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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2-06-1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国枫律证字[2020]AN211-2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目 录
释 义............................................................................................................................ 2
引 言............................................................................................................................ 6
正 文.......................................................................................................................... 12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2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5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5
四、发行人的设立...................................................................................................... 2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5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2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51
八、发行人的业务...................................................................................................... 6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91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99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05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0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10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11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15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22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29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130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30
二十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合法性................ 133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34
二十三、结论意见.................................................................................................... 134
附件:行政处罚汇总表............................................................................................ 136




                                                             3-3-2-1
                                  释 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
               指
普瑞眼科            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系
普瑞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
北京华德       指   北京华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德销售       指   北京华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系北京华德的分公司
合肥普瑞       指   合肥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昆明普瑞       指   昆明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乌市普瑞       指   乌鲁木齐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昌普瑞       指   南昌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兰州普瑞       指   兰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兰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雁滩门诊部,系兰州普瑞的分公
兰州雁滩门诊   指
                    司
上海普瑞       指   上海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普瑞       指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昶明       指   成都昶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武汉普瑞       指   武汉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普瑞       指   天津河西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河西区祥云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祥云皮肤病医院有
天津祥云       指
                    限公司”“天津祥云医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普瑞
哈尔滨普瑞     指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福瑞灵     指   重庆福瑞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益瑞       指   上海益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郑州普瑞       指   郑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济南远实       指   济南远实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亮康       指   山东亮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西安普瑞       指   西安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贵州普瑞       指   贵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眉山普瑞       指   眉山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乐山普瑞       指   乐山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门诊       指   合肥普瑞眼科门诊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兰州眼视光     指   兰州普瑞眼视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庐江门诊       指   庐江普瑞眼科门诊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沈阳普瑞       指   沈阳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马鞍山昶明     指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
长春普瑞       指
                    司
福州普瑞       指   福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3-3-2-2
上海昶灵       指   上海昶灵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疆微观       指   新疆微观视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参股子公司
                    济南普瑞儿童眼病与视觉运动研究所,系发行人控制的民办非企
济南研究所     指
                    业单位
四川研究所     指   四川普瑞眼病防治研究所,系发行人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兰州研究所     指   兰州市普瑞儿童眼病研究所,系发行人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阜阳普瑞       指   阜阳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全资子公司
德阳壹心       指   德阳壹心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参股子公司
普瑞投资       指   成都普瑞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齐心致胜       指   西藏齐心致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
                    扶绥锦官青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齐心致
扶绥锦官青城   指
                    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长青树         指   西藏长青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
                    扶绥正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长青树投资
扶绥正心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昶明同程       指   西藏昶明同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
                    扶绥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昶明同程投
扶绥正德       指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福瑞共创       指   西藏福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
                    扶绥福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西藏福瑞共
扶绥福瑞共创   指
                    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红杉铭德       指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广州达安京汉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
达安京汉       指
                    股东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领誉基石       指
                    东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
马鞍山基石     指
                    的股东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
芜湖毅达       指
                    股东
                    重庆金浦二期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重庆金浦       指
                    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朗玛七号       指   朗玛七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朗玛九号       指   朗玛九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
国寿成达       指
                    人的股东
                    国药君柏(山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国药君柏       指
                    人的股东
                    道远长融壹号(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道远长融       指
                    发行人曾经的股东
                    厦门道远明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曾经的
道远明叡       指
                    股东
普瑞科技       指   北京普瑞世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3-3-2-3
上海灵锐       指   上海灵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广州视景       指   广州视景医疗软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重庆爱瑞灵     指   重庆爱瑞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LING RUI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灵
香港灵锐       指
                    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康益医疗       指   广西康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美益观门诊     指   乌鲁木齐普瑞美益观眼科门诊部,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重庆世瑞       指   重庆世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上海瑞远       指   上海瑞远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普瑞共创       指   成都普瑞共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上海徽视瑞     指   上海徽视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瑞翔春天       指   北京瑞翔春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长沙普瑞       指   长沙普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欣普康         指   北京欣普康科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广州鑫视康     指   广州鑫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州世瑞       指   广州世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鲁南眼科       指   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本次公开发
               指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740.4762 万股
行、本次发行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40.4762 万股并在创业
本次发行上市   指
                    板上市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保荐机构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锋评估师     指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招股说明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指
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天健
《审计报告》   指
                    审[2020]8038 号”《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天健
《内控报告》   指   审[2020]8039 号”《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出资事宜于 2016 年
《验资报告》   指   11 月 1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446 号”《成都普瑞眼科医院
                    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
                    中锋评估师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宜所涉及的股东权益于
《资产评估报        2016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中锋评报字(2016)第 107 号”《成都
               指
告》                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发行人章程、
               指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3-3-2-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法》
 《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法》
 《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则》
 《编报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
                指
 12 号》             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环保局         指   环境保护局
 卫计委         指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健委         指   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药监局       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改委         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中国、境内     指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3-3-2-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国枫律证字[2020]AN211-2号


致: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法律顾问合同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引 言


    本所于2005年1月由成立于1994年的原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重组设立,并

于2015年1月更名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本所业务范围包括提供公司、金

融、证券、税务、知识产权、涉外投资、仲裁及诉讼代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次签字律师的简介如下:



    金俊律师   先后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公司证券法专业)。金俊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曾经或正在为山东省药

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瑞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宏韵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自所(北

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风险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华控股财

务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企创投投
                                 3-3-2-6
资企业(中外合作)、北京天狼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必可测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大诚太和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海维模具有限公司、深圳架桥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深圳前海万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梁黄顾(深圳)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联

域光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改制上市、再融资、并

购重组、债券发行、股权转让、外商投资、私募投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多个

方面。

    金俊律师的联系方式为:联系电话:0755-23993388,传真:0755-86186205,

E-mail:jinjun@grandwaylaw.com。



    刘斯亮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自从事律师工作

以来,先后为包括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嘉捷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莱

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民智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上

市、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改制、

发行上市、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多个方面。

    刘斯亮律师的联系方式为:联系电话: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

010-66090016,E-mail:liusiliang@grandwaylaw.com。



    赵耀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自从事律师工

作以来,先后为包括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

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改制、发行上市、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方面。
                                   3-3-2-7
    赵 耀 律 师 的 联 系 方 式 为 : 联 系 电 话 : 010-66090088/88004488 , 传 真 :

010-66090016,E-mail:zhaoyao@grandwaylaw.com。



    为做好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服务,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到发行人所在地驻场开

展尽职调查、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方面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

报告。

    本所律师上述工作过程包括:

    1.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双向交流,本所律师向发行人介绍律师在本次股票

发行与上市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工作内容和步骤,发行人指派专门的人员配合

本所律师工作。

    2.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查验计

划,并按计划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有关方面的事实进行查验,了解发行

人的法律情况及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条

件作出分析、判断。在这一阶段中,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就工作中发

现的问题,以及发行人主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论证,依法提出处置方案,

敦促发行人予以解决。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的规定采用了多种

查验方法,以了解发行人的各项法律事实。对于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与法

律相关的业务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

    3.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和《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要求,根据发行人的情况,对完成的查验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拟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3-3-2-8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开展相关工作,累计工作时

间约 3,300 小时。


    对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针对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

法律发表法律意见,其中涉及到必须援引境外法律的,均引用中国境外法律服务

机构提供的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规定,针对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查验,保证法

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

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在其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

所制作的法定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的

相关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行人、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

提供的证明、证言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报告、意见、文件等文书,

本所律师履行了《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规定的相

关义务,并将上述文书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律师不对有关会计、验资、

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就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前述非
法律专业事项内容,本所律师均严格引用有关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或有关

人士出具的说明,前述引用不视为本所律师对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

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查验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
                                 3-3-2-9
格;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已特别提示发行人及其他接受本所律师查验的机构

和人员,其所提供的证明或证言均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

应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应对

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或确认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全部有

关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并确认:发行人提供的所有文件

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

致;
    5.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就本次发行上市的下述有关事实出具本律师

工作报告:

    1.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3.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4.发行人的设立;

    5.发行人的独立性;

    6.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7.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8.发行人的业务;

    9.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0.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1.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2.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3.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4.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3-2-10
1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6.发行人的税务;

17.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8.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9.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0.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1.相关责任主体作出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合法性;

2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3-2-11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关于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议案、表决

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资料。经查验,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取

得的批准和授权如下:



    (一)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作出

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决定将前述相关议案提请发行

人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批准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下述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发行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面值:每股 1 元(RMB1.00);

    (3)发行数量:不低于 3,740.4762 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规

模为准),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股东发售老股;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3-2-12
       (5)定价方式:根据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定价方式;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发行方式;

       (7)承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上市地点:深交所;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其轻重缓急的顺序列示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1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7,420.45           7,420.45
   2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3,041.33           3,041.33
   3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10,159.36         10,159.36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28,621.14         28,621.14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

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的议

案》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

及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具体为:

       (1)制作并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

       (2)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的审核问询;


                                        3-3-2-13
    (3)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证券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证

券市场与公司实际情况,与有关机构协商确定股票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含与新

股发行数量、转让老股数量相关的事项)、发行价格等事项;

    (4)根据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注册决定确定本次发行的起止日期;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部门、深交所要求,全权办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包括代表公司签署所有必须的法律文件;

    (6)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进行调整,包括是否进行老股转让、

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具体金额,以及在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程

序中需要调整的其他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项等事宜;

    (7)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8)聘请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专项法律顾问和审计机

构等中介机构,同时授权董事会确认和支付该等机构及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相关的各项费用;

    (9)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修改新股发行规则或审核

要求发生任何变化,则相关方案将根据最新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股东大会全权授

权董事会审议确定上述方案;

    (10)办理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有关事宜;

    (11)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维护发行人正式上市后

股价的稳定,发行人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的预案》。

    6.《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3-3-2-14
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8.《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

束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需

出具相关承诺函,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

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

行人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

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系由普瑞有限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

产值折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取得成都市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相关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资料、公司登记资

料、重大业务合同等资料,发行人成立以来持续经营,其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

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下

列条件:
                                    3-3-2-15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及《公司法》第一百

二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发行人具

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

定。

    2.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审计报告》,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之规定。

    4.根据发行人陈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及成都市公安

局金牛区分局驷马桥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黄山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出具的《有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 12309 中 国 检 察 网

(https://www.12309.gov.cn)等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0 年 7 月 16 日-7

月 2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同一类别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公司登记资料及《审计报告》,发行人

系由普瑞有限依法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持续
                                   3-3-2-16
经营三年以上,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

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及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

人士所能够作出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

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三会”会议文件、

《内控报告》及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所能够作出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

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经查验,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其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

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

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五”],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

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开展业务

经营所签署的业务合同及其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合同、发行人之公司

登记资料、相关出资凭证、相关验资报告、“三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

律师访谈发行人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为向眼科疾

病患者提供专业的眼科医疗服务[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

最近二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徐旭阳,未发生变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

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开展业务
                                3-3-2-17
经营所签署的业务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企业信用报告、主要资产权

属文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文件、诉讼、仲裁等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有关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0

年7月16日-7月19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

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

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现时持有的《营业执照》、有关生产经营

许可证书、发行人章程、有关产业政策及成都市金牛区市监局驷马桥街道市场监

督管理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人民北路税务所、成都市金牛区医

疗保障局、成都市金牛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金牛区

卫生健康局、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成都市

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驷马桥派出所等主管政府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

查询相关网站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0年7月13日-7月22日),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本律师工作报告“三、(二)、5”所述政府主

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及成都市公安

局金牛区分局驷马桥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黄山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出具的《有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有关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0

年7月16日-7月20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

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二款的规定。


                                    3-3-2-18
    7.根据发行人陈述、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声明、黄

山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合肥市公安局荷叶地派出所、上海公安、天津市公安局

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区派出所、南

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仙林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文晖派出所、深圳市

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仁和派出

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

(查询日期:2020年7月15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除尚待取得深交所同意发行人股

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决定

外,发行人股票已经具备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三、(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11,221.4286 万股,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11,221.4286 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的 3,740.4762 万股股份

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股本总数将达到 14,961.9048 万股,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的决议,发行人拟公开发行 3,740.476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若全部发行完毕,

发行人股份总数将达到 14,961.9048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

股份总数 25%以上的规定。

    4.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净利
                                 3-3-2-19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132.53 万元、4,905.48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

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待取得深交所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

市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决定及深交所对发行人

股票上市的同意决定外,发行人已具备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中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要求

的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普瑞有限的设立



    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是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普瑞有限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整体变更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普瑞有限设立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普瑞有限成立时的住所为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 215 号,法定代表人

为徐旭阳,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眼科、内科、麻醉科、超声诊

断专业、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在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内经

营)”。

    2.2006 年 2 月 8 日,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嘉会业

[2006]评字 013 号”《广州鑫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截

至 2006 年 2 月 5 日,广州鑫视康拟出资的实物评估价值为 771 万元。

    3.2006 年 3 月 20 日,四川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天会验(2006)

01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3 月 16 日,普瑞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已

足额缴纳,广州鑫视康的实物出资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2006 年 3 月 23 日,普瑞有限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2-20
5101061801652)。

       5.经查验,普瑞有限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货币               200.00         200.00           20
 1        广州鑫视康
                            实物               700.00         700.00           70
 2          徐旭阳          货币               100.00         100.00           10
               合 计                          1,000.00       1,000.00          100

       6.经查验,经过两次增资、三次股权转让[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至

整体变更成立股份公司前,普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5,900.00                 65.56
  2          徐旭阳                1,000.00              1,000.00            11.11
  3          齐心致胜               465.00                465.00             5.17
  4          长青树                600.00                600.00              6.67
  5          昶明同程              253.50                253.50              2.82
  6          福瑞共创              181.50                181.50              2.01
  7          王飞雪                300.00                300.00              3.33
  8          谭宪才                100.00                100.00              1.11
 9             金林                100.00                100.00              1.11
 10          杨雅琪                100.00                100.00              1.11
          合 计                    9,000.00              9,000.00           100.0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普瑞有限为依法设立并以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承

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公司登记资料及其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的“三会”会议文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资料,发行

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

       1.2016 年 8 月 19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6]7445 号”《成都普

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7 月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普瑞有限截

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为 229,387,220.48 元。


                                              3-3-2-21
    2.2016 年 9 月 5 日,中锋评估师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16)第 107 号”《成

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普瑞有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38,352.50 万元。

    3.2016 年 9 月 5 日,普瑞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普瑞有限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

    4.2016 年 9 月 5 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

发起方式设立发行人。

    5.2016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行人。

    6.2016 年 9 月 26 日,成都市工商局同意预先核准发行人名称为“成都普瑞

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7.2016 年 11 月 1 日,天健会计师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验证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6]446 号”《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

告》,确认发起人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8.2016 年 11 月 15 日,成都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起人协议



    发行人全体发起人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签署《发起人协议书》,该协议的主

要内容包括:

    1.股份公司采取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的方式,由有限公司股东 10 人共同

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

    2.各发起人确认有限公司审计基准日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根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6]7445 号”《审计报告》,公司经
                                  3-3-2-22
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29,387,220.48 元,按照 1:0.3923 的比例折股后确定股

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9,000 万股,其余 139,387,220.48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 9,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

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3.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额及比例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65.56
 2              徐旭阳                  1,000.00               11.11
 3              长青树                   600.00                6.67
 4             齐心致胜                  465.00                5.17
 5              王飞雪                   300.00                3.33
 6             昶明同程                  253.50                2.82
 7             福瑞共创                  181.50                2.01
 8              杨雅琪                   100.00                1.11
 9               金林                    100.00                1.11
 10             谭宪才                   100.00                1.11
             合 计                      9,000.00              100.00



       该协议还对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组建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宗旨、经营

范围、组织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的生效修改或变更、协议的终止等内容作出了约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全体发起人为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而签署的《发起

人协议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协议书》不存在

引致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四)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



       经查验,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有关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等事宜履行

了以下手续:

       1.2016 年 8 月 19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6]7445 号”《成都普

                                    3-3-2-23
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7 月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普瑞有限截

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为 229,387,220.48 元;

    2.2016 年 9 月 5 日,中锋评估师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16)第 107 号”《成

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普瑞有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

产的评估值为 38,352.50 万元;

    3.2016 年 11 月 1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了“天健验[2016]446 号”《成都普

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已经实缴全部出资。

根据该验资报告,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出资共计 229,387,220.48 元,其中

90,000,000.00 元作为股本,剩余 139,387,220.48 元作为发行人的资本公积。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及验

资事宜已经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案、表决票、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为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发起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创立大会,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如下:

    1.2016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筹备委员会通知全体股东(发起人)及董事候选

人、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发行

人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发行人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股份公司筹备工作报告》;

    (2)《股份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3)《关于设立股份公司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事宜的议

案》;

    (4)《关于发起人以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抵作股款的审
                                   3-3-2-24
核报告》;

    (5)《关于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制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程序和所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为开展业务经营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医疗

服务协议/合同及其他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合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专

业的眼科医疗服务。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并拥有独立的

业务系统;发行人独立地对外签署合同,独立采购其主营业务所需产品;发行人

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

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3-2-25
    (二)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相关验资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不动产权证书、商标注册证、医疗设备等有关文件资料,发行人具备与经营有关

的医疗设备、医疗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使用或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

注册商标、医疗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权关系明确,权属清晰。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的资产具有完整性。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出具的调查表,发行人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且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

务人员也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

薪。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财务部门的设置、人员组成情况及相关财

务管理制度、发行人银行账户设立情况等,发行人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

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三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议事
                                 3-3-2-26
规则、管理制度,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所律师

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六)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为开展业务经营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医疗

服务协议/合同及其他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合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等,发行人具有独立的

眼科医疗服务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发

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

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

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其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起人(股东)情况



    经查验公司登记资料、创立大会会议文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共有 21 名股东,其中 10 名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具有中国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主体资格。经查验,该 21 名

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27
    1.发行人的法人股东——普瑞投资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6月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

询日期:2020年7月24日),截至查询日,普瑞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普瑞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旭阳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10 年 12 月 23 日至永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67162879Y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 7 号 3 栋 1 单元 1 层附 15 室
                    医院投资与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经营范围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普瑞投资的公司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

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24日),截至查询

日,普瑞投资系徐旭阳控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普瑞投资持有发行人47.8812%的股份,

合计5,372.9585万股,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



    (1)扶绥正心

    扶绥正心原名称为“西藏长青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为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2单元402室,于2020年7月2日迁址至广西

扶绥县。

    根据扶绥县市监局于2020年7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

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扶绥正心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扶绥正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旭阳
                                          3-3-2-28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5 年 12 月 0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MA6T13BM85
     主要经营场所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 30 号 15 层 1511-2070 号
                       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
                       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
       经营范围
                       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企业管理咨
                       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

       根据该合伙企业的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

询日,扶绥正心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在发行人或子公司处任职情况
           姓名                  (万元)             (%)
 1       徐旭阳     普通合伙人     1314.345             84.91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昆明普瑞大视光专科副主任医
 2        杨槐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生
 3       杨发达     有限合伙人       8.420              0.54       昆明普瑞屈光项目主任
 4        洪扬      有限合伙人       8.420              0.54    昆明普瑞综合眼病项目部主任
 5       戴郡瑶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昆明普瑞人力资源部主任
 6       龚旭雷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昆明普瑞财务部主任
 7        刘宾      有限合伙人       2.105              0.14        昆明普瑞行政部主任
 8       周丽银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昆明普瑞护理部主任
                                                                昆明普瑞城区眼健康服务部 B
 9       晏选发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组主任
10        卢兴      有限合伙人      10.525              0.68        昆明普瑞视光部主任
11        赵青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昆明普瑞白内障专科
12       洪云飞     有限合伙人       2.105              0.14      昆明普瑞综合项目组主任
13       杨洪兵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昆明普瑞学术会诊部主任
14        刘垠      有限合伙人       8.420              0.54      武汉普瑞斜弱视专科主任
15        冯丹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武汉普瑞财务部主任
16       黄治敏     有限合伙人       2.105              0.14      武汉普瑞屈光项目部主任
17       叶志刚     有限合伙人       8.420              0.54         南昌普瑞执行院长
18       吴慧莺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南昌普瑞屈光专科主任
19       颜玉娥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南昌普瑞屈斜弱视科室主任
20        张超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郑州普瑞门诊医生
21        孙艳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郑州普瑞渠道专员
22       吕东伟     有限合伙人       2.105              0.14          郑州普瑞验光师
23       申领军     有限合伙人       2.105              0.14        郑州普瑞会员部主任
24        杨静      有限合伙人      16.840              1.09         乌市普瑞执行院长
25        黄萍      有限合伙人       8.420              0.54        乌市普瑞护理部主任
26       李宏科     有限合伙人       6.315              0.41        乌市普瑞住院部主任
                                             3-3-2-29
27        肖萍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乌市普瑞眼镜店验光师
                                                              乌市普瑞运营中心学术会诊部
28        邹华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副主任
                                                              乌市普瑞运营中心屈光项目部
29       马晓蓓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主任
30        汤琳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乌市普瑞财务部主任
31       段安丽     有限合伙人      21.050             1.36       北京普瑞多点医生
32      范建国      有限合伙人      42.100             2.72       合肥普瑞业务院长
33        南迪      有限合伙人      4.210              0.27      重庆福瑞灵商务主管
             合计                 1,548.000            100                -

      经查验,扶绥正心系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

业,根据扶绥正心出具的承诺函,扶绥正心并非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不属于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司,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规定所要求的登记

或备案程序。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扶绥正心持有发行人5.3469%的股份,

合计600万股。



      (2)红杉铭德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于2017年5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

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红杉铭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348277625A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C2316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经营范围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3-3-2-30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红杉铭德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
 1                                  普通合伙人                1           0..0001
            心(有限合伙)
        北京红杉盛德股权投资中
 2                                  有限合伙人            400,000         66.6666
            心(有限合伙)
        北京红杉漮德股权投资中
 3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3.3333
            心(有限合伙)
                    合 计                                 600,001             100

       经查验红杉铭德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红杉铭德已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80000”,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8323”。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红杉铭德持有发行人5.3469%的股份,

合计600万股。



       (3)国寿成达

       根据上海市市监局于2020年6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国寿成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36 年 11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36F6G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88 号 39 楼 06 单元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3-2-31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国寿成达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
 1                                       普通合伙人           1,000         0.08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00,000         74.94
 3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6.6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4                                       有限合伙人         100,000         8.33
                    司
                       合 计                                1,201,000        100

       经查验国寿成达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国寿成达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N4372”,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

号为“P1033329”。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国寿成达持有发行人4.5449%的股份,

合计510万股。



       (4)扶绥锦官青城

       扶绥锦官青城原名称为“西藏齐心致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

地址为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2单元402室,于2020年6月30日迁

址至广西扶绥县。

       根据扶绥县市监局于2020年6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扶绥锦官青城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扶绥锦官青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旭阳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5 年 12 月 0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MA6T13BP2L
     主要经营场所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 30 号 15 层 1511-2068 号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
                                             3-3-2-32
                   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
                   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

