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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瑞眼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22-08-29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普
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重
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2、重大担保”中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
项,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
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
了对外担保风险,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情形,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梅莲、秦桂森、CHEN PENGHUI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