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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瑞眼科: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3-032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68,200.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905,763.22 元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可 分 配 利 润
 153,073,037.17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78,159,640.5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
 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073,037.17元。
     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以目前总股本149,619,0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961,904.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
司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
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
营发展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在兼顾公司可持续
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
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时登
记内部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
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