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帮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前任独立董事张爱民)2023-04-24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爱民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期满离任,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共参与董事会 7 次、临时股
东大会 5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
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
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治理机制评估报告
同意
29 日 十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同意
24 日 十六次会议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28 日 十八次会议 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
同意
24 日 十九次会议 意见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
同意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同意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
2022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独立意见
月 24 日 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同意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同意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
同意
意见
三、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
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新一届董事会各提名人任职资格等议案
并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发展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行业发展态势
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
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
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
义务。
3、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
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 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及
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爱民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