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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瑞眼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该次会议。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序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四、关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
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
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关于公司《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需求,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
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使用
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内容和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以及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5,092.04 万元。除上述担保事项之
外,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凌云、汤华东、CHEN PENGHUI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