     根据该合伙企业的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

询日,扶绥锦官青城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在发行人或子公司处任职情况
号      姓名                  (万元)        (%)
 1    徐旭阳   普通合伙人    1524.205         85.68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郑广志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兰州普瑞住院部主任
 3    齐国武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兰州普瑞屈光专科主任
 4     张妍    有限合伙人     12.630              0.71       兰州普瑞运营中心主任
 5     张浩    有限合伙人     4.210               0.24        兰州普瑞医务部主任
 6    张文军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兰州普瑞白内障项目部主任
 7     冯勇    有限合伙人     4.210               0.24    兰州普瑞学术会诊部 1 部主任
 8    董国杰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兰州普瑞财务部主任
 9    郑永兰   有限合伙人     8.420               0.47        重庆普瑞医务部主任
10    曾平如   有限合伙人     8.420               0.47        重庆普瑞财务部主任
11     刘健    有限合伙人     10.525              0.59         重庆普瑞执行院长
12    顾金晶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重庆普瑞运营中心主任
13     叶进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重庆普瑞屈光专科副主任
14    陈伯凡   有限合伙人     8.420               0.47      重庆普瑞白内障专科主任
15    钟鑫靓   有限合伙人     4.210               0.24      重庆普瑞网络营销部主任
16    罗俊鹏   有限合伙人     4.210               0.24   重庆普瑞城区眼健康服务部主任
17    余晓红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普瑞眼科护理部主任
18    李智刚   有限合伙人     12.630              0.71        普瑞眼科财务部主任
19     严伟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普瑞眼科人力资源部主任
                                                         普瑞眼科屈光中心主任、屈光手
20    周继容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术医生
21     陈星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普瑞眼科专科医生
22    古世才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普瑞眼科眼底科副主任
23    周新平   有限合伙人     4.210               0.24          普瑞眼科验光师
24     于滨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哈尔滨普瑞防盲办主任
25     关虹    有限合伙人     8.420               0.47        合肥普瑞住院部主任
26    段玉龙   有限合伙人     16.840              0.95       合肥普瑞泪道专科主任
27    屈志国   有限合伙人     12.630              0.71         合肥普瑞眼库主任
28    汪丽娟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合肥普瑞视光中心副主任
29     陈广    有限合伙人     8.420               0.47         合肥普瑞执行院长
30     陈艳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合肥普瑞视光中心行政主任
31    胡美琴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合肥普瑞人力资源部主任
                                       3-3-2-33
32      郑礼成      有限合伙人      4.210               0.24       合肥普瑞东区营销经理
33      孙克霞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合肥普瑞护理部主任
34      贺义权      有限合伙人      6.315               0.35      合肥普瑞学术会诊部主任
35       汤晋       有限合伙人      2.105               0.12          合肥普瑞验光师
36       张平       有限合伙人      12.630              0.71       合肥普瑞选址报批专员
            合 计                  1,778.910            100                    -

       经查验,扶绥锦官青城系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的有限合

伙企业,根据扶绥锦官青城出具的承诺函,扶绥锦官青城并非以非公开方式向合

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不属于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司,不适用《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规定

所要求的登记或备案程序。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扶绥锦官青城持有发行人4.1439%的
股份,合计465万股。



       (5)领誉基石

       根据深圳市市监局南山监管局于2020年6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领誉基石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DC6MXY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泉园路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东塔裙楼 3 楼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及股权穿透图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

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领誉基石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4,000            1.0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42.530        0.554
 3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0         20.23
 4      乌鲁木齐先锋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49,500         13.35
                                             3-3-2-34
                 限合伙企业
 5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4,000      3.77
 6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1.08
         湖州冉源腾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人     3,000      0.81
                 (有限合伙)
       莘县乾富昇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8                                         有限合伙人     1,300      0.35
               业(有限合伙)
 9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4,750      3.98
       马鞍山领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                                        有限合伙人   27,538.481   7. 425
                 (有限合伙)
 11      尚浦产投发展(横琴)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     8.09
 12    珠海麒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3,840.877   6.43
       珠海歌斐星彩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13                                        有限合伙人   23,739.296   6.401
                   合伙)
       珠海歌斐锦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14                                        有限合伙人   23,461.524   6.33
                   合伙)
 15    珠海君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2,898.145   6.18
 16    珠海麒幻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4,842.758   6.70
       珠海歌斐万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17                                        有限合伙人   20,836.389   5.62
                   合伙)
       珠海恒天嘉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18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0.81
                   合伙)
 19    珠海云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0.54
        苏州远海盈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0.27
                (有限合伙)
                       合 计                             370,750      100

      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

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领誉基石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W2464”,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深

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P1061138”。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领誉基石持有发行人2.5461%的股份,

合计285.7143万股。



      (6)扶绥正德




                                       3-3-2-35
       扶绥正德原名称为“西藏昶明同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

为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17栋6-301,于2020年7月9日迁址至广西扶

绥县。

       根据扶绥县市监局于2020年7月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

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扶绥正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扶绥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旭阳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321388448Y
      主要经营场所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 30 号 15 层 1511-2069 号
                        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
                        房地产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
       经营范围         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
                        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
                        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根据该合伙企业的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

询日,扶绥正德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或子公司处任职情况
号       姓名          类型      (万元)          (%)
1      徐旭阳     普通合伙人      116.165          11.61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艾碧君     有限合伙人       40.900           4.09             普瑞眼科业务院长
3      刘东敬     有限合伙人       32.780           3.28              普瑞眼科医生
4      李俊生     有限合伙人       36.690           3.67             发行人投资部经理
5      周力量     有限合伙人       24.460           2.44            普瑞眼科业务副院长
6      叶文祥     有限合伙人       41.000           4.10             昆明普瑞执行院长
7       雷鸣      有限合伙人       20.450           2.04            昆明普瑞业务副院长
8      何定军     有限合伙人       33.080           3.31       昆明普瑞运营中心主任
9      叶计芬     有限合伙人       36.890           3.69            昆明普瑞业务副院长
10     沈咏梅     有限合伙人       22.455           2.24            合肥普瑞业务副院长
11     杨国维     有限合伙人       8.220            0.82      合肥普瑞经开门诊部医生
12     刘中香     有限合伙人       32.680           3.27             武汉普瑞执行院长
13     段小军     有限合伙人       18.245           1.82            兰州眼视光执行院长

                                              3-3-2-36
14    周文天   有限合伙人    26.265           2.62           南昌普瑞院长
                                                     发行人儿童眼病及视光事业部技
15    岳以英   有限合伙人    41.100           4.11
                                                               术总监
16     汪萍    有限合伙人    12.030           1.20        发行人视光项目经理
17    徐胜辉   有限合伙人    20.250           2.02       普瑞眼科执行院长助理
18    张晓农   有限合伙人    24.260           2.42         武汉普瑞业务院长
19    孙继超   有限合伙人    22.455           2.24        郑州普瑞住院部主任
20    王利刚   有限合伙人    18.245           1.82      发行人白内障项目部经理
21    吴保华   有限合伙人    29.470           2.95         兰州普瑞业务院长
22     凌富    有限合伙人    29.470           2.95        西安普瑞业务副院长
23    郭希让   有限合伙人    16.840           1.68         郑州普瑞名誉院长
                                                     郑州普瑞业务副院长、屈光科室主
24     谢冰    有限合伙人    21.050           2.10
                                                                   任
25    王海铭   有限合伙人    12.630           1.26        武汉普瑞业务副院长
26     朱凤    有限合伙人    22.455           2.24       合肥普瑞屈光中心主任
27    丁成钢   有限合伙人    25.260           2.52         发行人信息部总监
28    吴云端   有限合伙人    21.050           2.10          发行人核价经理
29    张朝军   有限合伙人    16.840           1.68           重庆普瑞院长
30    胡全芳   有限合伙人    28.670           2.87         发行人护理部主任
31    雷德芳   有限合伙人    49.420           4.94       发行人资产管理部总监
32    杨国平   有限合伙人    49.520           4.95         发行人财务负责人
                                                     发行人副总经理兼市场运营中心
33    曹长梁   有限合伙人    49.320           4.93
                                                                 总监
     合 计         -        1,000.615        100%                  -

     经查验,扶绥正德系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

业,根据扶绥正德出具的承诺函,扶绥正德并非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不属于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司,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规定所要求的登记

或备案程序。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扶绥正德持有发行人2.2591%的股份,

合计253.5万股。



     (7)马鞍山基石

     根据马鞍山市工商局于2019年3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马鞍山基石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37
       企业名称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31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T1H9KXP
     主要经营场所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 277 号
                       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马鞍山基石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          1
        马鞍山领望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                                                     有限合伙人     12,000        8
                      限合伙)
 3      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       40
        马鞍山市雨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4                                                     有限合伙人     12,000        8
                      责任公司
 5          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3,500        9
 6          安徽横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000        8
        合肥北城基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                                                     有限合伙人     39,000       26
                      合伙)
                            合计                                     150,000       100

       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

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马鞍山基石已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完成私募基

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EV858”,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

为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3327”。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马鞍山基石持有发行人2.228%的股份,

合计250.0107万股。



       (8)达安京汉
       根据广州市工商局于2015年12月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达安京汉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38
       企业名称       广州达安京汉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达安道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6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401816535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 19 号 213 房
                      商业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题信息公示平台
       经营范围
                      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16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达安京汉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广州达安道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5.00
         深圳前海道远东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                                                   有限合伙人     15,000      75.00
                 企业(有限合伙)
 3         东莞市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20.00
                           合 计                                    20,000      100.00

       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

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达安京汉已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66080”,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广州

达安道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达安道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1359”。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达安京汉持有发行人1.7823%的股份,

合计200万股。



       (9)扶绥福瑞共创

       扶绥福瑞共创原名称为“西藏福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

地址为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 17 栋 6 号,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迁

址至广西扶绥县。

       根据扶绥县市监局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 年 7 月 16 日),截至查询日,扶绥福瑞共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3-3-2-39
      企业名称          扶绥福瑞共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旭阳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321388456R
     主要经营场所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 30 号 15 层 1511-2067 号
                        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
                        房地产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期货、证券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
                        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
                        品或金融衍生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根据该合伙企业的企业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

询日,扶绥福瑞共创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在发行人或子公司处任职情况
号       姓名                       (万元)           (%)
1      徐旭阳       普通合伙人       334.720             33.40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李宏        有限合伙人       20.450              2.04        乌市普瑞业务副院长
3       黄为        有限合伙人       30.675              3.06        南昌普瑞总经理助理
4      蒋国安       有限合伙人       36.790              3.67         乌市普瑞业务院长
5      吴生泉       有限合伙人       28.670              2.86        乌市普瑞业务副院长
6      刘永民       有限合伙人       28.470              2.84         兰州普瑞业务院长
7      李晓林       有限合伙人       83.000              8.28           兰州普瑞院长
8      吴亚莉       有限合伙人       30.475              3.04         兰州普瑞执行院长
9      朱松林       有限合伙人       33.080              3.30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10     戴南平       有限合伙人       24.660              2.46        上海普瑞业务副院长
11      郭剑        有限合伙人       41.000              4.09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12     方社军       有限合伙人       28.470              2.84       上海普瑞运营中心经理
13     卢士新       有限合伙人       18.445              1.84      贵州普瑞白内障专科主任
14     孙迎春       有限合伙人       20.450              2.04         发行人投资部经理
15     杨晓晴       有限合伙人       12.430              1.24       发行人策划网络部经理
16     董东生       有限合伙人       24.460              2.44         北京普瑞名誉院长
17     姜仲阳       有限合伙人       32.680              3.26         贵州普瑞执行院长
18     佟景嘉       有限合伙人         8.220             0.82          发行人维修主管
19     李德志       有限合伙人       36.690              3.66         发行人审计部总监
20     沈亦能       有限合伙人         8.420             0.84        发行人员工关系经理
21     沈国义       有限合伙人       12.630              1.26       上海普瑞运营中心经理
22     张晓林       有限合伙人         6.315             0.63         北京普瑞门诊主任
                                              3-3-2-40
23      张敏        有限合伙人       8.420              0.84    发行人资产管理部经理
24     周继涛       有限合伙人       6.315              0.63    重庆福瑞灵财务经理
25     莫春义       有限合伙人       6.315              0.63   重庆福瑞灵视光商务主管
26     徐传霞       有限合伙人       2.105              0.21       上海益瑞出纳
27     陈恒英       有限合伙人       12.630             1.26      发行人工程经理
28     任月峰       有限合伙人       12.630             1.26     西安普瑞院长助理
29     甘春华       有限合伙人       6.315              0.63   发行人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30     胡向辉       有限合伙人       14.735             1.47     发行人审计部经理
31      刘辉        有限合伙人       31.575             3.15     发行人总经理助理
               合 计               1,002.240            100              -

      经查验,扶绥福瑞共创系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的有限合

伙企业,根据扶绥福瑞共创出具的承诺函,扶绥福瑞共创并非以非公开方式向合

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不属于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司,不适用《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规定
所要求的登记或备案程序。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扶绥福瑞共创持有发行人1.6174%的

股份,合计181.5万股。



      (10)重庆金浦

      根据重庆市工商局渝北区分局于2018年8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重庆金浦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重庆金浦二期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13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601MHD85
     主要经营场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 99 号
                        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经营范围         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重庆金浦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3-3-2-41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1      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         0.0013
 2      上海银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29        0.2998
        重庆金浦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
 3                                                有限合伙人       53,256     69.719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方母基金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                                                有限合伙人       17,175     22.4845
                  (有限合伙)
        上海国方母基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                                                有限合伙人       5,725       7.4948
                  (有限合伙)
                          合 计                                    76,386       100

       经查验重庆金浦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重庆金浦已于 2019 年 3 月 6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ES151”,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完成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1717”。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重庆金浦持有发行人1.5913%的股份,

合计178.5714万股。



       (11)芜湖毅达

       根据芜湖县市监局于2018年10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芜湖毅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合伙期限      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1MA2T5UAR0Y
     主要经营场所    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津盛银行综合楼 9 楼 80903 室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芜湖毅达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3-3-2-42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1                                                 普通合伙人      300          1
                         伙)
 2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600       22
 3             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20
 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0
 5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100       37
 6               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10
                             合 计                                30,000       100

       经查验芜湖毅达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芜湖毅达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ES831”,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1235”。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芜湖毅达持有发行人0.9547%的股份,

合计107.1322万股。



       (12)国药君柏

       根据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12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日期: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国药君柏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药君柏(山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药君柏(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121MA3R9TT93H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商河路北侧沿街楼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及相关咨询服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
       经营范围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3-2-43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国药君柏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
        国药君柏(天津)股权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01      0.6918
                  有限公司
 2                单志才                     有限合伙人          2,500    17.1233
 3                  鲁利                     有限合伙人          2,500    17.1233
 4                管晓薇                     有限合伙人          2,300    15.7534
 5                袁晓强                     有限合伙人          2,300    15.7534
 6                陈耀明                     有限合伙人          2,000    13.6986
 7                陈耀平                     有限合伙人          1,600    10.9589
        五莲康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8                                           有限合伙人          1,299     8.8973
                  限合伙)
                          合计                                   14,600     100

       经查验国药君柏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国药君柏已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JN568”,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药君柏(天津)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药君柏(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0407”。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国药君柏持有发行人0.8912%的股份,

合计100万股。



       (13)朗玛九号

       根据深圳市市监局于2018年9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

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朗玛九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朗玛九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4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G7DP2T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A10 栋 102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3-3-2-44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朗玛九号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1        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4639
  2      北京方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         2.9278
  3              孔庆忠             有限合伙人      400          5.8557
  4              赵玉华             有限合伙人      350          5.1237
  5                李玲             有限合伙人      300          4.3917
  6                白洁             有限合伙人      200          2.9278
  7              张卫华             有限合伙人      200          2.9278
  8              赵红京             有限合伙人      200          2.9278
  9              卢北燕             有限合伙人      200          2.9278
 10                陈红             有限合伙人      185          2.7082
 11              何文兴             有限合伙人      185          2.7082
 12                雷铁             有限合伙人      170          2.4887
 13              陈延生             有限合伙人      160          2.3423
 14              徐静静             有限合伙人      160          2.3423
 15              董根来             有限合伙人      160          2.3423
 16              田效阳             有限合伙人      140          2.0495
 17                高娟             有限合伙人      136          1.9909
 18              孙建强             有限合伙人      130          1.9031
 19              魏丽娟             有限合伙人      120          1.7567
 20              张眉琴             有限合伙人      115          1.6835
 21              张雪梅             有限合伙人      110          1.6103
 22                邱伟             有限合伙人      110          1.6103
 23              张冬梅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24                张健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25                陈晨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26                赵阳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27              张风荣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28                张强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29              陈淑凤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0              张俊英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1                吴妍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2                刘蓓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3              齐英姿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4              张惠芳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5              薛艳丽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6              纪桂英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3-2-45
 37                 陈志荣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8                 陈瑞生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39                 刘逸虹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0                 吴影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1                 段峥辉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2                 陈芝兰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3                 薛芃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4                 任永伟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5                 闫广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6                 王卓敏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7                 龚红雨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8                 叶惠媛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49                 臧洪崙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50                 蒋小泓                  有限合伙人             100     1.4639
                        合 计                                     6,831    100.00

      经查验朗玛九号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朗玛九号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EU290”,基金管理人为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4801”。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朗玛九号持有发行人0.5092%的股份,

合计57.1428万股。



      (14)朗玛七号

      根据深圳市市监局于2019年5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

2020年7月16日),截至查询日,朗玛七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朗玛七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2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EE4M9E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A10 栋 101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该合伙企业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3-2-46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

截至查询日,朗玛七号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4545
  2            王云峰           有限合伙人          300              4.3639
 3             段靖             有限合伙人          300             4.3639
 4             丁涵             有限合伙人          268             3.8987
 5            魏宏忠            有限合伙人          225             3.2727
 6             刘京             有限合伙人          202             2.9382
 7            高建民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8             常春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9            李居庸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10           毕瑞敏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11           邱立红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12           何瑞琴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13           李柯青            有限合伙人          200             2.9091
 14           熊东丽            有限合伙人          180             2.6182
 15            吴影             有限合伙人          170             2.4727
 16           张国庆            有限合伙人          150             2.1818
 17           何德伦            有限合伙人          150             2.1818
 18           张新建            有限合伙人          130             1.8909
 19            杨莉             有限合伙人          120             1.7455
 20            牟华             有限合伙人          120             1.7455
 21           李玲华            有限合伙人          120             1.7455
 22           李毓敏            有限合伙人          120             1.7455
 23           陈燕燕            有限合伙人          110             1.6000
 24           吴桂媛            有限合伙人          110             1.6000
 25           张文秀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26           马立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27            刘颖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28           王丽华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29            杨颖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0           张燕梅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1           李桂梅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2           张金燕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3           王晓亮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4           齐英姿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5           赵丽国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6           韩玉辉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7           吴丽莎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8           金成玉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3-3-2-47
 39                王占锋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0                倪笑玲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1                何莉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2                杨菊芳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3                段丽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4                孔庆忠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5                王粟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6                赵红京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7                高华远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8                商俊英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49                杨幼瑛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50                葛延成                有限合伙人            100             1.4545
                       合 计                                  6,875            100.00

       经查验朗玛七号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gs.amac.org.cn,查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朗玛七号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EY096”,基金管理人为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4801”。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朗玛七号持有发行人0.3819%的股份,

合计42.8572万股。



       3.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



       根据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陈述并经查验其提供的调查表、居民身份证等资

料,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有无境外永   担任发行人职
序号    股东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久居留权           务
 1       徐旭阳      34270119710801****        安徽省黄山市           无   董事长、总经理
 2       王飞雪      43010519680228****        北京市昌平区      香港           无
 3       叶朝红      43010319741022****        长沙市雨花区           无    曾任总经理
 4       谭宪才      43020419650202****        长沙市芙蓉区           无        无
 5        金林       11010119690505****        北京市海淀区           无        无
 6       杨雅琪      41010319711110****        河南省二七区           无        无



       经查验,发行人的法人股东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3-3-2-48
人,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

业,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均为中国公民,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均具有中国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股东的资格。发行人

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4.发行人股东中私募基金的备案情况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现有 21 名股东中共有 10 家私

募投资基金,分别为红杉铭德、国寿成达、领誉基石、马鞍山基石、达安京汉、

重庆金浦、芜湖毅达、国药君柏、朗玛九号、朗玛七号。该等私募投资基金及其

管理人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备案和登记程序,具体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一)、2”。



    5.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各股东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普瑞投资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旭阳控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发行人 47.8812%的股份;

    (2)扶绥正心、扶绥锦官青城、扶绥正德、扶绥福瑞共创系投资于发行人

的员工持股平台,徐旭阳系该等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该等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

13.3673%的股份;

    (3)朗玛七号和朗玛九号均为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

私募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发行人 0.8911%的股份;

    (4)领誉基石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基石的基金管理人为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3-3-2-49
的实际控制人与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张维;领誉

基石、马鞍山基石均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此外,国药君柏持有发行人 0.8912%的股份,国药君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国药君柏(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璟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国药君柏(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上海璟飏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张维。



    除上述披露的关联关系之外,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发起人协议书》《验资报告》、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各发起

人均以其在普瑞有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拥有的权益出资。本所律师认为,

各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清晰,各发起人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

存在法律障碍;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

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法律风险。



    (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文

件,最近两年来,普瑞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一直在47%以上,系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最近两年来,徐旭阳通过直接持股以及通过控制普瑞投资、长青树/

扶绥正心、齐心致胜/扶绥锦官青城、昶明同程/扶绥正德、福瑞共创/扶绥福瑞共

创的方式持有并控制的发行人的股权比例始终超过50%,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能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徐旭阳作为创始股

东自发行人设立至今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

响。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最近两年内,徐旭阳一直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更。
                                 3-3-2-5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提供的关于其股本及演变的历史文件

资料等,发行人自其前身普瑞有限设立以来的股本及演变情况如下:



       (一)普瑞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



      经查验,普瑞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形式
                                         (万元)    (万元)     (%)
                              货币         200.00     200.00       20
  1        广州鑫视康
                              实物         700.00     700.00       70
  2          徐旭阳           货币         100.00     100.00       10
          合 计                --         1,000.00   1,000.00     100



      本所律师认为,普瑞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及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的股权变动


       1.普瑞有限的股权变动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及普瑞有限的公司登记资料,自普瑞有限

成立至其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普瑞有限的股权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广州鑫视康将其持有的普瑞有限9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普瑞投

资,转让价格为1元/元注册资本。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

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形式
                                         (万元)    (万元)     (%)

                                     3-3-2-51
                           货币           200.00
  1        普瑞投资                                  900.00      90
                           实物           700.00
  2          徐旭阳        货币           100.00     100.00       10
          合 计              --          1,000.00   1,000.00     100

      根据公司登记资料,该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3 年 12 月 12 日,普瑞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广州鑫视康将

其持有的普瑞有限 900 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90%)转让给普瑞投资,其

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②2013 年 12 月 12 日,广州鑫视康与普瑞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

议约定广州鑫视康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 9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普瑞投资。

      ③2013 年 12 月 18 日,成都市金牛区工商局核准该次变更登记并向普瑞有

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6000289420)。


      (2)2015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至8,189.50万元

      2015年12月,普瑞有限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至8,189.50万元,由普瑞投

资、徐旭阳以债权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普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形式
                                        (万元)    (万元)     (%)
                           货币           200.00      200.00
  1        普瑞投资        实物           700.00      700.00    89.25
                           债权          6,409.50   6,409.50
                           货币           100.00     100.00
  2         徐旭阳                                              10.75
                           债权           780.00     780.00
          合计               --          8,189.50   8,189.50     100

      根据公司登记资料,该次增资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5年12月8日,普瑞有限与普瑞投资、徐旭阳签署《增资协议》,普瑞

有限同意普瑞投资和徐旭阳对其进行增资,各方约定增资价格为2.58元/元注册资

本。

      ②2015年12月8日,普瑞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将普瑞有限注

册资本变更为8,189.50万元,新增出资由普瑞投资认缴6,409.50万元,由徐旭阳认

缴780万元,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③2015年12月25日,成都市金牛区市监局核准该次变更登记并向普瑞有限核

                                    3-3-2-52
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④2016年4月10日,中锋评估对普瑞投资出资的债权以2015年11月30日为基

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16)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债权的评估价值为16,536.51万元,全体投资者确认的价值为16,536.51万元。

      ⑤2016年4月10日,中锋评估对徐旭阳出资的债权以2015年11月30日为基准

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16)第077号”《资产评估报告》,

上述债权的评估价值为2,012.40万元,全体投资者确认的价值为2,012.40万元。

      ⑥2016年4月11日,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天健验[2016]386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普瑞有限已收到普

瑞投资、徐旭阳已持有的对普瑞有限的债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

计71,89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13,594,100.00元。



      (3)2015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普瑞投资将所持普瑞有限12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徐旭阳、

689.5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齐心致胜、60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长青树,该次股

