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盛帮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3-04-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34,362,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169,108.52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2〕171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
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              10,808.82          10,808.8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84.44           5,784.44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85.02           2,085.02
                       合计                          18,678.28          18,678.28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16.9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5,338.63 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超募资金,公司本
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
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3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
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
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
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
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造成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审批不超过 4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39,000 万
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
用总额不超过 3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竞婷                 李学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