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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帮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2023-04-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
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原则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盛帮股份
拟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已审批的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
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
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购买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
种: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的券商集合理财产
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
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此类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
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
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作业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通过将公司短期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已审批的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
为自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
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上述资
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
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已审批的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可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竞婷                 李学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