权转让的价格为2.58元/元注册资本。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瑞有限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5,900.00           72.04
  2         徐旭阳            1,000.00         1,000.00           12.21
  3         齐心致胜           689.50           689.50             8.42
  4         长青树             600.00           600.00             7.33
           合计               8,189.50         8,189.50            100

      根据公司登记资料,该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5 年 12 月 28 日,普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

让事项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②2015 年 12 月 28 日,普瑞投资与徐旭阳、齐心致胜、长青树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普瑞投资将所持 120 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1.47%)转让给

徐旭阳,转让价格为 309.60 万元;将所持 689.50 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8.42%)转让给齐心致胜,转让价格为 1,778.91 万元;将所持 600 万元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 7.33%)转让给长青树,转让价格为 1,548.00 万元。该等股权转
                                    3-3-2-53
让的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出资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万元)         (%)
                           徐旭阳                 120        309.60          1.47
   普瑞投资              齐心致胜             689.50        1,778.91         8.42
                           长青树                 600       1,548.00         7.33

       ③2015 年 12 月 29 日,成都市金牛区市监局核准该次变更登记并向普瑞有

限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4)2015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至9,000万元

       2015年12月,普瑞有限注册资本从8,189.5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其中由昶

明同程认缴119.50万元、福瑞共创认缴91万元、王飞雪认缴300万元、谭宪才认

缴100万元、金林认缴100万元、杨雅琪认缴100万元,增资价格为4.01元/元注册

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普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5,900.00           65.56
  2             徐旭阳                  1,000.00         1,000.00           11.11
  3             齐心致胜                 689.50           689.50            7.66
  4             长青树                   600.00           600.00             6.67
  5             王飞雪                   300.00           300.00            3.33%
  6             昶明同程                 119.50           119.50            1.33%
  7             谭宪才                   100.00           100.00            1.11
  8               金林                   100.00           100.00            1.11
  9             杨雅琪                   100.00           100.00            1.11
  10            福瑞共创                 91.00            91.00             1.01
             合计                       9,000.00         9,000.00          100.00

       根据公司登记资料,该次增资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5年12月18日,普瑞有限与昶明同程、福瑞共创、王飞雪、谭宪才、金

林、杨雅琪签署《增资协议》,普瑞有限同意上述主体对其进行增资,各方约定

增资价格为4.01元/元注册资本。

       ②2015年12月30日,普瑞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将普瑞有限注

册资本变更为9,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由昶明同程认缴

119.50万元、福瑞共创认缴91万元、王飞雪认缴300万元、谭宪才认缴100万元、

金林认缴100万元、杨雅琪认缴100万元,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3-3-2-54
       ③2015年12月30日,成都市金牛区市监局核准该次变更登记并向普瑞有限核

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④2016年4月11日,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天健验[2016]387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3月22日,普瑞有限已收到昶

明同程、福瑞共创、王飞雪、谭宪才、金林、杨雅琪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合计8,10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4,396,050.00元。



       (5)2016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5月,齐心致胜将所持普瑞有限134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昶明同程,将所

持普瑞有限90.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福瑞共创,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58元/元

注册资本。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5,900.00           65.56
  2               徐旭阳                 1,000.00         1,000.00           11.11
  3               长青树                  600.00           600.00            6.67
  4              齐心致胜                 465.00           465.00            5.17
  5              王飞雪                   300.00           300.00            3.33
  6              昶明同程                 253.50           253.50            2.82
  7              福瑞共创                 181.50           181.50            2.01
   8              谭宪才                  100.00           100.00            1.11
   9                金林                  100.00           100.00            1.11
  10              杨雅琪                  100.00           100.00            1.11
                合计                     9,000.00         9,000.00          100.00

       根据公司登记资料,该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6 年 5 月 31 日,普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②2016 年 5 月 31 日,齐心致胜与昶明同程、福瑞共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齐心致胜将所持 134 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49%)转让给昶明同程,转让

价格为 345.72 万元;将所持 90.50 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转让给福瑞

共创,转让价格为 233.49 万元。该等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出资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万元)          (%)
                           昶明同程                134        345.72          1.49
   齐心致胜
                           福瑞共创            90.50          233.49          1.00
                                               3-3-2-55
    本所律师认为,普瑞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发行人的股权变动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发行人自成立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0万元

    2016年12月,普瑞眼科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新增股本1,000万股由红

杉铭德认购600万股、达安京汉认购200万股、道远长融认购100万股、道远明叡

认购100万股,认购价格均为20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普瑞眼科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59.000
    2              徐旭阳            1,000.00             10.000
    3              长青树             600.00              6.000
    4             红杉铭德            600.00              6.000
    5             齐心致胜            465.00              4.650
    6              王飞雪             300.00              3.000
    7             昶明同程            253.50              2.535
    8             达安京汉            200.00              2.000
    9             福瑞共创            181.50              1.815
   10              谭宪才             100.00              1.000
   11               金林              100.00              1.000
   12              杨雅琪             100.00              1.000
   13             道远长融            100.00              1.000
   14             道远明叡            1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经查验,本次增资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16年12月15日,发行人及其全部股东与红杉铭德、达安京汉、道远长融、

道远明叡签署《增资协议》,红杉铭德、达安京汉、道远长融、道远明叡以20,000

万元投资款认购公司新增股本1,000万股,投资款中的1,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1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投资款中,红杉铭德以12,000万元认购600万股;达安
                                 3-3-2-56
京汉以4,000万元认购200万股;道远长融以2,000万元认购100万股;道远明叡以

2,000万元认购100万股。

    ②2016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增资以及变更公司章程等事项。

    ③2016年12月20日,发行人取得成都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④2017年3月17日,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天健验[2017]533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29日,普瑞有限已收到红

杉铭德、达安京汉、道远长融、道远明叡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0,000,000.00元。



    (2)2018年12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12 月,金林将所持发行人 10 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 0.1%股份)转

让给徐旭阳,杨雅琪将所持发行人 10 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 0.1%股份)转让给

谭宪才,该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20 元/股。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               59.000
   2             徐旭阳                1,010.00               10.100
   3             长青树                 600.00                6.000
   4            红杉铭德                600.00                6.000
   5            齐心致胜                465.00                4.650
   6             王飞雪                 300.00                3.000
   7            昶明同程                253.50                2.535
   8            达安京汉                200.00                2.000
   9            福瑞共创                181.50                1.815
   10            谭宪才                 110.00                1.100
   11           道远长融                100.00                1.000
   12           道远明叡                100.00                1.000
   13                金林               90.00                 0.900
   14            杨雅琪                 90.00                 0.9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经查验,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18年12月20日,金林与徐旭阳、杨雅琪与谭宪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3-2-57
金林将所持发行人10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1%股份)转让给徐旭阳,转让价格

为200万元,杨雅琪将所持发行人10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1%股份)转让给谭

宪才,转让价格为200万元。该等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股份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万股)          (万元)           (%)
        金林            徐旭阳     10                200               0.1
    杨雅琪              谭宪才     10                200               0.1

    ②2018年12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3)2019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821.4286万元

    2019年1月,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10,821.4286万元,新增股本821.4286万
股由领誉基石认购285.7143万股、马鞍山基石认购250.0107万股、芜湖毅达认购

107.1322万股、重庆金浦认购178.5714万股,认购价格均为28元/股。本次增资完

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900.0000                  54.5215
   2               徐旭阳            1,010.0000                   9.3333
   3               长青树               600.0000                  5.5446
   4              红杉铭德              600.0000                  5.5446
   5              齐心致胜              465.0000                  4.2970
   6               王飞雪               300.0000                  2.7723
   7              领誉基石              285.7143                  2.6403
   8              昶明同程              253.5000                  2.3426
   9             马鞍山基石             250.0107                  2.3103
   10             达安京汉              200.0000                  1.8482
   11             福瑞共创              181.5000                  1.6772
   12             重庆金浦              178.5714                  1.6502
   13              谭宪才               110.0000                  1.0165
   14             芜湖毅达              107.1322                  0.9900
   15             道远长融               100.00                   0.9241
   16             道远明叡               100.00                   0.9241
   17                  金林              90.00                    0.8317
   18              杨雅琪                90.00                    0.8317
               合 计                10,821.4286                  100.0000

    经查验,本次增资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3-3-2-58
    ①2018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增资以及变更公司章程等事项。

    ②2018年12月29日,发行人及其全部股东与领誉基石、马鞍山基石、芜湖毅

达、重庆金浦签署《增资协议》,领誉基石、马鞍山基石、芜湖毅达、重庆金浦

以23,000万元投资款认购公司新增股本821.4286万股,投资款中的821.4286万元

计入实收资本,22,178.57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投资款中,领誉基石以8,000万

元认购285.7143万股;马鞍山基石以7,000.3万元认购250.0107万股;芜湖毅达以

2,999.7万元认购107.1322万股;重庆金浦以5,000万元认购178.5714万股。

    ③2019年1月29日,发行人取得成都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④2019年2月15日,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天健验[2019]68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月31日,发行人已收到领誉

基石、马鞍山基石、芜湖毅达、重庆金浦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8,214,28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1,785,714.00元。



    (4)2019年2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9年2月,普瑞投资将所持发行人417.0415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3.85%股

份)转让给叶朝红。本次股份转让系叶朝红将其通过普瑞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转让价格为2.58元/股。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482.9585              50.6676
   2            徐旭阳               1,010.0000              9.3333
   3            长青树                600.0000               5.5446
   4           红杉铭德               600.0000               5.5446
   5           齐心致胜               465.0000               4.2970
   6            叶朝红                417.0415               3.8538
   7            王飞雪                300.0000               2.7723
   8           领誉基石               285.7143               2.6403
   9           昶明同程               253.5000               2.3426
   10         马鞍山基石              250.0107               2.3103
   11          达安京汉               200.0000               1.8482
   12          福瑞共创               181.5000               1.6772
                                 3-3-2-59
   13          重庆金浦               178.5714           1.6502
   14          谭宪才                 110.0000           1.0165
   15          芜湖毅达               107.1322           0.9900
   16          道远长融                100.00            0.9241
   17          道远明叡                100.00            0.9241
   18              金林                 90.00            0.8317
   19          杨雅琪                   90.00            0.8317
           合 计                     10,821.4286        100.0000

    经查验,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19年2月21日,普瑞投资与叶朝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普瑞投资将

所持发行人417.0415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3.85%股份)转让给叶朝红。

    ②2019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5)2019年3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19年3月,道远明叡将所持发行人42.8572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3960%

股份)转让给朗玛七号,将所持发行人57.1428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5281%股

份)转让给朗玛九号,股份转让价格为28元/股。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482.9585         50.6676
   2            徐旭阳               1,010.0000          9.3333
   3            长青树               600.0000            5.5446
   4           红杉铭德              600.0000            5.5446
   5           齐心致胜              465.0000            4.2970
   6            叶朝红               417.0415            3.8538
   7            王飞雪               300.0000            2.7723
   8           领誉基石              285.7143            2.6403
   9           昶明同程              253.5000            2.3426
   10         马鞍山基石             250.0107            2.3103
   11          达安京汉              200.0000            1.8482
   12          福瑞共创              181.5000            1.6772
   13          重庆金浦              178.5714            1.6502
   14           谭宪才               110.0000            1.0165
   15          芜湖毅达              107.1322            0.9900
   16          道远长融               100.00             0.9241
   17              金林               90.0000            0.8317
                                3-3-2-60
   18             杨雅琪              90.0000                     0.8317
   19            朗玛九号             57.1428                     0.5281
   20            朗玛七号             42.8572                     0.3960
              合 计                  10,821.4286                 100.0000

    经查验,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19年3月14日,道远明叡与朗玛七号、朗玛九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道远明叡将所持发行人42.8572万股股份

(对应发行人0.3960%股份)转让给朗玛七号,转让价格为1,200万元,将所持发

行人57.1428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5281%股份)转让给朗玛九号,转让价格为

1,600万元。该等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股份比例
    转让方            受让方
                                 (万股)          (万元)            (%)
                      朗玛七号   42.8572            1,200             0.3960
   道远明叡
                      朗玛九号   57.1428            1,600             0.5281

    ②2019年3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6)2019年4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19年4月,叶朝红将所持发行人104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96%股份)转

让给王飞雪,股份转让价格为23.5元/股。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482.9585                  50.6676
   2              徐旭阳             1,010.0000                   9.3333
   3              长青树              600.0000                    5.5446
   4             红杉铭德             600.0000                    5.5446
   5             齐心致胜             465.0000                    4.2970
   6              王飞雪              404.0000                    3.7333
   7              叶朝红              313.0415                    2.8928
   8             领誉基石             285.7143                    2.6403
   9             昶明同程             253.5000                    2.3426
   10           马鞍山基石            250.0107                    2.3103
   11            达安京汉             200.0000                    1.8482
   12            福瑞共创             181.5000                    1.6772
   13            重庆金浦             178.5714                    1.6502
   14             谭宪才              110.0000                    1.0165
                                 3-3-2-61
   15          芜湖毅达              107.1322              0.9900
   16          道远长融                100.00              0.9241
   17               金林              90.0000              0.8317
   18           杨雅琪                90.0000              0.8317
   19          朗玛九号               57.1428              0.5281
   20          朗玛七号               42.8572              0.3960
            合 计                   10,821.4286           100.0000

    经查验,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19年4月22日,叶朝红与王飞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叶朝红将所

持发行人104万股股份(对应发行人0.96%股份)转让给王飞雪,转让价款为2,444

万元。



    (7)2019年11月,第八次股份转让,增加注册资本至11,221.4286万元

    2019 年 11 月,普瑞投资将所持发行人 110 万股股份转让给国寿成达,股份

转让价格为 28 元/股;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1,221.4286 万元,新增股本 400

万股全部由国寿成达认购,认购价格为 30.5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完成后,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372.9585             47.8812
   2            徐旭阳              1,010.0000             9.0006
   3            长青树               600.0000              5.3469
   4           红杉铭德              600.0000              5.3469
   5           国寿成达              510.0000              4.5449
   6           齐心致胜              465.0000              4.1439
   7            王飞雪               404.0000              3.6003
   8            叶朝红               313.0415              2.7897
   9           领誉基石              285.7143              2.5461
   10          昶明同程              253.5000              2.2591
   11         马鞍山基石             250.0107              2.2280
   12          达安京汉              200.0000              1.7823
   13          福瑞共创              181.5000              1.6174
   14          重庆金浦              178.5714              1.5913
   15           谭宪才               110.0000              0.9803
   16          芜湖毅达              107.1322              0.9547
   17          道远长融              100.0000              0.8912
   18               金林              90.0000              0.8020
   19           杨雅琪                90.0000              0.8020

                                 3-3-2-62
   20            朗玛九号             57.1428             0.5092
   21            朗玛七号             42.8572             0.3819
            合 计                    11,221.4286          100.00

    经查验,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19年10月29日,发行人及其全部股东与国寿成达签署《股份转让及增资

协议》及《股东协议》,普瑞投资向国寿成达转让所持发行人110万股股份,转

让价款为3,080万元;国寿成达向发行人增资,认购公司新增股本400万股。本次

增资款共计12,200万元,其中4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1,800万元计入公

司资本公积金。

    ②2019年10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本次股份转让、增资以及变更公司章程等事项。

    ③2019年11月8日,发行人取得成都市市监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

    ④2019年11月26日,天健会计师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天健验[2019]528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1月6日,发行人已收到国寿

成达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4,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118,000,000.00元。



    (8)2020年3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3 月,道远长融将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即 100 万股,对应发行人

0.89%股份)转让给国药君柏,股份转让价格为 31.5 元/股。该次股份转让完成

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普瑞投资             5,372.96            47.8812
   2              徐旭阳              1,010.00            9.0006
   3              长青树               600.00             5.3469
   4             红杉铭德              600.00             5.3469
   5             国寿成达              510.00             4.5449
   6             齐心致胜              465.00             4.1439
   7              王飞雪               404.00             3.6003
   8              叶朝红              313.0415            2.7897
   9             领誉基石             285.7143            2.5461
   10            昶明同程              253.50             2.2591

                                 3-3-2-63
   11         马鞍山基石             250.0107              2.228
   12          达安京汉                200.00             1.7823
   13          福瑞共创                181.50             1.6174
   14          重庆金浦              178.5714             1.5913
   15           谭宪才                 110.00             0.9803
   16          芜湖毅达              107.1322             0.9547
   17          国药君柏                100.00             0.8912
   18               金林               90.00               0.802
   19           杨雅琪                 90.00               0.802
   20          朗玛九号               57.1428             0.5092
   21          朗玛七号               42.8572             0.3819
            合 计                   11,221.4286           100.00

    经查验,本次股份转让已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①2020年3月8日,道远长融与国药君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道远长融将

所持全部发行人股份(即100万股,对应发行人0.89%股份)转让给国药君柏,转

让价款3,150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股东特别权利条款



    根据《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协议》,红杉铭德、

达安京汉、国药君柏、朗玛七号、朗玛九号、领誉基石、马鞍山基石、芜湖毅达、

重庆金浦、国寿成达作为投资方,在成为发行人股东后,享有若干特别权利和优

先权利,该等特别权利和优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和共同

出售权、知情权、反稀释权、回购权和分红权等。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协商一致,相关股东与发行人签署《关于终止股东特

殊权利相关事项的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1)各方未就相关协议的签署和

履行发生过争议或纠纷、不存在现时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2)相关股东均未

行使过股东特殊权利,且相关股东均未行使过“一票否决权”,其委派的董事亦

未曾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时投反对票;(3)自公司完成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提交境内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之日起,相关协议约定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均终

                                 3-3-2-64
止执行,对各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4)前述股东特殊权利终止后,各股

东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要求的股东特

殊权利安排。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协商一致,相关股东与发行人签署《关于股东特殊权

利恢复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各方同意在各投资方股东所享有的股东特殊权利

终止后,在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股东特殊权利和安排自动恢复:(1)公司

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2)公司主动撤回上市申请;(3)公司上市申请未能通

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4)公司未能在提交上市申请后的

24 个月内实现上市。



    根据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或特

殊利益安排的约定将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境内上市申请并获得

受理之日起终止并在约定情形下恢复效力,不会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法

律障碍。



    (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

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0年7月27日),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成都市市监局于2019年11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785430077J),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验光配
                                   3-3-2-65
镜;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

泌专业/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

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发行人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现持有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发行人及其 19 家子公司(含其分公司)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2017.03.01-
 1         发行人     78543007751010617A5122       成都市卫健委
                                                                     2022.03.01
                                                                     2019.12.09-
 2        北京华德      004679110105011419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
                                                                     2024.12.31
                                                                     2018.11.19-
 3        合肥普瑞    79508032234010417A5122       安徽省卫计委
                                                                     2033.11.18
                                                                     2016.02.24-
 4        昆明普瑞    67657535-753010215A5122      昆明市卫生局
                                                                     2031.02.23
                                                                     2020.06.11-
 5        乌市普瑞       乌医:6501000120        乌鲁木齐市卫健委
                                                                     2025.06.10
                                                                     2020.04.03-
 6        南昌普瑞    55085567936010213A5122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5.04.02
                                                                     2017.10.16-
 7        兰州普瑞    56640866262010217A5122       兰州市卫计委
                                                                     2021.10.15
         兰州雁滩门                             兰州市城关区卫生和   2018.01.17-
 8                    PDY00358X62010217D1532
             诊                                     计划生育局       2021.01.16
                                                                     2011.11.09-
 9        上海普瑞    PDY06425931010519A5122       上海市卫生局
                                                                     2026.11.08
10        重庆普瑞    PDY95182750010317A5122    重庆市渝中区卫计委   2016.04.13-

                                     3-3-2-66
                                                                             2021.04.12
                                                                             2016.06.22-
11        武汉普瑞       58015560642010417A5122            湖北省卫计委
                                                                             2031.06.21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   2019.04.29-
12        天津普瑞       PDY66230412010315A1002
                                                              批局           2024.04.28
                                                                             2018.02.04-
13       哈尔滨普瑞      黑卫医证营字直第 0024 号         黑龙江省卫计委
                                                                             2033.02.03
                                                                             2016.09.25-
14        郑州普瑞       PDY03572-241010517A5122           郑州市卫计委
                                                                             2031.09.24
                                                                             2015.05.05-
15        山东亮康       58194371937010313A5121            济南市卫生局
                                                                             2026.08.17
                                                                             2017.01.04-
16        西安普瑞       PDY10004561010317A5122            西安市卫计委
                                                                             2032.01.04
                                                                             2018.08.08-
17        贵州普瑞       56716287952010216A5122            贵州省卫计委
                                                                             2023.08.07
                                                                             2018.04.20-
18        合肥门诊      MA2PGYQ5X34010417D1532             合肥市卫计委
                                                                             2023.04.19
                                                                             2019.08.08-
19       兰州眼视光      MA71Q7U0262010316A5122            兰州市卫健委
                                                                             2023.08.07
                                                                             2019.01.30-
20        庐江门诊       34003770434012417D1532            庐江县卫计委
                                                                             2024.01.29
                                                                             2019.01.23-
21        沈阳普瑞      MA0Y7HKE421010615A5122             沈阳市卫健委
                                                                             2034.01.22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 29 家子公司,除上述 19 家子公司(含

其分公司)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其他 10 家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马鞍山昶明
 1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重庆福瑞灵                                       不属于医疗机构、未从事医疗
                              曾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服务相关业务,不属于《医疗
 2           成都昶明
                              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办
 3           济南远实         主要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           上海益瑞         主要从事市场营销业务           情形。
 5           上海昶灵         医院管理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但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暂无
 6
        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放射诊疗许可证》与《辐射安全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持有的《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

                                         3-3-2-67
安全许可证》,发行人及其 5 家子公司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

证》情况如下:
                                              许可项目                         核发日期/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限
                      卫放证字(2017)第
                                            X 射线影像诊断      成都市卫计委   2017.04.05
                        510100000004 号
 1        发行人
                                             使用 III 类射线                   2017.03.31-
                        川环辐证[25992]                         成都市环保局
                                                  装置                         2022.03.30
                      京卫放证字(2009) X 射线影像诊断         北京市朝阳区
                                                                               2019.07.23
                        第 0500281 号     (不含 CT)             卫健委
 2       北京华德
                                             使用 III 类射线                   2015.10.16-
                       京环辐证[E0251]                          北京市环保局
                                                  装置                         2020.10.15
                        皖合卫放证字
                                            X 射线影像诊断      合肥市卫计委   2017.06.16
                      (2017)第 016 号
 3       合肥普瑞
                                             使用 III 类射线                   2015.09.11-
                       皖环辐证[A0325]                          合肥市环保局
                                                  装置                         2020.09.10
                      天卫放证字(2019) X 射线影像诊断 乌鲁木齐市天
                                                                               2019.09.18
                          第 017 号      (DR 影像诊断) 山区卫健委
 4       乌市普瑞
                                             使用 III 类射线    乌鲁木齐市生   2019.10.17-
                       新环辐证[G0221]
                                                  装置            态环境局     2024.10.16
                         津西卫放证字
                                                                天津市河西区
                          (2013)第        X 射线影像诊断                     2019.10.09
                                                                行政审批局
 5       天津普瑞      120103-000053 号
                                             使用 III 类射线    天津市河西区   2019.09.29-
                       津环辐证[D0007]
                                                  装置          行政审批局     2020.12.06
                      南卫放证字(2018)                        贵阳市南明区
                                         X 射线影像诊断                        2018.12.24
                      第 520102000019 号                          卫计局
 6      贵州普瑞
                                             使用 III 类射线                   2018.12.12-
                        黔环辐证[10329]                         贵阳市环保局
                                                  装置                         2023.12.11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 29 家子公司,除上述 5 家子公司已取

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外,其他 24 家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马鞍山昶明
 1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不属于医疗机构、未从事医疗
            重庆福瑞灵
                                                               服务相关业务,不属于《放射
                               曾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2           成都昶明                                          性污染防治法》《放射诊疗管
                               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理规定》等规定的应办理《放
 3           济南远实          主要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
 4           上海益瑞          主要从事市场营销业务
                                                               可证》的情形。
 5           上海昶灵          医院管理

