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469 号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普瑞眼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 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9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普瑞眼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普瑞眼科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 2 页 共 9 页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40.4762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6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5,867.0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10,673.5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5,193.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299.93 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89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9,893.5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1,068.0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55.83 第 3 页 共 9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1,068.0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55.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9,981.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9,981.62 差异[注] G=E-F 29,999.75 [注]差异系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 亿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0.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 普瑞眼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2022年7月,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10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11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与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第 4 页 共 9 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18058500459 21,972,549.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18058500549 3,380,188.8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18058500639 773,194.9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18058500729 273,221.8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18058500819 413,708,184.02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18309200417 95,265,382.94 有限公司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9550880236738300283 45,306,157.50 限公司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9550880229773900335 19,137,368.75 院有限公司 合 计 599,816,247.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 2022 年 10 月 10 日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 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10,380.00 万元投 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380 万元。 经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410.96 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经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385.00 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第 5 页 共 9 页 经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超额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742.00 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经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827.00 万 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通过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连锁服务网络的管控水平,实现医疗信息 资源共享,提升管理运营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现代医疗行业的深度融合, 助推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带来高品质的服务,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 6 页 共 9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893.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68.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68.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变更)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长春普瑞眼科 否 7,420.45 7,420.45 5,286.11 5,286.11 71.24 2021 年 3 月 -796.12 否 否 医院新建项目 2. 哈尔滨普瑞眼 否 3,041.33 3,041.33 2,725.81 2,725.81 89.63 2022 年 3 月 923.36 是 否 科医院改建项目 3. 信息化管理建 否 10,159.36 10,159.36 674.66 674.66 6.64 2025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28,621.14 28,621.14 16,686.58 16,686.58 小计 第 7 页 共 9 页 超募资金投向 1. 深圳普瑞眼科 否 10,380.00 10,380.00 2024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医院新建项目 2. 湖北普瑞眼科 否 7,410.96 7,410.96 2,903.28 2,903.28 39.18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医院新建项目 3. 上海普瑞尚视 眼科医院新建项 否 3,385.00 3,385.00 1,478.17 1,478.17 43.67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目 4. 上海普瑞宝视 眼科医院新建项 否 6,742.00 6,742.00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目 5. 广州普瑞眼科 否 7,827.00 7,827.00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医院新建项目 超募资金投资项 35,744.96 35,744.96 4,381.45 4,381.45 目小计 合计 64,366.10 64,366.10 21,068.03 21,068.03 长春普瑞医院新建项目处于营业初期,尚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多,尚未达到预期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均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86,572.36 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5,744.96 万元。各超募资金项目的审批情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况及用途详见本报告三(一)2 所述,投入进度及实现效益详见上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第 8 页 共 9 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46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658.52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置换金额 8,658.52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541.76 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置换金额 541.76 万元。 经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10 月 24 日,募集 资金账户转账 3.00 亿元至一般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共 3.00 亿元,尚未归还。 经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 2022 年 8 月 8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将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59,981.62 万元用于开展协定存款外,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其他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施主体的议案》,同意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