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
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的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
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客观公正发表了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鲁亮升
2023 年 4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阳秋林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