                                           3-3-2-68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但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暂无
 6
      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需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主要从事医学视光业务,不涉及其他医疗服务,不属于《放
 7    合肥门诊、庐江门诊   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应办理《放
                           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形。
      武汉普瑞、兰州普瑞、
      兰州眼视光、南昌普 诊疗范围未包括“X 线诊断”相关专业,未从事与“X 线诊
 8    瑞、重庆普瑞、郑州 断专业”相关诊疗活动,因此无需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普瑞、山东亮康、昆 《辐射安全许可证》。
      明普瑞、哈尔滨普瑞
      上海普瑞、西安普瑞、 诊疗范围包括“X 线诊断专业”,但根据发行人陈述,该等
 9
            沈阳普瑞       子公司未实际开展该项业务。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行人及其 9 家子公司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范围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号
                                   III 类:6822 角膜接触镜(硬
                川蓉食药监械经营   性)及护理液(不含验配), 成都市市    2020.05.27-
1     发行人
                  许 20200339 号   6822 角膜接触镜(软性)      监局      2025.05.26
                                     及护理液(不含验配)
                滇昆食药监械经营                              昆明市食    2018.10.22-
2    昆明普瑞                       2002 年分类目录:6822
                  许 20180965 号                              药监局      2023.10.21
                                                              乌鲁木齐
                新乌食药监械经营    第三类 6822 医用光学器                2019.06.06-
3    乌市普瑞                                                 市食药监
                  许 20190268 号    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2024.06.05
                                                                局
                赣洪食药监械经营   III 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 南昌市食   2017.08.28-
4    南昌普瑞
                  许 20170199 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药监局     2022.08.27
                                                               重庆市食
                渝渝食药监械经营   III 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            2017.02.14-
5    重庆普瑞                                                  药监局渝
                  许 20170003 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2022.02.13
                                                               中区分局
                                                               武汉市硚
                鄂汉食药监械经营   III 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            2017.09.26-
6    武汉普瑞                                                  口区行政
                  许 2017C041 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2022.09.25
                                                               审批局
                                                              贵州省贵
                黔筑食药监械经营                                          2020.03.05-
7    贵州普瑞                        2017 年分类目录:16      阳市市监
                  许 20200046 号                                          2025.03.04
                                                                局
                                                             重庆市南
     重庆福瑞   渝 08 食药监械经   2017 年分类目录:02,14,              2019.04.04-
8                                                            岸区市监
       灵       营许 20160077 号            16,21                        2024.04.03
                                                               局

                                      3-3-2-69
       马鞍山昶    皖马食药监械经营     2017 年分类目录:02,14, 马鞍山市        2019.04.23-
9
         明          许 20190005 号              16,21           市监局          2024.04.22
                                        2002 年分类目录:6822(仅
                   辽沈食药监械经营                                    沈阳市市   2020.05.29-
10     沈阳普瑞                          限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
                     许 20200256 号                                      监局     2025.05.28
                                                 液)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29家子公司,除上述9家子公司已取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外,其他20家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1           成都昶明            曾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2           济南远实            主要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不涉及医疗器械经营,无需办
 3           上海益瑞            主要从事市场营销业务
                                                                  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上海昶灵            医院管理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
 5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
        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
                             经营、使用系不同的环节和活动,医疗器械的使用单位与生
                             产经营单位适用不同的规定。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
                             应向履行备案程序;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
                             应申请经营许可。
        上海普瑞、哈尔滨普 对于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进货查验
        瑞、天津普瑞、西安 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贮存场所和条件、工作人员技术
        普瑞、兰州普瑞、兰 培训、消毒管理要求、保养维护要求、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
 6      州眼视光、合肥普瑞、 器械的原始资料等事项,但并未规定使用单位应取得《医疗
        庐江普瑞、合肥门诊、 器械经营许可证》。
        郑州普瑞、山东亮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使用单位,是指使用医
              北京华德       疗器械为他人提供医疗等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取得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依法不需要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
                             构等。
                             因此,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规定的使用单位,其无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卫生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持有的《卫生许可证》,发行人及

其 7 家子公司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项目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1        发行人         川卫公证字[2019]第        候诊室       成都市金牛区行    2019.10.11-
                                              3-3-2-70
                        510106000159 号                          政审批局      2023.10.10
                      五卫公证字[2010]第                      昆明市五华区卫   2018.05.10-
 2       昆明普瑞                                候诊室
                        530102003872 号                           计局         2022.05.09
                        天卫公字[2018]第                                       2018.12.28-
 3       乌市普瑞                                候诊室        天山区卫生局
                            000230 号                                          2022.12.27
                      渝卫公证字[2020]第                      重庆市渝中区卫   2020.04.29-
 4       重庆普瑞                                候诊室
                        500103002052 号                           健委         2024.04.28
          哈尔滨      哈南卫公证字[2019]                      哈尔滨市南岗区   2019.10.30-
 5                                               候诊室
          普瑞            第 0150 号                              卫健局       2023.10.29
                      鲁卫公证字(2019)        候诊室        济南市市中区行   2019.10.17-
 6       山东亮康
                      第 370103-000216 号       公共场所        政审批服务局   2023.10.16
                      南卫公证字(2019)                      贵阳市南明区卫   2019.12.04-
 7       贵州普瑞                                候诊室
                      第 520102000528 号                        生健康局       2023.12.03
                        沈卫公字[2020]第                                       2020.02.26-
 8       沈阳普瑞                                候诊室        沈阳市卫健委
                            010005 号                                          2024.02.25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 29 家子公司,除上述 7 家子公司已取

得《卫生许可证》外,其他 22 家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马鞍山昶明
 1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重庆福瑞灵                                          不属于医疗机构、未从事医疗
                               曾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服务相关业务,不属于《公共
 2           成都昶明
                               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
 3           济南远实          主要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法规规定的应办理《卫生许可
 4           上海益瑞          主要从事市场营销业务             证》的情形。
 5           上海昶灵          医院管理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但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暂无
 6
        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需办理《卫生许可证》。
                               主要从事医学视光业务,不涉及其他医疗服务,不属于《放
 7      合肥门诊、庐江门诊     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应办理《放
                               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形。
                               经电话咨询相关政府部门,该等地区已不再为候诊室办理《卫
 8      天津普瑞、西安普瑞
                               生许可证》。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现为“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北京华德、南昌普瑞、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兰州普瑞、兰州眼视
                             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9      光、上海普瑞、武汉
                             经查询该等地区相关规定,该等地区未将候诊室列入应办理
        普瑞、合肥普瑞、合
                             《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监管范围或候诊室不再单独颁发
          肥门诊、庐江门诊
                             《卫生许可证》,具体如下:
                               根据《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及其附

                                            3-3-2-71
                           件《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并经查验,前述规
                           定未将候诊室列入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范围。
                           江西省《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将该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经查验,
                           该规定未将候诊室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
                           《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范围》规定,“公
                           园、候诊室、露天体育场不再单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证》,……候诊室的监管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
                           定执行”。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了实行卫
                           生许可管理的公共场所的范围,经查验,该规定未将候诊室
                           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
                           《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规定了实
                           行卫生许可管理的公共场所的范围,经查验,该规定未将候
                           诊室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
                           《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及监督范围》规定,“候诊
                           室的监管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单
                           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0           郑州普瑞      尚在办理中。



       (5)《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行

人及其 14 家子公司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2016.11.24-
 1        发行人    JY35101060018821          成都市金牛区食药监局
                                                                       2021.11.23
                                                                       2017.07.28-
 2       北京华德   JY31105141304015          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局
                                                                       2022.07.27
                                                                       2019.11.25-
 3       合肥普瑞   JY33401040140334              合肥市蜀山区市监局
                                                                       2024.11.24
                                                                       2020.06.24-
 4       昆明普瑞   JY35301020048384              昆明市五华区市监局
                                                                       2025.06.23
                                                                       2020.04.10-
 5       乌市普瑞   JY36501021084725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监局
                                                                       2025.04.09
                                                                       2018.09.07-
 6       南昌普瑞   JY33601110037691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监局
                                                                       2023.09.06
                                                                       2017.09.22-
 7       兰州普瑞   JY36201021610375          兰州市城关区食药监局
                                                                       2022.09.21
                                                                       2019.12.19-
 8       重庆普瑞   JY35001030127135              重庆市渝中区市监局
                                                                       2024.12.18
 9       武汉普瑞   JY34201040000913          武汉市硚口区食药监局     2016.09.26-

                                       3-3-2-72
                                                                            2021.09.25
                                                                            2016.06.21-
10       天津普瑞    JY31200030011521              天津市河西区市监局
                                                                            2021.06.20
                                                                            2019.10.15-
11       山东亮康    JY33701030048016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09.18
                                                                            2017.05.02-
12       西安普瑞    JY36101030060954          西安市碑林区食药监局
                                                                            2022.05.01
                                                                            2018.09.03-
13       贵州普瑞    JY35201020152164              贵阳市南明区市监局
                                                                            2023.09.02
         兰州眼视                                                           2020.04.02-
14                   JY36201031610404          兰州市七里河区市监局
           光                                                               2025.04.01
                                                                            2018.12.11-
15       沈阳普瑞    JY32101060011551              沈阳市铁西区市监局
                                                                            2023.12.10
    注:天津普瑞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的经营者名称为“天津祥云皮肤病医院有
限公司”,尚待变更为“天津河西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 29 家子公司,除上述 14 家子公司已取

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其他 15 家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上海普瑞、哈尔滨普瑞、马鞍山昶明、济南
                                               未开设食堂,因此无需办理《食品经营
 1      远实、重庆福瑞灵、成都昶明、上海益瑞、
                                               许可证》。
            庐江门诊、合肥门诊、上海昶灵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但目前尚未
 2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实际开展经营、未开设食堂,因此无需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                    郑州普瑞                       尚在办理中



       本所律师认为,郑州普瑞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但

对其开展现有业务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

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相关业务合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经营的情形。



                                        3-3-2-73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陈述并经

查验,发行人最近两年的主营业务一直为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专业的眼科医疗服

务,其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与主营业务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18,929.28              101,428.82   80,340.01
    营业收入          119,259.87              101,643.35   80,561.10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72%                  99.79%       99.73%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和许

可证书、公司登记资料及相关业务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资料,发行

人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其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最近三年

有连续生产经营记录;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

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

行人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

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3-2-74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查验,普瑞投资持有发行人47.8812%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普瑞

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一)、1”]。

       经查验,徐旭阳直接持有发行人9.0006%的股份,并通过普瑞投资持有发行

人47.8812%的股份,通过扶绥正心、扶绥锦官青城、扶绥正德、扶绥福瑞共创控

制发行人13.3673%的表决权,徐旭阳合计持有及控制发行人70.2491%的表决权,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徐旭阳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一)、3”]。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控股股东普瑞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旭阳控制的

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或任职情况                主营业务
 1        普瑞科技           徐旭阳实际控制            未实际经营业务
 2        上海灵锐    徐旭阳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未实际经营业务
 3        香港灵锐      徐旭阳实际控制并担任董事       未实际经营业务
         CHINAEYES
 4                           徐旭阳实际控制            未实际经营业务
           Limited
         AIRUIKANG
 5         Holdings          徐旭阳实际控制            未实际经营业务
           Limited
         TOPGOOD
 6                           徐旭阳实际控制            未实际经营业务
            Inc
 7        广州视景           徐旭阳实际控制          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
 8       重庆爱瑞灵   徐旭阳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未实际经营业务
 9        康益医疗           徐旭阳实际控制            未实际经营业务

                                     3-3-2-75
            10    扶绥锦官青城      徐旭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业务
            11      扶绥正心        徐旭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业务
            12      扶绥正德        徐旭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业务
            13    扶绥福瑞共创      徐旭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业务



                 3.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根据发行人公司登记资料,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控股股东普瑞

            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旭阳之外,还包括扶绥正心、红杉铭德。[扶绥正心、红杉

            铭德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一)”]。



                 4.发行人的子公司/境内非企业单位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查验相关公司登记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日期:2020年7月24日),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29家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3家境内非

            企业单位,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法定代                                              持股
     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表人                                                比例
                                                             眼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销售第
                                                             三类医疗器械;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企
                                    北京市朝阳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北京                           区金台路甜
1           2003.02.20    2,000                   徐旭阳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100%
     华德                           水园东街 10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号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预防保健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
                                                             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超声诊断
                                    安徽省合肥               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市黄山路与               中医科、眼科专业、内科仅限于门诊(在
     合肥
2           2006.11.14    1,100     肥 西 路 交 口 徐旭阳    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验光配镜;角膜     100%
     普瑞
                                    (合肥市肥               移植技术;鼻科内镜诊疗技术;医疗美容
                                    西路 299 号)            科;皮肤科;外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昆明                           云南省昆明               诊疗服务;验光配镜;眼镜的销售;停车
3           2008.07.01    1,700                   徐旭阳                                              100%
     普瑞                           市五华区龙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3-3-2-76
                                 泉路 29 号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乌鲁木
                                                           眼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
     乌市                        齐市天山区
4           2009.09.04   2,600                  徐旭阳     B 超)西医内科、美容外科。眼镜加工及     100%
     普瑞                        青 年 路 333
                                                           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
                                 号
                                 江西省南昌                三级眼科医院;医疗器械、眼镜的销售;
     南昌                        市青山湖区                验光配镜;停车场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
5           2010.02.01   5,600                  徐旭阳                                              100%
     普瑞                        北 京 东 路               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125 号                    开展经营活动)
                                 兰州市城关                内、中医、眼、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
     兰州
6           2010.11.29   800     区 白 银 路    徐旭阳     像科、验配眼镜服务。(以上各项凭许可     100%
     普瑞
                                 222 号                    证核准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
                                                           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
                                 上海市长宁                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
     上海
7           2011.02.18   6,000   区 茅 台 路    徐旭阳     像科(X 线诊断专业);验光配镜。(依     100%
     普瑞
                                 899 号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科(门诊)、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
                                                           科(以上范围按许可证核定期限及范围从
                                 重庆市渝中                事经营);验光配镜(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重庆
8           2011.07.25   5,000   区中山一路     徐旭阳     除外);零售Ⅲ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     100%
     普瑞
                                 210 号                    定的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销售:三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
                                 成都市金牛
                                                           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
                                 区一环路北
     成都                                                  激光仪器设备;二类:医用光学器具、仪
9           2011.11.10   100     四段 215 号 叶朝红                                                 100%
     昶明                                                  器及内窥镜设备;眼科手术器械、眼镜。
                                 (润扬大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附楼 2001#)
                                                           后方可经营)
                                                           验光配镜(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
                                                           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眼科、医
                                 武汉市硚口                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
     武汉
10          2011.11.16   4,000   区中山大道     徐旭阳     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     100%
     普瑞
                                 179 号                    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经营范围、有效期与经营许可证核发一
                                                           致)
                                                           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河西区永安
     天津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11          2012.08.27   1,000   道 215 号七    程瑞琴                                              100%
     普瑞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层
                                                           为准)
     哈尔                        哈尔滨市南                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
12   滨普   2013.02.20   5,000   岗区先锋路     徐旭阳     从事经营活动(许可证有效期至 2033 年     100%
       瑞                        563 号 金 河              02 月 03 日);验光配镜;食品生产经营
                                                3-3-2-77
                                 小区 10 号楼
                                                           批发医疗器械Ⅱ类、Ⅲ类。(按许可证核
                                                           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医疗市
                                 重庆市南岸                场调研;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开发;
                                 区南坪街道                通信产品开发;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
     重庆
                                 南坪西路 2                子出版物)、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及配件、
13   福瑞   2014.07.15   100                    李德志                                                100%
                                 号 2 单元                 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
       灵
                                 17-4 号                   备)、化妆品;镜片、镜架的批发零售;
                                                           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维修及售后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
                                 上海市崇明                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
                                 区北沿公路                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舞台造型策划,会
                                 2111 号 3 幢              务服务,婚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
     上海
14          2015.03.27   100     201-1 室(上   杨国平     服务,摄像服务,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100%
     益瑞
                                 海崇明森林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旅游园区)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养健康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科(门诊)、眼科(白内障、青光眼、
                                                           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专科)、
                                 郑州市金水                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
     郑州
15          2015.08.19   2,800   区 东 明 路    徐旭阳     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       100%
     普瑞
                                 170 号                    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眼
                                                           科专业(门诊);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山东省济南
                                 市市中区二                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及技术开发;验光
     济南
16          2016.01.11    30     环南路 6663    徐旭阳     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100%
     远实
                                 号 5 楼 508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室
                                 山东省济南
                                 市市中区二                眼科、检验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内
     山东
17          2016.01.12   1,500   环南路 6663    徐旭阳     科、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00%
     亮康
                                 号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内科(门诊);眼科(白内障专业、青光
                                 陕西省西安
                                                           眼专业、眼底病专业、视光学专业即医学
                                 市碑林区友
                                                           验光配镜及视力矫正、眼肌屈光、小儿眼
     西安                        谊 西 路 234
18          2017.01.18   5,000                  徐旭阳     科、眼外伤、眼表及角膜疾病专业、眼眶       100%
     普瑞                        号光机所精
                                                           病与眼肿瘤、眼部整形及泪道疾病专业、
                                 密楼一至六
                                                           眼预防保健、体检服务、中西医结合眼科、
                                 层
                                                           中医眼科);体检服务;麻醉科;医学检
                                                3-3-2-78
                                                           验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超声
                                                           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
                                                           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贵州省贵阳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贵州                        市南明区遵
19          2017.05.24   3,000                徐旭阳       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100%
     普瑞                        义 路 48 号
                                                           体自主选择经营。眼科治疗服务(持许可
                                 (兴关社区)
                                                           证经营);验光配镜;销售:眼镜(不含
                                                           隐形眼镜)、医疗器械(持许可证经营);
                                                           停车管理服务
                                                           验光配镜,眼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
                                 四川省眉山                专业、内分泌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
                                 市东坡区一                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
     眉山
20          2017.06.05   1,000   环 西 路       徐旭阳     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     100%
     普瑞
                                 282-298 号                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
                                                           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乐山
                                                           眼科医院服务;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
     乐山                        市市中区春
21          2017.09.07   3,500                  徐旭阳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100%
     普瑞                        华 路 南 段
                                                           活动)
                                 701、703 号
                                 安徽省合肥
                                 市经济技术                预防保健科;眼科;医学验光配镜服务;
     合肥                        开发区繁华                视光产品、智能产品、保健用品、三类医
22          2017.09.30   100                    徐旭阳                                              100%
     门诊                        大 道 12629               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号经典华城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幢商 101
                                                           内、中医、眼、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
                                 甘肃省兰州
     兰州                                                  像科、验配眼镜服务(以上各项凭许可证
                                 市七里河区
23   眼视   2017.10.10   2,000                  徐旭阳     有效期经营)(以上各项依法须经批准的     100%
                                 滨河中路 111
       光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号
                                                           动)
                                 安徽省合肥
                                 市庐江县庐
                                                           预防保健科,眼科,医学验光配镜治疗服
     庐江                        城镇文昌路
24          2018.01.23   100                    徐旭阳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100%
     门诊                        以北商住楼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文昌路 56
                                 号)
25   沈阳   2018.10.08   3,000   辽宁省沈阳     徐旭阳     诊疗服务、医疗器械、眼镜销售、会议服     100%
                                                3-3-2-79
     普瑞                         市铁西区兴                务、验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工北街 96 号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通
                                                            信产品开发;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
                                                            出版物)、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及配件、
                                  安徽省马鞍                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
     马鞍                         山市郑蒲港                备)、化妆品;镜片、镜架的批发零售;
26   山昶   2018.11.05   10,000   新区中飞大      南迪      医疗市场调研;市场营销策划;批发医疗     100%
       明                         道 北 段 750              器械Ⅱ类、Ⅲ类(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
                                  号 12 栋 3-1              限和范围从事经营),Ⅰ类、Ⅱ类、Ⅲ类
                                                            医疗器械维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眼科医院服务;眼科诊疗;验光配镜;内
                                                            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
                                                            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
                                                            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
                                  吉林省长春
                                                            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
     长春                         市朝阳区解
27          2018.12.07   3,000                   徐旭阳     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     100%
     普瑞                         放 大 路 116
                                                            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号
                                                            心电诊断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福州
                                  市鼓楼区水
                                  部街道五一
     福州                                                   眼科医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28          2019.10.25   5,000    中 路 47 号    徐旭阳                                              100%
     普瑞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琼东路
                                  100 号)1 号
                                  商业楼
                                                            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
                                  上海市浦东                含诊疗服务),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
     上海                         新区东方路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29          2020.07.16   18,000                  徐旭阳                                              100%
     昶灵                         3601 号 7 号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楼五层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新疆乌鲁木                销售:医疗器械,眼镜,服装鞋帽,食品,
     新疆                         齐市新市区                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医疗器械维修服
30          2017.10.27    500                     王倩                                               34%
     微观                         新 医 路 479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号一楼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                         山东省济南                在济南市范围内开展:儿童眼科常见病、
31   研究   2018.11.27    10      市市中区阳     杨东生     多发病的防治研究;儿童眼科疑难病的诊     100%
       所                         光新路 67 号              治研究;儿童眼科新技术新疗法的开发应
                                                 3-3-2-80
                                     欧亚大观 A1              用;学术交流(不含医疗行为)
                                     座 1113 室
     四川                            成都市一环
                                                              开展各种眼病的科学研究、咨询服务和技
32   研究   2015.05.22       100     路 北 四 段   艾碧君                                            100%
                                                              术研发等
       所                            215 号
     兰州                            兰州市城关
                                                              儿童眼病研究,儿童斜视、弱视的防治研
33   研究   2007.06.01       5       区 白 银 路   李晓林                                            100%
                                                              究与学术推广
       所                            222 号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述

            及其提供的《调查表》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证/护照号码                 在发行人持股/任职情况
                                                    直接持股9.0006%,通过普瑞投资、扶绥正心、
             1      徐旭阳    34270119710801****    扶绥锦官青城、扶绥正德、扶绥福瑞共创间接持
                                                             股,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岳以英    12010419490407****          通过扶绥正德间接持股,发行人董事
             3      章达峰    35260119711130****          通过达安京汉间接持股,发行人董事
             4      陆潇波    41052719731110****                      发行人董事
             5      熊小聪    43042519820220****                      发行人董事
             6       黄宇     22010419800713****                      发行人董事
             7      陈鹏辉         54865****                        发行人独立董事
             8      郑梅莲    33010619721223****                    发行人独立董事
             9      秦桂森    37068519770208****                    发行人独立董事
            10      雷德芳    51010219680104****      通过扶绥正德间接持股,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11      孟晓英    23010419800701****                      发行人监事
            12       范寅     6103031974531****           通过重庆金浦间接持股,发行人监事
            13      曹长梁    34270119710217****       通过扶绥正德间接持股,发行人副总经理
            14       金亮     32052519820113****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5      杨国平    14010619801101****      通过扶绥正德间接持股,发行人财务负责人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属于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3-3-2-81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调查表》,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除外)如下: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持股/任职情况
                                                               控制并担任董事长、总
                        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经理
                                                               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合兴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深圳前海道远东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厚生(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川玖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1       章达峰
                                                               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北京千寻创谷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广州腾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文华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通号空中快车有限公司                      董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科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广州达安道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英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       徐旭阳
                         北京德视佳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前海红杉光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3       陆潇波         武汉本初子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奕安济世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
                       迈博斯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纽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维信金科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4       陈鹏辉
                         江苏信立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镁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魅丽纬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Hygeia Healthcare Holdings Co., Limited     独立非执行董事
                           Virtuoso Therapeutics, Inc.                董事
                       澳斯康生物制药(海门)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文慈医院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5       孟晓英
                      南京华兴泽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3-2-82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持股/任职情况
                            上海银骋投资有限公司              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上海银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大医生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重庆金浦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重庆浦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浙江邦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6       范寅          北京至真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九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怡宁医院有限公司                        董事
                            杭州怡宁医院有限公司                        董事
                      健医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重庆巨辉广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重庆创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嘉善马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联合丽格(北京)医疗美容投资连锁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7      曹长梁        黄山市屯溪区格莱美墙纸经营部                    负责人
    注: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amac.org.cn,查询日
期:2020年7月27日),章达峰控制的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4日办
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3311。因此,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控制
的企业亦属于发行人关联方。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7.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美益观门诊              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新疆微观的全资子公司
                                      3-3-2-83
       8.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及《审计报告》并经查验相关公司登记资料,发行人曾存

