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监事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监事已仔细阅 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中 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全体监事签名: 雷德芳 孟晓英 范 寅 年 月 日 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