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27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规定,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就
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
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全体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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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郑梅莲、秦桂森、CHEN PENGHUI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