在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曾经的关联关系情况
                            徐旭阳控制、叶朝红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18年
 1          瑞翔春天
                            8月注销
 2          普瑞共创        徐旭阳控制且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18年1月注销

 3         上海徽视瑞       徐旭阳控制且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18年1月注销

 4          重庆世瑞        徐旭阳曾经控制的企业,已注销

 5          上海瑞远        徐旭阳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于2019年9月注销

 6         广州鑫视康       徐旭阳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于2017年6月注销

 7          广州世瑞        徐旭阳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于2017年4月注销

 8          阜阳普瑞        发行人曾经的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6月注销

 9          德阳壹心        发行人曾经的参股子公司,于2020年6月转让所持股权
                            发行人子公司原少数股东,曾经的监事王宏持有其32%股权,
10           欣普康
                            于2019年4月注销
         上海德视佳眼科医
11                          徐旭阳曾经担任董事,于2020年5月不再担任董事
           疗有限公司
         重庆德视佳眼科门
12                          徐旭阳曾经担任董事,于2020年6月不再担任董事
           诊有限公司
         广州德视佳眼科门   徐旭阳曾经担任董事,于2020年6月不再担任董事
13
           诊部有限公司     徐旭阳曾经担任总经理,于2019年6月不再担任总经理
14           叶朝红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15           李艳芳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6           马志中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7           范志燕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18           胡全芳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19           任丽君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此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经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报告期
                                       3-3-2-84
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构成发行人曾经

的关联方。



    (二)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相关的关联交易合同、凭证等资料,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已履行完毕的以及正在履行、将

要履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

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耗材     902,276.43     696,153.95   722,956.40
   广州视景
                 采购固定资产   405,000.00         -             -
    合计              -         1,307,276.43   696,153.95   722,956.40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

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医用耗材
   德阳壹心                     404,137.55     354,893.96   1,134,662.72
                   及器械
    合计              -         404,137.55     354,893.96   1,134,662.72



    2.关联租赁


                                  3-3-2-85
    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雷德芳曾与重庆福瑞灵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雷德

芳将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县)南坪街道南坪西路2号2单元15-6号房屋、2号2单元

15-9号房屋出租给重庆福瑞灵,租赁用途为办公。根据《审计报告》,上述租赁

房屋2017-2019年度的租赁费用分别为138,749.65元、141,878.60元和19,272.60元。



    3.关联担保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相关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

    2019年5月24日,发行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综

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1900000025751号),约定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给予发行人授信额度3,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5

月27日至2020年5月26日。

    2019年5月14日,徐旭阳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DB1900000019300),约定徐旭阳为上述

综合授信合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5月24日,普瑞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

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公高质字第DB1900000025751号),约定普瑞投资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0%的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担

保该综合授信合同债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普瑞

投资前述股权质押已于2020年5月14日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相关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

    2018年8月31日,兰州普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签

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G34E180851),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同意向兰州普瑞提供授信额度1,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

2018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1日。

    2018年8月31日,徐旭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签署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1808550101B),约定徐旭阳以相关房产为

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抵押。2018年12月1日,徐旭阳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86
兰州市黄河中心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1808550101D),

约定徐旭阳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关联方资金拆借



    (1)关联方使用公司资金,并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报告期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费结算情况如下:

    ①2019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支付      本期收到   计提资金占用费   期末余额
 美益观门诊         -           200,000.00         -          4,123.56     204,123.56
   合计             -          200,000.00          -          4,123.56     204,123.56



    (2)公司使用关联方资金,并参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报告期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费结算情况如下:

    ①2019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支付        本期收到    计提资金占用费 期末余额
 普瑞科技      1,293,656.55     1,321,298.90          -          27,642.35      -
   欣普康      9,591,946.51     9,614,013.20          -          22,066.69      -
 普瑞投资      7,109,778.98     7,236,585.46          -        126,806.48       -
 福瑞共创        91,290.41            -               -              -      91,290.41
   徐旭阳       701,294.66      1,813,064.45    1,112,817.26     -1,047.47      -
   合计        18,787,967.11   19,984,962.01    1,112,817.26   175,468.05   91,290.41



    ②2018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支付       本期收到    计提资金占用费 期末余额
  普瑞科技     1,241,016.17           -              -          52,640.38 1,293,656.55
  欣普康       9,239,507.91           -              -        352,438.60  9,591,946.51
  普瑞投资    10,644,153.93    13,149,831.72   9,199,191.93   416,264.84  7,109,778.98
  福瑞共创     2,010,964.38     2,000,000.00         -          80,326.03   91,290.41
  徐旭阳        769,147.33       100,000.00          -          32,147.33  701,294.66
    合计      23,904,789.72    15,249,831.72   9,199,191.93   933,817.18  18,787,967.11



                                         3-3-2-87
     ③2017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支付           本期收到          计提资金占用费     期末余额
  普瑞科技    1,298,126.48       110,727.95              -                53,617.64     1,241,016.17
  欣普康     48,879,900.00     40,800,000.00             -              1,159,607.91    9,239,507.91
  普瑞投资   22,871,846.77     37,329,977.16      24,574,474.95          527,809.37    10,644,153.93
  上海灵锐    4,686,590.94      4,686,590.94             -                    -               -
  福瑞共创          -                 -            2,000,000.00           10,964.38     2,010,964.38
  徐旭阳       737,000.00             -                  -                32,147.33      769,147.33
    合计     78,473,464.19     82,927,296.05      26,574,474.95         1,784,146.63   23,904,789.72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818,435.40              5,039,107.74            4,049,365.86



     6.其他关联交易



     (1)根据发行人、欣普康、上海灵锐于2016年12月28日签署的《股权转让

 协议》,欣普康将其代上海灵锐持有的哈尔滨普瑞85%的股权作价4,250万元转让

 给发行人。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9日向欣普康支付2,400万元股权转让款、于2019

 年3月13日向欣普康支付剩余1,85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于2019年4月2日办理完成

 变更登记手续[相关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二、(三)”]。

     (2)2017年1月17日,普瑞投资豁免北京华德占用的资金1,358,679.10元;

 2019年12月26日,上海灵锐豁免哈尔滨普瑞资金占用费1,002,310.61元。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1)应收关联方款项

                                            3-3-2-88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        德阳壹心      23,238.50      32,327.96           -
    小计              -         23,238.50      32,327.96           -
                美益观门诊     204,123.56          -               -
                                     -                             -
 其他应收款       叶朝红       100,000.00     100,000.00           -
                  杨国平         7,200.00          -           3,192.00
                  雷德芳        55,000.00          -               -
   小   计          -          366,323.56     100,000.00       3,192.0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账款        广州视景     388,701.71      454,667.41      299,416.43
    小计              -        388,701.71      454,667.41      299,416.43
                  普瑞科技          -         1,293,656.55    1,241,016.17
                  欣普康            -         9,591,946.51    9,239,507.91
                  普瑞投资          -         7,109,778.98   10,644,153.93
 其他应付款       福瑞共创      91,290.41       91,290.41     2,010,964.38
                  徐旭阳            -          701,294.66      769,147.33
                    金亮            -             895.50            -
                  杨国平            -            4,058.00           -
    小计              -         91,290.41    18,792,920.61   23,904,789.72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提请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交易规

则进行,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影响

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或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内容。



    经查验,发行人已将上述关联交易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无重大

遗漏或重大隐瞒,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



                                3-3-2-89
    经查验,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其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

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所律师

认为,发行人的章程、有关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中明确的关

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同业竞争



    经查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向眼科疾病患者提供专业的眼科医疗服务,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该等企业的业务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一)、2”],因此,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经查验,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曾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

人现有业务存在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投

资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内,本公司/本人或本公

司/本人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现有主

要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若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本人控股

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本人

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本人控股

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发行人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实

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4.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

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
                                 3-3-2-90
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

人。

       5.本公司/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

行人正常经营的行为。

       6.如因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

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发行人已将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无重

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房屋建筑物



       根据发行人及/或控股子公司现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昆明市不动产信

息档案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发行人及/或

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面积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              方式   权利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1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40.78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781 号   幢 1 层 101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2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77.13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534 号   幢 1 层 102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3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51.42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521 号   幢 1 层 103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4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77.13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506 号   幢 1 层 105 号
 5      昆明普瑞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77.13    商业服务   原始   抵押
                                       3-3-2-91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取得
                     第 0312582 号   幢 1 层 106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6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77.13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550 号   幢 1 层 107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7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40.78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564 号   幢 1 层 108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8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579.23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803 号   幢 2 层 201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9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672.72     商业服务          抵押
                                                                            取得
                     第 0312845 号   幢 3 层 301 号
     注:上述房屋建筑物均为昆明普瑞与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卫信用社 2019
年 7 月所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设置抵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一)”。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及/或控股子公司现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昆明市不动产信

息档案管理中心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发行人及/或

控股子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分摊面                取得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积(㎡)              方式   权利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1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1.31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781 号   幢 1 层 101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2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2.48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534 号   幢 1 层 102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3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1.65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521 号   幢 1 层 103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4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2.48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506 号   幢 1 层 105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5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2.48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582 号   幢 1 层 106 号
                                         3-3-2-92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6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2.48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550 号   幢 1 层 107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7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1.31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564 号   幢 1 层 108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8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2.48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803 号   幢 2 层 201 号
                     云(2019)西    昆明市前卫西
                                                                             原始
 9      昆明普瑞     山区不动产权    路润城小区商 1      21.63    商服用地          抵押
                                                                             取得
                     第 0312845 号   幢 3 层 301 号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均为昆明普瑞与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卫信用社 2019
年 7 月所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设置抵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一)”。



       (2)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日出具的《商标档案》及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信息(查询网址:

http://sbj.saic.gov.cn,查询日期:2020 年 7 月 14 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权利人
                                                                             方式   权利
                                                    2016.11.07-              原始
 1                       17958466    第 44 类                      发行人            无
                                                    2026.11.06               取得
                                                    2011.05.14-              继受
 2                        7880108    第 44 类                      发行人            无
                                                    2021.05.13               取得
                                                    2011.03.14-              继受
 3                        7880107     第5类                        发行人            无
                                                    2021.03.13               取得
                                                    2012.09.28-              继受
 4                        7880106    第 44 类                      发行人            无
                                                    2022.09.27               取得
                                                    2017.01.14-              原始
 5                       17957783    第 10 类                     普瑞有限           无
                                                    2027.01.13               取得
                                                    2017.02.07-              原始
 6                       17957688     第5类                       普瑞有限           无
                                                    2027.02.06               取得
                                                    2010.11.14-              原始
 7                        7115663     第 44 类                    北京华德           无
                                                    2020.11.13               取得
    注:(1)上述第 5、6 项所列商标尚待变更名称为发行人;(2)上述第 2-4 项所列商
标系普瑞有限于 2011 年、2012 年自普瑞科技受让取得。




                                         3-3-2-93
                3.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查验相关生产经营设备清单,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的账面值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账面价值(元)
                 通用设备            25,969,972.70                15,172,047.78           10,797,924.92
                 专用设备            399,618,561.91              152,142,041.99           247,476,519.92
                 运输工具            25,293,262.26                16,164,130.27            9,129,131.99
                     合计            450,881,796.87              183,478,220.04           267,403,576.83



                4.在建工程


                根 据 《 审 计 报 告 》 ,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发 行 人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为
            12,790,136.92元,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的装修工程。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发行人所持有的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并经查验,本所律师

            认为,发行人所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权属清晰,需要取得产权证书的资产已取得

            了有权部门核发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经查验,上述主要财

            产中除已披露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设置抵押外,发行人所拥有和/

            或使用的其他主要财产不存在有抵押、质押、产权纠纷或其他限制发行人权利行

            使的情形。



                (二)发行人租赁的财产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以下租赁

            房产:
                                                                                                    是否   土地   是否
                                                                                            有无
序   承租                                                           面积                            属于   用途   办理
                出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产权
号   方                                                           (m2)                            划拨   是否   租赁
                                                                                            证书
                                                                                                    用地   一致   备案
     发行   四川润扬房地产开    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 215                      2016.12.15-
1                                                                7,128.77                    有      否    否      是
     人       发有限公司          号 1-8 层房屋、附楼                       2026.04.24
2    北京   北京纺织科学研究   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街             4,261.3   2018.06.09-      有     划拨   否      是
                                                      3-3-2-94
     华德      所有限公司        10 号的办公楼(共五层)                   2023.06.08
                                 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街
                                                                 703.7                   无                 否
                                 10 号的过街楼(共四层)
                                 合肥市黄山路与肥西路交
                                 口步瑞祺商办楼 1-4 层(肥      5,487.75                 有                 是
                                       西路 299 号)                       2015.10.14-
     合肥   安徽步瑞祺物业管     合肥市黄山路与肥西路交                    2035.10.13
3                                                                                             否     否
     普瑞   理有限责任公司       口步瑞祺商办楼 5-6 层(肥      3,022.68                 有                 是
                                       西路 299 号)
                                 合肥市黄山路与肥西路交                    2016.10.01-
                                                                1,465.58                 有                 是
                                   口步瑞祺商办楼负一楼                    2035.10.13
     昆明   云南兴云物业管理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 25                     2016.02.08-                      是
4                                                               14,218                   有   划拨   否
     普瑞       有限公司               号、29 号                           2021.02.07                       部分
     乌市   新疆农资(集团)                                               2008.10.24-
5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 333 号         7,424                   有   否     否     是
     普瑞     有限责任公司                                                 2020.10.24
                                  南昌市北京东路 125 号
                                                                7,979.84                 有                 是
                                        (主楼)
                                  南昌市北京东路 125 号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                                      938                    无                 否
     南昌                         (主楼屈光自建部分)                     2013.05.31-
6           业资产经营(控股)                                                                划拨   否
     普瑞                         南昌市北京东路 125 号                    2028.05.30
                有限公司                                        938.88                   无                 否
                                      (附楼 4 层)
                                  南昌市北京东路 125 号
                                                                807.98                   无                 否
                                      (附楼 3 层)
     兰州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 222                    2015.05.01-
7           兰海集团有限公司                                    4,708.46                 无   否     是     否
     普瑞                        号 1-7 层、9 层、地下室                   2025.04.30
     兰州
            兰州荣达盛商贸有       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                      2019.08.01-
8    雁滩                                                       253.34                   有   否     无证   否
                限公司               3880 号一楼商铺                       2024.07.31
     门诊
     上海   上海骅洪投资管理     上海市茅台路 899 号地上                   2017.01.04-
9                                                               10,006.9                 有   否     否     否
     普瑞       有限公司             六层、地下一层                        2026.09.19
     重庆                        重庆市中山一路 210 号临                   2011.02.01-
10                周龙                                          6,460.98                 有   否     否     是
     普瑞                              华大厦 B 座                         2031.01.31
                                 武汉市中山大道 179 号主
     武汉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                                               2017.03.01-
11                               楼、附属房屋、主楼前后         6,013.74                 有   划拨   否     是
     普瑞       中南公司                                                   2021.02.28
                                         院落
     天津   隆昌地利(天津)     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 215                    2012.06.20-
12                                                              8,936.86                 有   否     否     是
     普瑞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号 F 座整体                         2032.06.19
     哈尔
            哈尔滨市城建房产     哈尔滨市先锋路 563 号金                   2020.04.24-
13   滨普                                                        6,500                   有   否     否     是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河小区 10 号楼                        2035.04.23
     瑞
     重庆                        重庆市南坪西路 2 号 2 单                  2019.01.18-
              贺友芬、熊悦                                      158.33                   有   否     是     是
14   福瑞                              元 17-4 号                          2021.01.17
     灵          潘醒之          重庆市南坪西路 2 号 2 单       152.36     2019.01.20-   有   否     是     是

                                                     3-3-2-95
                                       元 17-7 号                           2021.01.19
                               郑州市东明路 170 号郑州
     郑州                                                                   2017.04.01-
15              汤国政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综合            6,139                    无   划拨   无证   否
     普瑞                                                                   2022.03.30
                                 办公楼”独立建筑一栋
                               济南市二环南路 6663 号
     山东   山东津单幕墙有限                                                2019.08.11-
16                             原津单大酒店主楼、辅楼、 7,016.14                          无   划拨   无证   否
     亮康         公司                                                      2021.08.10
                               东部办公楼负一层、院落
     西安   西安金日鸿孚酒店                                                2015.11.20-
17                              西安市友谊西路 234 号            6,800                    无   划拨   否     否
     普瑞     实业有限公司                                                  2022.02.20
                               贵阳市遵义路 48 号写字
                                                                6,960.86                  有                 是
                                         楼
     贵州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   贵阳市遵义路 48 号一楼                       2016.06.07-
18                                                                73.4                    有   划拨   否     是
     普瑞         究院               电梯旁车库                             2021.06.06
                               贵阳市遵义路 48 号七、八
                                                                  212                     无                 否
                                       楼板房
                               眉山市东坡区一环西路
                               282、284、286、288、290、
     眉山                                                                   2017.06.01-
19              姚献华         292、294、296、298 号, 3.509.82                           有   否     否     否
     普瑞                                                                   2037.05.31
                               徐州中路 1、3、5、7、9、
                               号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自取得卫计
     乐山   四川海棠医药有限
20                             701 号 1 栋 2-5 层、 栋 1-7       5,738      委批复之日    有   否     否     否
     普瑞         公司
                               层,703 号左边 5 间商铺                      起算 20 年
                                合肥市经济区繁华大道
     合肥                                                                   2017.07.24-
21          陈毓鹏、陈锦畅     12629 号经典华城 8 栋商            240                     有   否     是     是
     门诊                                                                   2027.09.23
                                         101
     兰州
                               兰州市七里河区滨河中路                       2017.05.01-
22   眼视    兰州滨河饭店                                       6,017.16                  有   划拨   否     是
                                       111 号                               2029.10.31
     光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
     庐江                                                                   2018.01.01-
23          洪晓芳、朱同普     路以北商住楼(文昌路 56            203                     有   否     是     是
     门诊                                                                   2028.01.20
                                         号)
     沈阳   沈阳力天投资置业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                        2015.09.08-
24                                                              12,956.29                 有   否     否     否
     普瑞       有限公司            96 号 1-4 楼                            2027.09.07
     马鞍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中飞大                       2019.01.01-
25   山昶                                                        304.4                    有   否     否     否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道 750 号 12 栋 3-1                        2023.12.31
     明
     长春   吉林省天正控股                                                  交付之日起
26                              长春市解放大路 116 号           11,477.81                 有   否     否     否
     普瑞   (集团)有限公司                                                  10 年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
     福州   福州百思特商业管   一中路 47 号铁道大厦物                       2019.12.15-
27                                                               8,400                    有   否     否     否
     普瑞     理有限公司       业 1 号商业楼部分及 2 号                     2029.03.14
                                   主楼 2、3 层部分

                                                     3-3-2-96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存在如下瑕疵:



    (1)租赁房产的权属情况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房地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详见上表]。经访谈相关出租方及出

租方出具的说明,北京华德租赁房产中过街楼四层、兰州普瑞、西安普瑞相关租

赁房产均系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南昌普瑞租赁房产主楼屈光自

建部分及附楼,贵州普瑞租赁房产中七楼、八楼存在未取得许可进行建设的情形,

其中,南昌普瑞附楼系用于培训楼、培训教室及食堂,贵州普瑞租赁房产中七楼、

八楼系作为员工临时休息的宿舍,该等房产系南昌普瑞、贵州普瑞经营之附属设

施。经测算,前述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租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16.28%。

    上述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可能面临权属纠纷或被主管部门要求拆

除的风险,但根据发行人陈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并使用该等房产已持

续较长时间,报告期内未发生因权属纠纷导致的争议或因无产权证书被主管部门

要求拆除等情形,未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



    (2)租赁房产中涉及划拨用地情况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相关房地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租

赁房产涉及的土地为划拨用地[详见上表]。鉴于部分划拨用地涉及房产未取得权

属证书,相关瑕疵房产的比例已在“(1)租赁房产的权属情况”部分披露,剔

除该等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与划拨用地涉及房产的重复部分,其他租赁房屋涉及

土地为划拨用地的房屋租赁面积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26.22%。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及

其地上建筑物等,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但
                                3-3-2-97
是鉴于:①尽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未经批准擅

自出租的法律责任,但是该等责任的主体为出租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

承租方不是该等行政处罚的对象;②尽管 1990 年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出租划拨用地使用权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但此后

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允许“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

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除“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

缴国家”外,未规定其他批准程序;同时,租金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义务主体

为出租方,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没有上缴收益的义务;③2019 年 7 月 6 日颁布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明确“出租人依法申报并缴纳相关收益的,不再另行单独办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租的批准手续”;因此,发行人租赁房产涉及划拨用地符合《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的规定,除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外,未

规定其他批准程序。

    此外,根据发行人陈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并使用该等房产已持续

较长时间,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出租方未发生争议纠纷,且报告期

内未发生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或征收事项,未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

经营。



    (3)租赁房产涉及土地用途情况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相关房地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租

赁房产涉及的土地使用用途与土地规划用途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详见上表],可能

存在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的风险。

    2019 年 6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

资源部、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

监会联合颁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规定:“(二)扩

大用地供给。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

要在供地计划中落实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协

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新供医疗卫生用地在出让信息公
                                3-3-2-98
开披露的合理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经土地和

房屋所有法定权利人及其他产权人同意后,对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

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可适用过渡期政策,在 5 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

类型使用土地,但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或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根据发行人陈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并使用该等房产已持续较长时

间,报告期内未发生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或征收事项,未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正常经营。



    (4)房屋租赁备案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相关房屋租赁备案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部

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详见上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部分租

赁合同未办理备案不影响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的有效性。



    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存在的瑕疵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普瑞投

资、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

土地及房产租赁瑕疵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前被迫搬

迁或造成其他不利影响,将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搬迁、停工等情形

造成的所有损失,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的租赁合同

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法、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3-2-99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借款合同、业务合同及相关订单并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九、(二)”中所述正在履行的重大关联交

   易合同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如

   下:



          1.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

   要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2019年7月30日,昆明普瑞与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卫信用社签

   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105110564190730510000067),约

   定昆明普瑞向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卫信用社借款2,100.00万元,借

   款期限为2019年7月30日至2027年7月30日。

          2019年7月30日,昆明普瑞与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卫信用社签

   署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105110564190730110000033),约定昆明普瑞

