071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6,504,841.39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6,504,841.3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金额       已投入金额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
  1                              108,088,200.00    108,088,200.00 2,513,997.61       2,513,997.61
         系统改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844,400.00      57,844,400.00    1,817,818.60    1,817,818.60

  3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850,200.00      20,850,200.00    2,173,025.18    2,173,025.18

             合计                186,782,800.00    186,782,800.00 6,504,841.39 6,504,841.39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
用。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71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6,106,046.21 元,本次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6,106,046.2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
 序号        费用类型              总额                            本次置换金额
                                                     付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             82,332,528.30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339,622.64      3,915,094.34      3,915,094.34

   3    律师费用                  3,160,377.36      1,698,113.21      1,698,113.2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                              3,679,245.28                 -                  -
        披露费用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81,517.90        492,838.66        492,838.66

           合计                  94,193,291.48      6,106,046.21      6,106,046.21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中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
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以及支

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2,610,887.60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12,610,887.60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行申请中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
资金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2,610,887.60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71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帮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12,610,887.60
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盛帮股份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竞婷                 李学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