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1-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普瑞眼科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重新申请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 1 年,由实
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徐旭阳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徐旭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75%;通过成都普瑞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扶绥正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扶绥锦官青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扶绥福瑞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扶绥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4,009,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78%;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49.53%。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定徐旭阳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旭阳先生为公司向民生银行申
请期限为 1 年的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不收取
1
公司任何担保费用。
以上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且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旭阳先生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
营发展。此外,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徐旭阳先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不含本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
项,关联董事徐旭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
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重新申
请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 1 年,由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担保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
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重新申
请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 1 年,由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担保费用。经核查,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
2
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无需向徐旭阳先生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重新向银行申请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
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旭阳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
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卓玲 朱玉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