   将昆明市前卫西路润城小区商1幢1层101号至103号、1幢1层105号至108号、1幢2

   层201号、1幢3层301号房产抵押给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卫信用社作

   为担保。



          2.采购合同



          除部分医疗器械采购协议约定合同金额外,发行人与供应商签署的晶体、耗

   材等采购合同一般为框架合同,未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日常交易以订单形式进行。

   经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

   行的重大(最近一年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或未达500万元但对发行人经营较为

   重要)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 采购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3-3-2-100
号 主体
  重庆 国药集团(天
                                                    约定采购晶体、耗材及设备维修 2020.01.01-
1 福瑞 津)医疗器械有   《晶体及耗材代理协议》
                                                              保险产品           2020.12.31
    灵     限公司
  重庆                                              采购屈光治疗机、角膜地形图仪 一次性采购
       上海明望医疗         《合作协议书》
2 福瑞                                                        等设备                 合同
       器械有限公司
    灵                    《售后服务合同书》            约定设备维护保养事项          三年
                                                    重庆福瑞灵作为 STAAR 公司产
  重庆 兰胜供应链管
                                                    品在普瑞眼科所属 20 家医疗机构 2020.01.01-
3 福瑞 理(上海)有限        《经销协议》
                                                    的区域销售代理人工晶状体、推 2021.12.31
    灵     公司
                                                                注器等
                                                    马鞍山昶明 2020 年向华润广东医
  马鞍
                                                    药有限公司采购人工晶体,采购 2020.01.01-
  山昶                       《销售协议》
                                                    指标片数为 20,330 片,指标金额 2020.12.31
    明 华润广东医药
4                                                           为 20,025,000 元
         有限公司
  重庆                                              约定合作经营强生视力康眼科用
                                                                                   2020.01.01-
  福瑞                       《销售协议》           超声乳化仪设备、超声乳化仪配
                                                                                   2020.12.31
    灵                                                    件和眼用粘弹剂
                                                    采购可折叠一件式人工晶状体、
  重庆                                                                             2019.01.01-
                             《直销协议》           人工晶状体、预装式人工晶状体
                                                                                   2020.12.31
  福瑞                                                          等
       爱博诺德(北
    灵                                                                             2019.09.01-
5      京)科技发展有        《直销协议》           采购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
                                                                                   2020.12.31
           限公司
  马鞍
                                                    采购可折叠一件式人工晶状体、 2019.07.01-
  山昶                       《直销协议》
                                                        预装式人工晶状体等       2020.12.31
    明
                                                          采购 LENSX LASER         2019.06.20-
  重庆                   《医疗器械购销协议》
                                                        眼科飞秒激光手术系统       2020.06.30
6 福瑞
       爱尔康(中国)                                                              2020.01.01-
    灵                     《产品购销协议》           约定医疗器械产品采购事宜
       眼科产品有限                                                                2020.12.31
  马鞍     公司
                                                                                   2020.01.01-
7 山昶                     《产品购销协议》           约定医疗器械产品采购事宜
                                                                                   2020.12.31
    明
  重庆                                          AMO 委任重庆福瑞灵在期限内
                                                                                   2019.01.01-
  福瑞 眼力健(上海)        《经销协议》       作为其经销商在区域内的销售,
                                                                                   2020.12.31
    灵 医疗器械贸易                                   促销和经销产品
8
  马鞍   有限公司                               就激光角膜手术仪、准分子激光
                                                                                   2020.01.01-
  山昶   (AMO)         《无忧保障服务协议》   角膜屈光治疗机、波前像差仪等
                                                                                   2020.12.31
    明                                                设备进行定期维护
                                                指定重庆福瑞灵在其所属集团各
  重庆
          上海威视医疗                          普瑞眼科医院区域范围内,作为       2020.01.01-
9 福瑞                     《代理销售合同》
          设备有限公司                          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的区       2020.12.31
    灵
                                                        域销售代理商
                                                采购自动视力表投影仪、视力检
   重庆
          北京富迪时代                          查器、电脑视力检查器、电脑非       2019.10.01-
10 福瑞                《采购协议》《销售合同》
          科技有限公司                          接触眼压计、角膜内皮显微镜、       2020.09.30
     灵
                                                      裂隙灯显微镜等

                                        3-3-2-101
   重庆                                              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硬
              欧普康视科技                                                        2020.06.01-
11 福瑞                    《销售合同书(多点经销)》性角膜接触镜以及相关护理产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31
     灵                                                        及仪器
   重庆
              大连板桥医疗                                                               2019.09.01-
12 福瑞                           《销售协议书》          透气性接触镜等视光产品的采购
              器械有限公司                                                               2020.08.31
     灵



              3.医疗服务协议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医疗保障单位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一般未约定明

       确金额,双方通常根据实际发生的医保报销金额进行结算。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最近一年交易金额

       超过500万元,或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发行人经营较为重要)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如

       下:
        服务
序号              合作方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主体
                                                    为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异
                成都市金牛   《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
        发行                                        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城镇职工基本 2019.01.01-
 1              区医疗保障   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成
        人                                          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城镇职工家庭病 2020.12.31
                    局       都市医疗保险补充协议》
                                                    床、住院、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等医
                                                                疗保险服务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
                合肥市医疗                          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住
                             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合肥                                    2019.01.01-
                保障基金管                          院,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等参保人员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                                     2020.12.31
                  理中心                                      提供医保服务
        合肥                          心》
 2
        普瑞    平安养老保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
                                                    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住
                险股份有限   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平安                                    2019.01.01-
                                                    院,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等参保人员
                公司安徽分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31
                                                              提供医保服务
                  公司            安徽分公司》
                                                    昆明普瑞成为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
                昆明市五华                          点医疗机构,为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
                             《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                                     2020.01.01-
                区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20.12.31
                  管理局                            保险和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昆明                                            员或保障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3
        普瑞                                        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
                云南省医疗   《2019-2020 年度云南省 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生育
                                                                                      2019.01.01-
                保险基金管   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医 保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以及上述险
                                                                                      2020.12.31
                  理中心       疗保险服务协议书》 种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及
                                                    支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相关事宜
                                                      为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
        乌市    乌鲁木齐市                          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 2020.01.01-
 4                           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
        普瑞    医疗保障局                          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 2020.12.31
                                  服务协议书》
                                                    险、医疗救助等对象提供门诊、住院、
                                              3-3-2-102
                                                  门诊特殊慢性病、生育等医疗服务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本级医疗保障
             自治区医疗                         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住院、门诊特 2020.01.01-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保障事业发                               殊慢性病等医疗服务         2020.12.31
                          协议书(2020 年度)》
               展中心
             上海市医疗                          为上海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
      上海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                                      2019.01.01-
5            保险事业管                          员、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及其他保障人
      普瑞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20.12.31
               理中心                              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
                                                 应遵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
                          《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
             重庆市渝中                          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重庆                医疗机构(同时开展住院                                    2020.07.01
6            区医疗保障                          医疗救助、医疗卫生、财务、价格等
      普瑞                和门诊)医疗服务协议》                                    2020.12.31
                 局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规定提供
                              (2020 年度)
                                                             医疗服务
                                                 按照规定及协议约定,为城镇职工基   2012.12.31-
      武汉   武汉市医疗   《武汉市社会保险定点
7                                                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协议签
      普瑞   保险中心     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参保人员提供定点医疗服务          订日
             北京市医疗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                                       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2020.04.01-
8            保险事务管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华德                                         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有关规定       2021.03.31
               理中心               书》
             西安市医疗                          提供异地就医、城镇职工门诊、城镇
      西安                《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                                      2020.01.01-
9            保障经办服                          职工普通住院、城乡居民普通住院等
      普瑞                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2021.12.31
               务中心                                        医疗服务
                                                 依据国家和省、市医疗服务政策、法
             贵阳市新型   《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                                      2020 年 5
      贵州                                       规及协议的要求,贵州普瑞成为市级
10           农村合作医   医疗保险二档(新农合)                                    月 18 日签
      普瑞                                       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
             疗管理中心     定点医院服务协议》                                          署
                                                             医疗服务



         4.保荐承销协议



         根据发行人与海通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并经查验,发行

     人已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根据该等协议

     的约定,海通证券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依照协议规定履行保荐义务

     和承销义务,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重大合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各方依据该等重大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合法

     有效,如缔约各方均依约履行,则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二)侵权之债


                                           3-3-2-103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网址: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查询日期:2020 年 7 月 16 日)、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日期:2020 年 7 月 22

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日期:

2020 年 7 月 17 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等原因发生的重大侵权之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医疗纠纷,但该等事项不构成侵犯人格权的重大侵权之债[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二十、(二)”]。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但保



    1.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详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九、(二)”所披露的关联交易。



    2.发行人与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报告期内,除发行人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外[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1.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截至 2019 年 12
                                   3-3-2-104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2,833,634.82 元,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

五名的单位为:
                                                  占其他应收款期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元) 末账面余额的比     款项性质
                                                      例(%)
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
                                   5,000,000.00       21.90        房屋租赁保证金
            有限公司
  福州百思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293,600.00        5.67        房屋租赁保证金
         兰州滨河饭店              1,000,000.00        4.38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上海骅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000.00         3.72        房屋租赁保证金
 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0         3.50        房屋租赁保证金
            合   计                8,943,600.00       39.17              -

    经查验,上述其他应收款是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而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系

因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



    2.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 6,486,614.26 元,其中金额较大的其他

应付款为待支付的经营费用、应付股权收购款。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

经营活动所致,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公司登记资料、相关内部决策文件、交易协议等,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如下: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增资扩股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二)”。
                                     3-3-2-105
    (二)发行人收购山东亮康 100%股权



    根据山东亮康的公司登记资料,相关内部决策文件、有关协议并经查验,发

行人收购山东亮康100%股权的主要程序如下:

    1.2016年3月12日,普瑞有限与鲁南眼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鲁南

眼科将其合法持有的山东亮康(含济南远实)100%股权以人民币1,200.00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普瑞有限。

    2.2019年1月24日,山东亮康股东鲁南眼科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

山东亮康100%股权(对应实缴出资300万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发行

人,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3.2019年1月24日,山东亮康取得济南市市中区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C5F685N)。



    (三)发行人收购哈尔滨普瑞 85%股权



    根据哈尔滨普瑞的公司登记资料,相关内部决策文件、有关协议并经查验,

发行人收购哈尔滨普瑞85%股权的主要程序如下:

    1.发行人分别于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哈尔滨普瑞股权的议

案》,同意发行人与上海灵锐、欣普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4,250.00万元

的价格自欣普康处受让其代上海灵锐持有的哈尔滨普瑞85%股权。

    2.2016年12月28日,发行人、欣普康、上海灵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

发行人收购欣普康代上海灵锐持有的哈尔滨普瑞85%股权事宜进行了约定,各方

同意发行人受让哈尔滨普瑞8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250万元。上海灵锐及欣普康

承诺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及股权情况不涉及任何争议或纠纷,若因标的股权存

在权利瑕疵而引发的纠纷或责任,由上海灵锐及欣普康处理或承担。

    3.2019年3月11日,哈尔滨普瑞召开股东会,同意欣普康将其持有的哈尔滨

85%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3-2-106
       4.2019年4月2日,哈尔滨普瑞取得哈尔滨市南岗区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05634307XT)。

       本次变更后,哈尔滨普瑞变更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四)发行人收购天津祥云 100%股权


       根据天津祥云的公司登记资料,相关内部决策文件、有关协议并经查验,发
行人收购天津祥云100%股权的主要程序如下:

       1.2018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天津祥云医院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受让祥云医疗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杨国金、程瑞琴、宫婕合计持有的天津祥云100%股权(对应实缴出资

1,000万元),受让总价款为1,900.00万元。

       2.2019年1月3日,发行人与祥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杨国金、程瑞琴、

宫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各自持有的天津祥云全部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转让总价款为1,900.00万元,其中天津祥云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000.00万元,

剩余900万元用于天津祥云偿还对外债务。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比例      转让价款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祥云医疗投资
 1                                    740.00       74.00         740.00
         股份有限公司
 2         杨国金       发行人        170.00       17.00         170.00
 3         程瑞琴                     50.00         5.00         50.00
 4          宫婕                      40.00         4.00         40.00
         合计             -          1,000.00      100.00       1,000.00

       3.2019年6月13日,天津祥云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祥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杨国金、程瑞琴、宫婕将其合计持有的天津祥云100%股权(对应实缴出

资1,000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意天津祥云的名称由天

津河西区祥云医院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河西区普瑞医院有限公司。

       4.2019年6月14日,天津祥云取得天津市河西区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0520755731)。



                                   3-3-2-107
    (五)发行人出售德阳壹心 15%股权


    根据德阳壹心取得的《受理通知书》,相关内部决策文件、有关协议并经查
验,发行人出售德阳壹心15%股权的主要程序如下:

    1.2020年5月6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书》(京信评报字[2020]第264号),德阳壹心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9

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6.60万元。

    2.发行人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德阳壹心眼科医院有限

责任公司15%股权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出售其持有的德阳壹心15%股权。

    3.2020年6月22日,发行人与开封洞达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德阳壹心15%股权(对应实缴出资150

万元)转让给开封洞达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420万元。

    4.2020年6月28日,德阳壹心召开股东会,同意发行人将其持有的15%股权转

让给开封洞达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5.2020年6月30日,德阳壹心取得本次变更登记的《受理通知书》。



    (六)发行人拟收购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45%股权



    发行人与Chan Family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 3 Others于2020年7月

8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发行人拟收购Chan Family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 3 Others持有的China Fame Enterprises Limited 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正式协议尚待签署。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将通过China Fame

Enterprises Limited 间接持有东莞光明眼科医院45%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已完成的重大资产变化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发行人陈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拟收购东莞光明眼科医院45%

股权外,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具
                                  3-3-2-108
体计划或安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查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的修改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发行人章程。

    (2)2018年5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董事会成员等条款进行了修改。

    (3)2018年12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领誉基石、马鞍山基石、芜湖毅达、重庆

金浦增资所涉注册资本、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条款进行了修改。

    (4)2019年10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国寿成达增资所涉注册资本、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条款进行了修改。

    (5)2020年7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股东特别权利条款进行了修改。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为发

行人现行有效的章程。



    经查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的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章程



    发行人目前为非上市公司,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章程(草案)。经查验,发
                                3-3-2-109
行人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系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组织结构图及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三会”会

议文件,发行人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聘请

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

财务部、审计部、资产管理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投资部、信息部、行政部、

市场运营中心、感控科、科教科、护理部、医务部等职能部门。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前述组织机构及职能部门的设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

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1. 发行人“三会”议事规则的制订及修订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三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改情况如下:

    2016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年7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3-3-2-110
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查验,发行人“三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



    2. 发行人“三会”规范运作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三会”会议文件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三会”会议

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

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和重大决策



    经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历次授权和重大决策文件及有

关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经查验,发行人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 1 名)、总经理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副总经理 2

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每届任期为三年。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及上述人员出具的

《调查表》并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三会”会议文件资料,发行人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3-2-111
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登记资料及发行人提供的“三

会”会议文件资料,发行人最近两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变

动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叶朝红
          非独立董事:徐旭阳、叶朝红、
                                         雷德芳、胡全芳、任 副总经理:曹长梁
2018.01   岳以英、章达峰、陆潇波
                                         丽君(职工代表监事) 财务负责人:杨国平
          独立董事:郑梅莲、马志中
                                                              董事会秘书:范志燕
                                                              董事会秘书由范志燕
2018.03   -                              -
                                                              变更为金亮
2018.05   独立董事:新增李艳芳           -                    -
          非独立董事:新增熊小聪         孟晓英、范寅、雷德
2018.12                                                       -
          独立董事:马志中变更为秦桂森   芳(职工代表监事)
2019.09   独立董事:李艳芳变更为陈鹏辉   -                    -
2019.10   非独立董事:叶朝红变更为黄宇   -                    -
                                                              总经理:叶朝红变更
2020.06   -                              -                    为徐旭阳
                                                              副总经理:新增金亮
                                                              总经理:徐旭阳
截至本    非独立董事:徐旭阳、岳以英、
                                                              副总经理:曹长梁、
律师工    章达峰、陆潇波、熊小聪、黄宇   孟晓英、范寅、雷德
                                                              金亮
作报告    独立董事:郑梅莲、秦桂森、陈   芳(职工代表)
                                                              财务负责人:杨国平
出具日    鹏辉
                                                              董事会秘书:金亮



    1. 董事任职变动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文件,2018 年 1 月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1)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的非独立董事为徐旭阳、叶朝红、岳以

英、章达峰、陆潇波,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为郑梅莲、马志中。

                                    3-3-2-112
    (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李艳芳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马志中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由于发行人引进

投资者、增加董事会席位,因此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秦桂森为独立董事,选举熊小聪为董事。

    (4)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独立董事李艳芳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

职务,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旭

阳、叶朝红、岳以英、章达峰、陆潇波、熊小聪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郑梅莲、

秦桂森、陈鹏辉为公司独立董事。

    (5)董事叶朝红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且发行人引进投资者,因此发行

人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黄宇为董事。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徐旭阳、岳以英、章达峰、

陆潇波、熊小聪、黄宇、郑梅莲、秦桂森、陈鹏辉。



    2. 监事任职变动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股东大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文件,2018 年 1 月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1)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的监事为雷德芳、胡全芳、任丽君,其

中任丽君为职工代表监事。

    (2)因发行人引进投资者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事胡全芳、任丽君、雷

德芳辞去监事职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补选孟晓英、范寅为监事;同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雷德芳为

职工代表监事。

    (3)因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孟晓英、范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

事雷德芳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孟晓英、范寅、雷德芳。


                                 3-3-2-113
    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经查验发行人董事会文件,2018 年 1 月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叶朝红、副总

经理曹长梁、财务负责人杨国平、董事会秘书范志燕。

    (2)董事会秘书范志燕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金亮为董事会秘书。

    (3)总经理叶朝红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徐旭阳为总经理、

金亮为副总经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徐旭阳、副总

经理曹长梁、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金亮、财务负责人杨国平。



    经查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的董事变动,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增加董事

会席位、选举董事,或由于相关董事辞职增补空缺董事席位;发行人最近两年内

的监事变动,系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监事辞职增补空缺监事席位;发行人

最近两年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由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增补空缺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及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发行人2018年12月、2019年10月变动后新增的董事熊小聪、黄宇系

新增私募投资基金股东领誉基石、马鞍山基石及国寿成达后对董事会席位进行的

调整,不构成董事的重大不利变化;独立董事的新增及变更系因公司治理需要及

独立董事个人原因辞职所致,独立董事的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发行人2018年3月变更董事会秘书为金亮,系发行人为加强公司治理聘任了

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董事会秘书,且原董事会秘书范志燕仍在发行人任其他职

务,不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原总经理叶朝红离职系因其个

人职业规划原因所致,此后由徐旭阳担任总经理;徐旭阳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且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叶朝红离职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因此,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3-2-114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查验,发行人根据章程的规定选举郑梅莲、秦桂森、陈鹏辉为独立董事,

其中郑梅莲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

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的不少于三分之一。经查验,发行人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进行了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设立、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相关纳税申报资料,报告期内除

长春普瑞、眉山普瑞由于尚未开展经营而未办理税务登记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如下:



       1.企业所得税及税率


 纳税年份     计税依据                        税率

                                  3-3-2-115
                            发行人、重庆普瑞、乌市普瑞、昆明普瑞、兰州普瑞、重庆福
               应纳税所
  2019年                    瑞灵、兰州眼视光税率为15%,济南远实、武汉普瑞、郑州普瑞
                 得额
                            税率为20%,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税率为25%。
                            发行人、重庆普瑞、乌市普瑞、昆明普瑞、兰州普瑞、重庆福
               应纳税所
  2018年                    瑞灵、兰州眼视光税率为15%,济南远实税率为20%,除上述以
                 得额
                            外的其他纳税主体税率为25%。
                            发行人、重庆普瑞、乌市普瑞、昆明普瑞、兰州普瑞、重庆福
               应纳税所
  2017年                    瑞灵、兰州眼视光税率为15%,济南远实税率为20%,除上述以
                 得额
                            外的其他纳税主体税率为25%。



    2.其他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具体税率情况
                                                     3%、5%、6%、9%、10%、11%、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3%、16%、17%[注]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              1.2%、12%
                      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注:根据财政局、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及11%的税率调整为16%及
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
销售行为,原适用16%及10%的税率调整为13%及9%。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上述主要税种、税率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报

告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3-3-2-116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按照

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

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

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2)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相关规定,发行人及重庆普瑞、乌市

普瑞、昆明普瑞、兰州普瑞、重庆福瑞灵、兰州眼视光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5]34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5]99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

税[2017]4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

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

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

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2017-2018年,发行人及济南远实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税法规定其

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计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武汉普瑞、

郑州普瑞、济南远实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税法规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3-2-117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2.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查验有关单位出具的补贴依据文件、证明及入账凭证,

发行人及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在最近三年所享受的单笔 10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

贴如下:
序号         补贴项目                     依据文件              金额(元) 补贴主体

                                         2019 年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企业稳岗补贴
                              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失业保险支
 1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1,130,976.00 西安普瑞
                              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 年度西安市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
                              《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
 2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 209,959.59 乌市普瑞
                                            号)
                            《关于确定 2019 年中央补助资金社
       昆明市民营医院学科建 会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及昆
 3                                                           100,000.00 昆明普瑞
       设和能力提升项目补助 明市民营医院学科建设和能力提升项
                                    目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扶
 4                                 《企业注册合作协议书》        198,000.00 上海益瑞
             持资金款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财                                                    马鞍山昶
 5                                        《协议》              1,906,996.00
             政补贴                                                                明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计生 《长宁区第三批“名医工作室”、“医
 6     系统“名医”“名科” 学名专科”和“优秀家庭医生工作室” 300,000.00 上海普瑞
             奖励款               评选申报书》《说明》
                                        2018 年度
       昆明市民营医院院学 《2018 年昆明市民营医院学科建设
 1     科建设和能力提升项 和能力提升项目公示》(昆卫医公         105,000.00 昆明普瑞
             目补助                 [2018]18 号)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     会保障局对市级创业 认定岳淑莲等 64 人为市级创业典型 100,000.00 兰州普瑞
           典型的补助     的通知》(兰人社发[2017]307 号)
 3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企业注册合作协议书》        115,000.00    上海益瑞

                                         3-3-2-118
序号           补贴项目                   依据文件               金额(元) 补贴主体
              扶持资金款
                                        2017 年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成都市金牛区关于促
                           金牛区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企业发展
 1      进产业升级加快企业                                       200,000.00   发行人
                           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金牛府
            发展补贴
                                   发[2016]10 号)
                           《关于印发 2017 年昆明市民营医院
                           学科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
                           通知》昆卫办[2017]79 号、《2017 年
        昆明市民营医院学科
                           昆明市民营医院学科建设和能力提升
 2      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                                    100,000.00 昆明普瑞
                           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昆卫医公[2017]11
              补助
                           号、《关于下达 2017 年昆明市民营医
                           院学科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的通
                                 知》昆卫办[2017]161 号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3                                 《企业注册合作协议书》         134,000.00 上海益瑞
            扶持资金款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真实。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完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所属的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发行人

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以来的完税情况如下:
序     公司
                  税务局名称      出具日期                    完税情况
号     名称
       发行    成都市金牛区税务                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按期申报
1                                 2020.05.13
         人    局人民北路税务所                各项税金,系统查询暂无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
       北京                                    根据税务核心系统记载,该企业在2017年1月1
2              市朝阳区税务局第   2020.04.30
       华德                                    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一税务所
                                               经金三征管系统查询,该企业自2017年1月1日
       合肥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                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所属期间,能准期
3                                 2020.03.10
       普瑞    市蜀山区税务局                  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未发现有税务行政
                                               处罚记录。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
       昆明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按时缴纳
4              市五华区税务局普   2020.03.15
       普瑞                                    各项税款;截至证明出具日,已足额缴纳全部
                 吉税务分局
                                               应缴税款,不存在任何拖欠、漏缴或偷逃税款
                                         3-3-2-119
                                            或其他任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处
                                            罚的情形,与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
                                            局普吉税务分局也无任何有关税务的争议。
                                            经查询,该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乌市   税务总局乌鲁木齐                日,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无欠缴税款;
5                              2020.04.09
     普瑞   市天山区税务局                  亦暂未发现在此期间存在因违反国家税收法
                                            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
     南昌                                   南昌普瑞属正常纳税企业,2017年以来税务系
6           市青山湖区税务局   2020.02.28
     普瑞                                   统中未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京东税务分局
     兰州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                截至2020年3月5日,在税收征管系统未发现有
7                              2020.03.05
     普瑞   市白银路税务局                  欠税情形。
                                            经金税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上海普瑞2017年1
     上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                月至2019年12月能按时申报纳税,无欠税情
8                              2020.03.02
     普瑞   市长宁区税务局                  况,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重庆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                经金税三期系统查询,纳税人2017年至2019年
9                              2020.03.17
     普瑞   市渝中区税务局                  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
                                            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已依法按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
     成都                                   时申报各项税款,亦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
10          市金牛区税务局人   2020.04.01
     昶明                                   处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税务的争
              民北路税务所
                                            议。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遵守及相关税收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按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                各项税款;截至证明出具日,已足额缴纳全部
     武汉
11          市硚口区税务局荣   2020.04.09   应缴税款,不存在任何拖欠、漏缴或偷逃税款
     普瑞
                华税务所                    或其他任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处
                                            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税务的争议。
     天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                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截至2020年3月21
12                             2020.03.24
     普瑞   市河西区税务局                  日,未发现有欠税情形。
     哈尔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                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截至2020年5月4
13   滨普                      2020.05.07
            滨市南岗区税务局                日,未发现有欠税情形。
       瑞
     重庆                                   经在金税三期系统查询,该单位2017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
14   福瑞                      2020.03.31   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时进行了申报纳税,
            市南岸区税务局
       灵                                   无欠税。
                                            经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该纳税人从
     上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                2017年1月1日至目前为止纳税申报正常,无欠
15                             2020.04.01
     益瑞   市崇明区税务局                  税,未发现有重大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16   郑州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   2020.03.17   郑州普瑞系2011年5月10日登记注册企业,

