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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瑞眼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规定,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就拟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为
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凌云、汤华东、CHEN PENGHUI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