                                      3-3-2-120
     普瑞   市金水区税务局花                2017年4-6月、2018年4-6月逾期申报,2019年
              园路税务分局                  12月已补缴税款、缴纳罚款进行处理。
                                            金三系统中已申报应纳税款已足额缴纳,不存
                                            在其他违法违章情形。
                                            于2020年3月6日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
     济南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
17                             2020.03.06   查询,济南远实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6
     远实   市市中区税务局
                                            日期间无违法违章信息。
                                            于2020年3月6日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
     山东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
18                             2020.03.06   查询,山东亮康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6
     亮康   市市中区税务局
                                            日期间无违法违章信息。
     西安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                经在金三并库系统查询,西安普瑞2017年1月
19                             2020.03.05
     普瑞   市碑林区税务局                  18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无违法违章信息。
                                            自2017年5月24日以来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证明出具
     贵州   贵阳市南明区税务                日,均依法按时缴纳、申报各类税款,无违反
20                             2020.03.04
     普瑞   局新华税务分局                  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亦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与本
                                            局也无任何有关税务的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                经查询金税三期征管系统,2017年9月30日至
     合肥
21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   2020.03.13   2019年12月31日无欠税,未发现违法违规行
     门诊
                  务局                      为。
                                            自2017年10月成立以来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按时缴纳
     兰州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                各项税款;截至证明出具日,已足额缴纳全部
22   眼视   市七里河区税务局   2020.03.10   应缴税款,不存在任何拖欠、漏缴或偷逃税款
       光     西园税务分局                  或其他任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处
                                            罚的情形,与本局也无任何有关税务的争议。
                                            自2019年4月1日至登记以来未发现任何拖欠、
            国家税务总局庐江
     庐江                                   少缴、漏缴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税务法律、法
23          县税务局庐城税务   2020.03.11
     门诊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纳
                  分局
                                            税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                通过在查询金三系统违法违章综合查询模块
     沈阳
24          市铁西区税务局霁   2020.02.24   查询,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20年2月24日未
     普瑞
                虹税务所                    查询到违法违章记录。
     马鞍
            国家税务总局和县                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截至2020年3月30
25   山昶                      2020.04.02
                税务局                      日,未发现有欠税情形。
       明
     乐山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                查询金三系统后该纳税人在2017年至今无违
26                             2020.07.09
     普瑞   市市中区税务局                  法违规行为登记。
     福州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                经系统查询,该纳税人在2019年10月1日至
27                             2020.04.20
     普瑞   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期间,无偷、逃、骗税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除郑州普瑞报告期内存在逾期申报税款情形并已补缴税款、
                                      3-3-2-121
 缴纳罚款且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外[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4”],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依法按时申报且已足额交纳各项应缴税款,不存在其他拖欠、漏

 缴或偷逃税款或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1)国家根据

 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

 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2)对于“卫生-医院 841,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843”

 行业而言,床位 500 张及以上的(不含专业医院 8415 中的精神病、康复和运动

 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实行重点管理,床位 100 张及以上 500 张以下的专科医院

 8415(不含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实行简化管理,床位 100 张以下的专

 科医院 8415 实行登记管理。(3)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

 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

 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根据

 前述,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床位数在 100 张及以上 500 张以下的,应实行简

 化管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床位数在 100 张以下的,应

 实行登记管理,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记表及其回执,发行人及其 13 家子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及办理固

 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况如下:
序   公司
            床位   许可/登记     证书/登记编号       许可/登记机关   有效期限
号   名称

                                  3-3-2-122
         发行          固定污染源                                                   2020.03.05-
1               80张                   91510106785430077J001Y                 -
           人          排污登记表                                                   2025.03.04
         北京          固定污染源                                                   2020.06.12-
2               79张                   911101057475280495001Y                 -
         华德          排污登记表                                                   2025.06.11
                       排放污染物                                    昆明市五华区   2016.01.01-
                                        5301020002760C0387Y
         昆明   120      许可证                                        环保局       2020.12.31
3
         普瑞   张     排放污染物                                    昆明市五华区   2017.05.05-
                                             20140514047
                         许可证                                        环保局       2020.05.04
         乌市          固定污染源                                                   2020.06.01-
4               50张                  91650100693412971W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5.31
         南昌          固定污染源                                                   2020.03.05-
5               80张                   91360100550855679D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3.04
         兰州          固定污染源                                                   2020.02.12-
6               80张                   916201025664086623001Y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3.02.11
         上海          固定污染源                                                   2020.05.18-
7               82张                   91310105569589729P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5.17
         重庆          固定污染源                                                   2020.03.17-
8               54张                   915001035801556061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3.16
         郑州          固定污染源                                                   2020.06.01-
9               80张                  91410105MA3X42E92W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5.31
         武汉   120                                                  武汉市硚口区   2019.10.08-
10                     排污许可证        420104-2019-001684-B
         普瑞   张                                                   行政审批局     2020.10.07
         哈尔
                       固定污染源                                                   2020.02.24-
11       滨普   80张                   9123010305634307XT001X                 -
                       排污登记表                                                   2023.02.23
           瑞
         西安          固定污染源                                                   2020.03.06-
12              80张                  91610103MA6U1ANA68001Y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3.05
         贵州          固定污染源                                                   2020.05.25-
13              80张                  91520102MA6E40UT0Y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5.24
         沈阳          固定污染源                                                   2020.04.03-
14              80张                  91210100MA0Y7HKE4J001W                  -
         普瑞          排污登记表                                                   2025.04.02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 29 家子公司,除上述 13 家子公司已取

 得《排污许可证》或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外,其他 16 家子公司相关情况

 如下: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马鞍山昶明                                        不属于医疗机构、未从事医疗
     1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重庆福瑞灵                                        服务相关业务,不属于《固定
                                    曾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
     2           成都昶明
                                    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办
     3           济南远实           主要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理《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
                                             3-3-2-123
 4         上海益瑞         主要从事市场营销业务           源排污登记情形。
 5         上海昶灵         医院管理
                            主要从事医学视光业务,不涉及其他医疗服务,不属于《固
 6    合肥门诊、庐江门诊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办
                            理《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形。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但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暂无
 7
      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由于当地规定了办理的具体期限,需按照当地规定时间办理
                            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询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hfazura.com,查询日期:2020 年 5 月 31 日),合
                            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
                            和 2020 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的公告》规定,“2019 年版名
                            录中除上述行业外的所有行业,须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前完
                            成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因此,合肥普瑞可根据该规定在
                            2020 年 9 月 27 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查询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sthj.tj.gov.cn,
                           查询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排污许可证常见问题 30
                           问”关于“不同行业企业的申请时限有要求吗?”回复,对
      合肥普瑞、天津普瑞、 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规定
 8    山东亮康、兰州眼视 的除 33 个行业以外的 91 个行业所有排污单位,应于 2020 年
              光           9 月底前基本完成许可证核发或登记。经查验,天津普瑞属
                           于前述“除 33 个行业以外的 91 个行业所有排污单位”,因
                           此根据该规定计划在 9 月底前完成登记。
                            经查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网址:
                            http://jnepb.jinan.gov.cn,查询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济
                            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告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基本
                            流程”载明,“所有排污单位均应于 9 月 20 日前取得排污许
                            可证或完成登记”。
                            经查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查询网址:
                            http://sthj.gansu.gov.cn,查询日期:2020 年 7 月 22 日),甘
                            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告的“一图读懂/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公告”载明,“除清理整顿行业外的
                            所有行业,须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2.医疗废物处置



     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其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制定了《医疗废物处

理制度》,并与当地有相关资质的废物处置机构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委托

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医疗废物处置协

                                       3-3-2-124
议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处置机构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成   成都市医疗废物集中    2020.07.01-
 1        发行人
                        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处置服务协议        2021.06.30
                                                                         2020.03.20-
 2       北京华德       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医疗废物运输协议
                                                                         2021.03.19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    2020.06.01-
 3       合肥普瑞   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            2021.05.31
                                                                         2020.01.01-
 4       昆明普瑞     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2020.12.31
                                                   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    2020.01.01-
 5       乌市普瑞    乌鲁木齐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收运协议书        2020.12.31
                    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    2020.04.01-
 6       南昌普瑞
                                司                       同书            2022.03.31
                        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2019.08.13-
 7       兰州普瑞                                   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0.08.12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    2020.01.01-
 8       上海普瑞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务合同          2020.12.31
                                                                          2019.11-
 9       武汉普瑞     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2020.10
                                                   2020 年度天津市医疗   2020.01.01-
10       天津普瑞   天津瀚洋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物集中处置协议     2020.12.31
         哈尔滨普   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                         2020.04.01-
11                                                  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瑞           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2021.04.30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    2020.01.01-
12       重庆普瑞   重庆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同(定额版)        2020.12.31
                    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    2020.04.01-
13       郑州普瑞
                                公司                     同书            2021.04.30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    2020.01.01-
14       山东亮康   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同书            2020.12.31
                                                   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    2019.12.02-
15       西安普瑞     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处置委托合同        2020.12.02
                    贵阳市城投环境资产投资管理有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    2020.01.01-
16       贵州普瑞
                                限公司                   务协议          2020.12.31
         兰州普瑞       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2019.08.01-
17                                                  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眼视光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0.07.3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    2020.01.26-
18       沈阳普瑞     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同            2021.01.25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共29家子公司,除上述17家公司已签署医

疗废物处置协议外,其他12家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3-3-2-125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及情况说明
            马鞍山昶明
 1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重庆福瑞灵
                               曾从事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不属于医疗机构、未从事医疗
 2           成都昶明
                               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服务相关业务,不涉及医疗废
 3           济南远实          主要从事验光配镜业务            物及其处置事项。
 4           上海益瑞          主要从事市场营销业务
 5           上海昶灵          医院管理
                               主要从事医学视光业务,不涉及其他医疗服务,不涉及医疗
 6      合肥门诊、庐江门诊
                               废物及其处置事项。
        眉山普瑞、乐山普瑞、 拟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但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不涉
 7
        长春普瑞、福州普瑞 及医疗废物及其处置事项。



       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

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规定
                对于新建、扩建床位 500 张及以上的医院,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 年名录    对于其他(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医院,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
                于 20 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对于新建、扩建床位 100 张及以上的医院,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于其他(20 张床位以下的、中医门诊除外)医院,应当编制环境影响
 2017 年名录
                报告表;对于 20 张床位以下的医院、中医门诊,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
                表。
                对于新建、扩建医院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于其他,应当编
 2015 年名录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资

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医院开业涉及的环保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床位      环评文件                       环评审批情况
 1       上海普瑞       82张   环境影响报告表                长环保许评[2018]10 号
 2       天津普瑞     100张    环境影响报告表                     尚在办理中
 3       贵州普瑞       80张   环境影响报告书                  筑南环书[2017]003

                                          3-3-2-126
 4     兰州眼视光   120张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兰环复[2017]189 号
 5      沈阳普瑞    80张    环境影响报告书         沈西环审字[2018]0001 号
 6      长春普瑞    150张   环境影响报告表        长朝环建(表)[2019]055 号
 7      合肥门诊      -     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号:20173401000200000203
 8      庐江门诊      -     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号:201834012400000046
    注:天津普瑞系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收购的子公司,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天
津普瑞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保审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

目已取得的环保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1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长朝环建(表)[2019]055 号
  2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尚在办理中



      根据成都市金牛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环境保护局、南昌市青湖区

环境保护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哈尔滨市

生态环境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沈阳市

铁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网络查询(查询日期:2020年7月13日、7月16日),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

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

及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均符合环境保护及防止污染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及防止污染相关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发行人作为医疗服务企业,根据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主

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印刷成册,制定

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医疗管理制度与职责汇编》《普瑞眼科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普瑞眼科各病种诊疗操作规范》《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视光相关流程》《普瑞眼

科医院医疗管理制度与规范》《普瑞眼科集团常见眼病诊疗操作规范》《普瑞眼
                                    3-3-2-127
科常见眼科疾病门诊就诊流程》《手术核心制度》《护理部管理制度》等,内容

涵盖医疗相关岗位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医疗投诉与纠纷处置、各病种诊疗操作

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药品管理、手术授权以及医疗技术管理等,在上

述各方面提出了规范管理要求,并严格执行各项规范和制度,实现合理检查、用

药、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护理行为,使其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以指

导各医院依法依规提供诊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使患者得到优质的

诊疗服务。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目前国内尚未出台针对眼科专科的技术标

准,行业标准正在委托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制定和完善。目前多为中华医学会

眼科学分会委员会专家制定的专家共识,同时参照《美国眼科临床指南》(PPP)。

发行人在从事眼科诊疗服务中,依据国内目前已经成形的部分规范、专家共识,

以及《美国眼科临床指南》(PPP)制定了眼科诊疗规范并执行、实施,同时依

据国家医疗行业通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

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处方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

制度、转院制度、临床药事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职责)等参照执行。

    3.根据发行人的陈述、成都市市监局、北京市工商局、合肥市市监局、昆明

市五华区市监局、乌鲁木齐市市监局、南昌市青山湖区市监局、兰州市城关区市

监局、上海市长宁区市监局、重庆市渝中区市监局、成都市金牛区市监局、天津

市河西区市监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市监局、上海市崇明区市监局、郑州市金水区

市监局、济南市市中区市监局、贵州市南明区市监局、合肥市市监局、兰州市七

里河区市监局、阜阳市市监局、庐江县市监局、沈阳市铁西区市监局、马鞍山市

市监局、武汉市硚口区市监局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

近三年以来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

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及技术

监督标准,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标准、技术监督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3-2-12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和《招股说明书》,发行

人拟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                    总投资额    募集金额                                       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
号                    (万元)    (万元)                                       用地
     长春普瑞眼科医                                             长朝环建(表)
1                     7,420.45    7,420.45          见注                         见注
       院新建项目                                                 [2019]055号
     哈尔滨普瑞眼科                              2020-230103-
2                     3,041.33    3,041.33                       尚在办理中      见注
       医院改建项目                              84-03-100032
     信息化管理建设
3                     10,159.36   10,159.36           -               -           -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               -           -
         合计         28,621.14   28,621.14           -               -           -
    注:(1)经电话咨询长春市发改委,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不涉及土建项目,无
需在发改委办理备案。(2)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拟在租赁房产上开展,租赁房产已
取得“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56455号”《不动产权证书》,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十、(二)、第26项”。(3)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拟在租赁房产上开展,租赁
房产已取得“哈国用(2005)第42841号”《土地使用权证》及“哈房权证开国字第00076216
号”《房屋所有权证》,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二)、第13项”。(4)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和《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会导致同业

竞争。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经有权政府部门备案和发行人内部批准,募投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

形,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3-2-129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为:公司未来将紧紧围绕主营业

务制定业务发展目标,重视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市场口碑,加大医疗人才和诊疗

设备的引进,同时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在网点

布局方面,公司将继续遵循长期以来的全国连锁布局战略,在开拓新的核心城市

的同时,在已具备良好口碑和市场基础的重点区域进行“一城多院”的布局,以

打造具有全国知名度和行业美誉度的“普瑞眼科”品牌;在业务结构方面,公司

将继续坚持“全眼科”的发展策略,在巩固屈光项目、白内障项目和医学视光项

目竞争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在其他眼病方面的技术竞争力,促进各科室业务

的均衡发展;在人才队伍方面,公司将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利用多

维度的绩效考核体系,优化人才选拔程序,同时吸引全国各地优秀的眼科医疗方

面的人才加入公司,逐步形成一支学历层次较高、结构梯队合理的人才队伍;在

创新发展方面,公司将把创新贯穿于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服务、管

理、市场、商业模式、人才培养等,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普瑞眼科打造成

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一流眼科医疗服务企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发行人的业务发

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普瑞投资、

扶绥正心、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供的调查表及本所律师访谈并经查询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查询日期:2020年7月16日-7月17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网址: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日期:2020年7月17日、7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
                                  3-3-2-130
网等网站(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日期:2020年7月17日、7

月20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普瑞投资、扶绥正心、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

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单个或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累计超过300万

元)诉讼、仲裁案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的行政处罚案件详见

“附件:行政处罚汇总表”;报告期内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普瑞

投资、扶绥正心、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就该等行政处罚

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改,具体如下:

    1.就医疗机构执业规范问题,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1)

就参加义诊活动的医疗人员资质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停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在

义诊活动中进行医疗检查及操作,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在义诊活动中进行医疗检查

及操作,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在义诊活动开展前按照《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

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义诊备案,严格按照备案时间和地点进行义诊活动;

(2)认真组织全员医师学习相关规定,对住院病历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意见,

要求病历及时完成,病历、特检单及时签名,进行病历质量质控检查;对于处方

权授权的理解偏差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2.就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事项,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采取的整改方案如下:(1)

立即下线违法违规广告并展开自查,将过往类似广告下线做整改处理;(2)对

于网站、自媒体等较大量的广告,采用技术手段集中屏蔽处理;(3)拟组织广

告管理法规相关培训;(4)制作违规词、违禁词工具包,要求医院在发布前进

行自查,尽力从源头上杜绝;(5)拟购买、使用广告违禁词自动查询系统,文

章/物料制作完成后利用软件进行自动查询,提高效率。

    3.就违反消防规定相关事项,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对于消防设施、器材或者

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情形及时进行了改正,停止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

    4.就违反税收规定相关事项,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税收政

策知识和业务技能,规范账目管理、纳税申报,保障依法纳税;同步开展涉税风
                                 3-3-2-131
险的自我检查,查找风险并进行分析整改。

       5.就违反环境保护相关事项,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及时停建了未报批环评文

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及时对污水处理设备水泵进行了修

理并正常恢复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5条的规

定,经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

或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判断,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违

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标准中罚款金额较大的违法

行为或系由于义诊活动所致[具体处罚列示及分析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

行政处罚汇总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并采取相关措施积极整改。本所律师认为,相关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二)医疗纠纷



       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其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发生

医疗纠纷案件110项,该等医疗纠纷主要通过第三方调解方式解决,相关医疗纠

纷案件赔偿情况如下:
序号       医疗纠纷赔偿金额 A    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个)   案件数量占比(%)
 1             A≤1 万元                    59                  53.63
 2          1 万元<A≤5 万元               32                  29.09
 3         5 万元<A≤10 万元               11                  10.00
 4         10 万元<A≤50 万元               6                  5.45
 5             A>50 万元                    2                  1.82

       根据发行人陈述、《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医疗纠纷的赔付款项支出分别为602,771.45元、1,584,892.07元和1,881,903.36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748%、0.1559%和0.1578%。



                                     3-3-2-132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医疗纠

纷的赔付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十一、相关责任主体作出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合法性



      (一)相关承诺



      经查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有关责任主体已做出部分公开承诺,

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主要如下: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人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和不从发行
  2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
  3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理人员
  5      关于未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董事、
  6      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相关承诺的决策程序、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合法性



      经查验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

关承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

资料,发行人出具的上述承诺已分别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需的审议程序。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各方出具的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内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就出具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履行了相应的内部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3-2-133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参与了《招股说明书》中与法律

事实相关内容的讨论,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

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除尚待取得深交所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决定及深交所对发行人股票

上市的同意决定外,发行人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报待审

核、注册条件。



    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式叁份。




                               3-3-2-13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的签署页)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金   俊




                                                  刘斯亮




                                                  赵   耀




                                            2020 年 7 月 27 日




                               3-3-2-135
        附件:行政处罚汇总表



        1.医疗机构执业规范类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医疗机构违反本办
                                                                                   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的,暂停或者停止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千元以
                                              未经备案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           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医疗机构主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术且逾期不           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四)
            北京
     北京           京卫医罚                  改,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         未按照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的……”。
1           市卫                 2019.10.21
     华德          [2019]055号                理办法》第十一条,根据第四十         被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00元,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健委
                                              一条第(四)项,处以警告,罚         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
                                                      款3,000.00元。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情形。
                                                                                   根据北京华德出具的说明,“该等行为为一般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北
                                                                                   京华德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未因此而受到
                                                                                   处分”。
                                              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
                                              填写病历资料,未按规定告知患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北京                              者替代医疗方案,违反《医疗纠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北京           京卫医罚
2           市卫                 2019.10.21   纷预防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         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
     华德          [2019]054号
            健委                              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         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四)
                                              项,被处以警告,罚款20,000.00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3-3-2-136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元。                   罚款2万元属于上述较低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
                                                                            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
                                               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疗机构 机构执业许可证》。”
            北京
     北京           京卫医罚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3           市卫                  2019.10.21
     华德          [2019]032号                 根据第四十八条及《医疗机构管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
            健委
                                               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
                                                     罚款3,000.00元。       许可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任用的
                                                                            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罚款3,000.00元为较低处罚,不属于前述情节严重的情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无防鼠
                                                                                  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安全措施,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施或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违反
                                                                                  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北京                                                                  的罚款:(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
            市朝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违
     北京           京朝卫传罚                 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
4           阳区                  2018.10.19                                      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华德          [2018]1175号                项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
            卫健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
                                               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委                                                                    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医疗废物暂时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
                                                                                  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该处罚属于“有一个违法行为的”
                                               定,处以警告,罚款3,000.00元,
                                                                                  违法情节和“警告,并可以处以3,000.00元罚款”的裁量标准,属于相对较低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的裁量标准。


                                                                      3-3-2-137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
            北京                                                                   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
                                               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违
            市朝                                                                   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
     北京           京朝卫放罚                 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
5           阳区                  2019.07.29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
     华德          [2019]0939号                条第一款,根据第三十八条第
            卫健                                                                   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二)项,处以警告,罚款
            委                                                                     被处以警告、罚款3,000.00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3,000.00元。
                                                                                   可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已被修改)第七十四条:“生
            北京                                 销售超过有效期限药品,违反  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
                   (京朝)食药
            市朝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北京             监药罚
6           阳区                  2018.10.19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的 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
     华德          [2018]251269
            食药                               规定,根据第七十四条,没收违 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号
            监局                               法所得43.70元,罚款87.40元。 罚款87.4元(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金额较小,不属于上述规定“情节
                                                                            严重的”情形。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任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医师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
                                               开具处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 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八条、第四十七条,根据第五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南昌
     南昌           洪卫医罚                   十四条第一项及《江西省卫生计 《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使用未取得处方权
7           市卫                  2019.06.10
     普瑞          [2019]603号                 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 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2、一般处罚:违法行为:使用2
            健委
                                               行)》对该条细化标准(一)之 名以上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处罚标准:责
                                               “2、一般处罚”的规定,罚款 令其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000.00元。           罚款4,000.00元,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且行政处罚决定书
                                                                              明确,依据《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细化标准(一),


                                                                       3-3-2-138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该处罚为“一般处罚”。
                                                                                 根据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证明》:“南昌普瑞已
                                                                                 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的各项义务,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
            长宁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根据《医
     上海              长第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
8           区卫                  2019.10.25   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普瑞          2220190021号                                               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
            健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罚款
                                                                              业许可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任用
                                                       1,000.00元。
                                                                              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罚款1,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任用
            青浦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根据第
     上海              青第                                                 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
9           区卫                  2019.06.26   四十八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普瑞          2220190014号                                             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
            健委                               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
                                               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活动;(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2,000.00元。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
                                                                            普瑞已经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对照《青浦区卫生健康


                                                                     3-3-2-139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对于上海普瑞的2起
                                                                                 行政处罚决定,均不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罚款2,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
                                                                            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罚款。”
                                               未经批准在登记执业地点以外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未取得《医疗机
                                               开展诊疗活动,执业时间超过三
                                                                            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
                                               个月,执业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
                                                                            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
                                               员,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
            青浦                               第二十四条,根据第四十四条及
     上海              青第                                                 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10          区卫                  2017.07.2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普瑞          2220170003号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上海
            计委                               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被责令
                                                                            普瑞已经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对照《青浦区卫生健康
                                               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证据
                                                                            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对于上海普瑞的2起
                                               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均不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017-4-060101)所列物品及罚
                                                                            根据上海普瑞出具的说明,“该项处罚系上海普瑞开展义诊活动过程中,未按
                                                       款6,000.00元。
                                                                            照登记的执业地点开展义诊活动、执业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所致。义诊活动
                                                                            主要以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及基础诊疗服务(如测血压、“白内障”筛查等)
                                                                            为主,不涉及专业诊疗服务,义诊过程亦未向患者收取费用,未造成重大严重
                                                                            后果”。
            松江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
     上海              松第
11          区卫                  2019.06.19   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疗机构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
     普瑞          2220190016号
            健委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3-3-2-140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       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
                                               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
                                               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         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
                                                 (一)项,罚款4,000.00元。       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罚款:(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擅自执业的人
                                                                                  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7月9日出具的证明,“该公司已按
                                                                                  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根据上海普瑞出具的说明,“该项处罚系上海普瑞开展义诊活动过程中,使用
                                                                                  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所致。义诊活动主要以向患者提供咨询
                                                                                  服务及基础诊疗服务(如测血压、“白内障”筛查等)为主,不涉及专业诊疗
                                                                                  服务,义诊过程亦未向患者收取费用,未造成重大严重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擅自执业行为,违反《医疗机构       罚款。”
                                               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对未
            松江
     上海              松第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12          区卫                  2019.06.19
     普瑞          2220190015号                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       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
            健委
                                               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项,罚款9,900.00元;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7月9日出具的证明,“该公司已按
                                                                                  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3-3-2-141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根据上海普瑞出具的说明,“该项处罚系上海普瑞开展义诊活动所致。义诊活
                                                                                  动主要以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及基础诊疗服务(如测血压、“白内障”筛查等)
                                                                                  为主,不涉及专业诊疗服务,义诊过程亦未向患者收取费用,未造成重大严重
                                                                                  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
                                               擅自执业行为,违反《医疗机构 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松江                               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根据《医 罚款。”
     上海              松第
13          区卫                  2018.06.20   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普瑞          2220180035号
            计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
                                               第七十七条,责令立即改正违法 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行为,罚款2,700.00元。     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2,7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
                                               擅自执业行为,违反《医疗机构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
                                               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根据《医     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罚款。”
            金山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对未
     上海              金第
14          区卫                  2018.03.01   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
     普瑞          2220180002号
            计委                               项,没收手持裂隙灯显微镜1台、      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
                                               鱼跃腕式电子血压计1台、血糖        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试条24支、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
                                               针40支、标准对数远视力表1台、      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血糖仪(安稳免调码型)1台,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于2020年7月14日出具的证明,“上


                                                                      3-3-2-142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罚款5,100.00元。               海普瑞已经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上述上海普瑞的违法
                                                                                    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上海普瑞出具的说明,“该项处罚系上海普瑞开展义诊活动过程中,未按
                                                                                    照登记的执业地点开展义诊活动、执业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所致。义诊活动
                                                                                    主要以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及基础诊疗服务(如测血压、“白内障”筛查等)
                                                                                    为主,不涉及专业诊疗服务,义诊过程亦未向患者收取费用,未造成重大严重
                                                                                    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
                                               擅自执业,违反了《医疗机构管
                                                                            罚款。”
            杨浦                               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根据《医
     上海              杨第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5          区卫                  2018.01.29   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普瑞          2220180003号                                             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
            计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第七十七条,责令立即改正,罚
                                                                            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
                                                       款2,000.00元。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罚款2,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刘花在患者心电图报告医师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名栏独立签名,其执业范围为耳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西安                               鼻咽喉科专业,药士马红娟在患         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西安           西卫医罚
16          市卫                  2019.04.03   者处方笺“核对、发药”栏独立签       执业许可证》。”
     普瑞           [2019]号
            健委                               名,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
                                               第二十八条、《处方管理办法》         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
                                               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医疗机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


                                                                        3-3-2-143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       业许可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任用
                                             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       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
                                             十一条第二款、《处方管理办法》     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罚款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3,000.00元。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
                                                                                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
                                                                                剂工作的。”
                                                                                罚款3,000.00元,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且属于“处以三千元
                                                                                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处罚标准的较小金额。
                                                                                根据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出具的《行政处罚说明》:“2019年4月3日,该院缴纳
                                                                                3000元罚款,完全履行了处罚决定。该院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123条规定,属于情节一般行为,不影响该院正
                                                                                常的诊疗活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反《医疗
                                                                          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
            郑州                             根据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郑州          郑市监械罚                                             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
17          市市                2019.06.26   并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普瑞          [2019]13号                                             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经营、
            监局                             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被责令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
                                             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的;……”。
                                                 并罚款25,000.00元。
                                                                          罚款25,000.00元,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违
                                                                          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


                                                                    3-3-2-144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元以下罚款”的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属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关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标准中“轻微”的情形。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
                                                                                 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
                                                                                 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实施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综合相关情形从轻、从重、减轻裁量处罚
                                                                                 后,仍不能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原则的,可以在法定裁量幅度内提升或降低相应
                                                                                 裁量等级予以处罚’的原则,该公司符合从轻裁量处罚的要求。”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
                                                                           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4年10月23日至2019年5月15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日期间任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 《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对该条细化标准的规定:
            南昌                              业医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
            市卫                              第八条、第四十七条,根据《处 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南昌           洪卫医罚
18          生健                 2019.06.10    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 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
     普瑞          [2019]603号
            康委                              项、《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 机构执业证可证》。
            员会                              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对该 细化标准:(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条细化标准(一)之“2.一般处 1.从轻处罚违法行为:使用1名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
                                                  罚”,罚款4,000.00元。   具处方的。处罚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2.一般处罚
                                                                           违法行为:使用2名以上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的。处罚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江西


                                                                     3-3-2-145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对该条细化标准(一)之‘2、
                                                                               一般处罚’的规定,决定作出罚款4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4,000.00元不
                                                                               属于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形,且属
                                                                               于细化标准之“2、一般处罚”。
                                                                               根据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证明》:“南昌普瑞已
                                                                               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要求的各项义务。上述南昌普瑞的违法行为不属
                                                                               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
            重庆                             医疗污水未经严格消毒排入医        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
            市渝                             院污水处理系统,违反《医疗废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
     重庆          渝中卫传罚
19          中区                2018.10.09   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根据第      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普瑞          [2018]25号
            卫计                             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被      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按照本条
            委                                 处以警告,罚款5,000.00元。      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
                                                                               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罚款5,000.00元属于前述处罚标准的较小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组织非卫生技术人员在涪陵区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焦石镇龙井村委会办公楼处开        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一
            重庆
                                             展“白内障”筛查等义诊活动,      万元以下罚款”。
            市涪
     重庆           涪卫医罚                 未按照国家规定向涪陵区卫生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于2020年7月20日出具的说明,“该公
20          陵区                2017.11.21
     普瑞          [2017]91号                计生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重      司积极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本次义诊
            卫计
                                             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      活动既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未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任何不良的损害,该公
            委
                                             八条,根据第六十八条,被没收      司本次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卫生违法行为。我支队查询历年卫生行政处罚案
                                             用于开展诊疗活动的药品器械,      卷,未查见重庆普瑞在涪陵区域内存在重大卫生行政违法行为。”


                                                                   3-3-2-146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罚款4,000.00元               罚款4,000.00元属于前述处罚标准的较小金额,且系义诊活动所致,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已被修改)第八十七条:“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
                                                                            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
                                                                            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
                                               重复收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
                                                                            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
                                               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天津                                                            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
            市人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定点医
                                               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根
            力资    津医监处字                                              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天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21          源和   [2018]第0033   2018.03.07                                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普瑞                                      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
            社会        号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
            保障                                                            有执业资格的,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七)
                                               款第(七)项,责令退回医疗保
            局                                                              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
                                                   险金104,750.00元并罚款
                                                                            209,500.00元系二倍处罚,属于上述规定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209,500.00元。
                                                                            罚款”标准的较低档次。
                                                                            此外,天津普瑞系发行人于2019年6月收购的子公司,该项行政处罚发生于2018
                                                                            年3月,相关违法行为发生时,天津普瑞并非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收购天津
                                                                            普瑞后对其合规运作进行了整改、规范。
            天津                               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        《护士条例(2008年)》(已被修改)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
            市河                               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          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
     天津          津河西卫综罚
22          西区                   2017年      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
     普瑞          [2017]005号
            卫计                               动、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        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
            委                                 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违反        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


                                                                       3-3-2-147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       分:……(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
                                               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根据《护       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
                                               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
                                               条第(二)项,给予警告并罚款       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5,000.00元。               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
                                                                                  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的;……”。
                                                                                  警告,罚款5,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档次的处罚,即“给予警告,可
                                                                                  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属于逾期不改正的情形。
                                                                                  天津普瑞系发行人于2019年6月收购的子公司,该项行政处罚发生于2018年3
                                                                                  月,相关违法行为发生时,天津普瑞并非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收购天津普瑞
                                                                                  后对其合规性进行了整改、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
            天津
                                                                              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市河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
                                                                              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
            西区                               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违反
     天津          津河西卫传罚                                               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
23          卫生                  2020.04.2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普瑞          [2020]007号                                                下的罚款:
            健康                               第二款,根据第四十六条第(一)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委员                               项,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00元。
                                                                              处以警告并罚款2,000.00元属于“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
            会
                                                                              罚标准的较小金额。
24   山东   济南    济卫医罚      2019.12.09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3-3-2-148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亮康   市卫   [2019]1122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罚条例》第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健委                               十五条第一款,根据第四十七条      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四)的规定,罚款15,000.00       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
                                                           元。                  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亮康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法行为情节一般,
                                                                                 属‘一般’阶次。”罚款1.5万元,属于上述规定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
                                                                                 下罚款”的处罚区间中较小处罚金额,且《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违法行为
                                                                                 情节一般,属‘一般’阶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已被修改)第七十九条:“药
                                               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      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
            济南
                                               企业购进试剂,违反《中华人民      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市市   (济市中)食
     山东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        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25          中区     药监药罚     2018.06.12
     亮康                                      条,根据第七十九条,责令立即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
            食药   [2018]009号
                                               改正并没收违法购进试剂,罚款      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监局
                                                         52.00元。               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13元)四倍的罚款(52
                                                                                 元),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使用中医全科医学专业执业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
            济南                               师从事心电图诊断,违反《医疗      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
     山东           济卫医罚字
26          市卫                  2018.04.17   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根      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
     亮康          [2018]2848号
            计委                               据第四十八条及《医疗机构管理      执业许可证》。”
                                               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3-3-2-149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款1,000.00元。               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任用的非卫
                                                                                   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
                                                                                   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亮康使用中医全科医学专业执业医师从事心电诊
                                                                                   断工作,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属‘轻微’阶次。” 罚款1,000.00元,不属于上
                                                                                   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系“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标准的较
                                                                                   小金额,且《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属“轻微”阶次。
                                               未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
            济南                               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山东           济卫消罚字
27          市卫                  2017.09.19   范》清洁灭菌器械,违反《消毒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亮康          [2017]2537号
            计委                               管理办法》第四条,根据第四十        罚款2,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一般违法情形,且属于“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
                                                   二条,罚款2,000.00元。          款”处罚标准的较小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已被修改)第七十九条:“药
                                                                              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
                                               从资质不包括药品批发的供货 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方采购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 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庐江
     庐江          (庐)市监罚                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
28          县市                  2020.01.20
     门诊          字[2020]50号                依据第七十九条,没收未售相关 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监局
                                               药品、没收违法所得2,504.30元, 没收违法所得2,504.30元并处药品货值金额3倍罚款11,878.20元,不属于上述规
                                                     并罚款11,878.20元。      定“情节严重”情形,属于“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处罚标准的中档处罚。
                                                                              根据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3日出具的《证明》:“庐江门诊已完


                                                                       3-3-2-150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机关
                                                                                  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



        2.医疗广告类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
                                                                              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
            成都市   金牛市监罚字                第(三)项规定,构成未按规
     发行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
1           金牛区   [2019]JN072    2019.05.23   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人                                                                       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
            市监局        号                     根据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
                                                                              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因此,罚款800元不属于上
                                                 项,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
                                                                              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告,罚款800.00元。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驷马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具的证明,
                                                                              “普瑞眼科已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的各项义务,上述违法行为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金牛)市场
            成都市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
     发行               监罚字
2           金牛区                  2017.11.28   二款第(二)项,构成发布引       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
     人              [2017]SM033
            市监局                                 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违法行       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
                          号
                                                 为,根据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3-2-151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罚款1,600.00元。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
                                                                                   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发行人宣传广告费为400元,罚款1,600元系广告费的四
                                                                                   倍,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处罚。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驷马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具的证明,
                                                                                   “普瑞眼科已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的各项义务,上述违法行为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
                                                  在自有网站自行发布广告内容       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
            北京市
                     京工商朝处字                 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一致,违       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
     北京   工商局
3                    [2017]第601     2017.05.11   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       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华德   朝阳分
                         号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第二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
              局
                                                  十二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罚款10,000.00元。          罚款10,000.00元,属于“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区间的较
                                                                                   小金额,且不属于“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
                                                                                   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
                     蜀市监三罚字                                                  《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
            合肥市                                七条第(一)项规定,构成医
     合肥            [2019]9号、合                                                 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
4           蜀山区                   2019.09.05   疗广告中含有医疗技术、诊疗
     普瑞             蜀市监罚字                                                   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
            市监局                                方法违规行为,根据第二十二
                      [2019]116号                                                  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
                                                    条,罚款20,000.00元。
                                                                                   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20,000.00元属于“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区间的中间


                                                                       3-3-2-152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值,且不属于“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根据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的《行政处罚有关情
                                                                                  况的说明》:“依据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规定,上述处罚属于一般
                                                                                  失信的行政处罚,不属于严重失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
                                                                               为有立功表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修订)》(已
                                                                               被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
                                                                               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2015修订)》第十六条第一
                                                                               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在医疗广告中使用说
            乌鲁木                                                             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
                                                 明治愈率用语的行为,根据《中
     乌市   齐市天   乌天工商检处                                              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5                                   2018.06.22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普瑞   山区工     [2018]2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
                                                 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
                                                                               相关规定,鉴于:1.当事人涉嫌违法广告内容发布时间较短,违法广告内容未
                                                 (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发
                                                                               给患者带来实质上的不良后果;2.当事人在案件查处中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的工
                                                 布违法广告,罚款30,000.00元。
                                                                               作,自行对网站中的违法广告内容进行了排查整改,造成的危害后果较小。
                                                                               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给予减轻处罚,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3万元。”罚款3万元不属于“处广告费用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及“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处罚机关给予减轻处罚。
                                                                               根据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的《证明》:“乌市普


                                                                      3-3-2-153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瑞已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修订)》(已被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2015修订)》第十六条第一
                                                                                  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款第(一)项规定,构成发布
     哈尔   哈尔滨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哈市监执处字                违法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
6    滨     市市监                  2017.11.21                                    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
                     [2017]236号                 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普瑞     局                                                                  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责
                                                                                  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
                                                 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消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罚款二
                                                 除影响,罚款12,400.00元。
                                                                                  倍广告费,属于上述规定的较低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
                                                                              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专业医疗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
                                                 技术和诊疗方法,违反《医疗
                                                                              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哈尔滨                               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根据
     哈尔            哈南市监稽二                                             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
            市南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7    滨                  罚字       2018.10.16                                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
            区市监                               法》第四条第二款、《医疗广
     普瑞            [2018]004号                                              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
              局                                 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
                                                   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款;……”。
                                                         10,000.00元。
                                                                              罚款10,000.00元属于“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标
                                                                              准的较小处罚金额。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对相关法律法规


                                                                      3-3-2-154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认识不够,情节轻微,没有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小,建议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
                                                   未经审查发布网络广告违反   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
     哈尔   哈尔滨   哈市监执字                  四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 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
8    滨普   市市监   [2018]第427    2018.11.6    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
     瑞       局         号                      款第(十)项,被责令停止发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
                                                 布网络广告,罚款二倍广告费, 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
                                                       共计5,128.76元。       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罚款二倍广告费,共计5,128.76元,属上述规定较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在公众号使用涉及治愈率的文 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
                                                  字宣传(无广告费用),违反 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
                                                  十六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 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
            西安市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 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
     西安   工商局   西工商碑处字                 七条第一款、《国家工商行政 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
9                                   2018.11.12
     普瑞   碑林分   [2018]109号                  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
              局                                 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工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
                                                 商法字[2018]31号)“三-(二) 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第五十八条,责令停止发布违 罚款2万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法广告并罚款20,000.00元。    定的一般违法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当事人广告发布时间短,社会影响面小,无广


                                                                      3-3-2-155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告费用,能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且违法行
                                                                                  为轻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
                                                                                  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
                                                                                  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
                                                 在涉嫌违规发布广告的网站及       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
                                                 APP发布医疗广告内容,违反        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
            重庆市
     重庆            渝中市监经处                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10          渝中区                  2019.11.05
     普瑞            字[2019]75号                国行政处罚法》及《医疗广告       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
            市监局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被责       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市监局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的证明,“因单次违法行为时
                                                        20,000.00元。             间较短,且该单位及时纠正,撤销违法用语,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我
                                                                                  局认为系非重大违法行为,以上处理亦非重大行政处罚。”
                                                                                  罚款20,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的罚款”的处罚标准的中等处罚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情形。
                                                 未经审核发布医疗广告,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
            上海市   沪市监浦处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
     上海   浦东新     [2020]第                  四十六条;在医疗广告中利用       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
11                                  2020.06.08
     普瑞   区市监   152020000262                广告代言人、卫生技术人员的       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
              局          号                     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       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3-3-2-156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根据       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
                                                 五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广告       布广告的。”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
                                                   定,罚款50,000.00元。          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
                                                                                  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
                                                                                  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
                                                                                  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
                                                                                  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
                                                                                  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所涉广告费用无法计算。罚款50,000.00元,系
                                                                                  根据“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及“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作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
                                                                                  罚决定。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利用三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
            重庆市                               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医疗服务广       第三款第一项:“(七)行政处罚裁量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
     重庆            渝中市监处字
12          渝中区                  2020.05.09   告,同时广告中描述形象时包       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普瑞              [2020]58号
            市监局                               含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术语,     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第四款第四项:“(七)”行政处罚裁量情形: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4)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


                                                                      3-3-2-157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七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根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
                                                 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第一       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
                                                 项、第四款第四项、《中华人       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       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
                                                 三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
                                                 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发       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
                                                 布广告,并罚款20,000.00元。      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
                                                                                  罚,可以依法从重处罚,但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
                                                                                  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款第一
                                                                                  项、第四款第四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一般处罚。”
                                                                                  罚款20,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处
                                                                                  罚标准的中等处罚金额,且不属于“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
                                                                                  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
                                                                                  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的情形。


        3.执业场所消防类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乌市   乌鲁木   天公(消)行                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修订)》(已被修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
1                                   2018.01.19
     普瑞   齐市公     罚决字                    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


                                                                      3-3-2-158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安消防   [2018]0020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        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
            支队天                               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中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罚款5,000.00元为
            山区大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        上述规定中的较小金额。
              队                                 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      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天山区大队出具的《证明》:“乌市普瑞已完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        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        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5,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
                                                 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设置、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兰州市
                                                 配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中华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公安消   城公(消)行
     兰州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2           防支队      罚决字      2019.11.01
     普瑞                                        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 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性质,可将罚款处罚标准划分
            城关区   [2019]0531号
                                                 据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0-30%、
            大队
                                                       罚款20,000.00元。      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
                                                                              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处罚上限5万元,罚款2万元属于
                                                                              30%-70%的罚款幅度,且属于该幅度内较低金额的处罚。
                                                 七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已被修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哈尔滨                               入使用、营业,违反《中华人        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
     哈尔   市公安   哈南公(消)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        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五)公众聚集
3    滨     消防支     行罚决字     2017.05.27   二款之规定,因经批评教育积        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
     普瑞   队南岗   [2017]0082号                极整改,未造成严重后果,根        业的。”罚款50,000.00元,属于上述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
            区大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标准的较小金额。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七        根据《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参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属


                                                                       3-3-2-159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层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          于“情节较轻,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款。”
                                                          50,000.00元。


        4.税务类
序   公司
            处罚机关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国家税务                                2017年4-6月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
            总局郑州                                值税附征))、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
                        金水税简罚
     郑州   市金水区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        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
1                      [2019]193142    2019.12.13
     普瑞   税务局花                                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号
            园路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局                                    法》第六十二条,罚款100.00元。        根据《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纳税
            国家税务                                2018年4-6月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     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超过法定期
            总局郑州                                值税附征))、地方教育附加(增值        限7日内未办理的,裁量阶次为轻微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金水税简罚
     郑州   市金水区                                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增        处300元以下罚款。”
2                      [2019]193143    2019.12.13
     普瑞   税务局花                                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罚款100元金额较小,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情
                            号
            园路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节严重的”情形。
              分局                                    法》第六十二条,罚款100.00元。
            国家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
            总局郑州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金水税简罚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中华
     郑州   市金水区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
3                      [2020]11238     2020.06.22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普瑞   税务局花                                                                        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
                           号                              四条,罚款310.00元。
            园路税务                                                                        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分局                                                                          虚开发票金额16,718.45元,税额501.55元,罚款310元属金额较小,


                                                                        3-3-2-160
                                                                                       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5.环境保护类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正)》(已被修改)第三十一条第
                                                                              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
                                                                              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建设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    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    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
                                                  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沈阳市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档次为情节较轻(该建设项目已开工但未建
     沈阳   环保局     沈环西罚
1                                    2017.06.07   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成,属于情节较轻的处罚档,且已停止建设。处罚幅度为处总投资额1%的罚
     普瑞   铁西分    [2017]040号
                                                    根据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    款)。”罚款50,000.00元,处罚幅度为总投资额1%,属于“处建设项目总投资
              局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    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中较低档处罚,且属于《沈阳市环境保
                                                    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    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关于上述条款细化规定的“情节较轻”
                                                  见》,处罚款50,000.00元。   的情形。
                                                                              根据沈阳市铁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证明》:“沈阳普瑞已
                                                                              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所要求的各项义务,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污水处理设备水泵损坏,设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
            天津市                                备处于停止运行状态,经调    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天津            津河西环罚字
2           河西区                   2017.06.26   查你单位污水处理设备已停    (一)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二)水污染防治设施因异常情况影响处理效
     普瑞            [2017]监064号
            环保局                                止运行4个月,停运期间未向   果或者停止运行,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河西区环境保护局报告。违    罚款40,000.00元属于“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标准的较小金额。


                                                                       3-3-2-161
序   公司   处罚机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和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
号   名称     关
                                                 反《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综上所述,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第二款,责令十个     此外,天津普瑞系发行人于2019年6月收购的子公司,该项行政处罚发生于2018
                                                 工作日内维修完毕,保证污     年3月,相关违法行为发生时,天津普瑞并非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收购天津普
                                                 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罚款     瑞后对其合规运作进行了整改、规范。
                                                       40,000.00元。
                                                 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
                                                 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违反     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     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
     北京   北京市    京水监罚字                 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
3                                   2020.06.18
     华德   水务局   [2020]第31号                根据上述《城镇排水与污水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     罚款7,500.00元属“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标准的较小金额,不属于“造
                                                 规定,酌情从轻处罚,罚款     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且该处罚系从轻处罚。
                                                         7,500.00元。




                                                                      3-3-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