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二年九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新浩、黄建飞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释 义 ........................................................................................................................... 3 一、一般术语 ............................................................................................................... 3 二、专业术语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8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9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1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22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23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24 八、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条件的说明 ................................................................................................. 25 九、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8 十、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29 3-1-3-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中信建投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格力博 格力博有限、有限公 常州格力博工具有限公司、常州格力博有限公司,系格力博前 指 司、常州格力博 身 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系发行人 GHHK 指 控股股东 Greenworks Holdings 指 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系发行人间接股东 Long Shining 指 LONG SHINING GROUP INC,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STIHL 指 STIHL Holding AG & Co. KG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 子公司 指 超过 50%,但发行人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公司 格腾汽车 指 常州格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维卡塑业 指 常州维卡塑业有限公司 AEGIS 指 AEGIS(HONG KONG)LIMITED Lowe’s 指 LOWES COMPANIES INC(LOW.N)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Amazon 指 AMAZON COM INC(AMZN.O)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Harbor Freight Tools 指 CENTRAL PURCHASING LLC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Toro 指 THE TORO COMPANY(TTC.N)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Bauhaus 指 BAUHAUS Fachcentren AG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Walmart 指 Walmart Inc(WMT.N)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B&S 指 Briggs & Stratton, LLC. 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 A 股、股票 指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公司章程》 指 公司制定并适时修订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天册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3-1-3-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安永会计师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园林机 新能源园林机械 指 械,主要包括锂电园林机械等 锂电池 指 电极材料中使用了锂元素作为主要活性物质的一类电池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电池管理系统,是一套保护动力 BMS 指 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时刻监控电池的使用状态,通过必 要措施缓解电池组的不一致性 Over-the-Air-Technology,空中下载技术,是通过移动通信的空 OTA 指 中接口对终端及 ECU 进行远程维护的技术 Internet of Things,物联网,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把需 IoT 指 要的物体与互联网和通信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 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Bluetooth Low Energy,蓝牙低能耗技术,是短距离、低成本、 BLE 指 可互操作性的无线技术,利用许多智能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功 耗 System on Chip,芯片级系统,意指是一个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 SOC 指 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Field Oriented Control,磁场定向控制,通过测量和控制电机定 FOC 指 子电流矢量,根据磁场定向原理分别对电机的励磁电流和转矩 电流进行控制,实现对电机转矩的控制 Space Vector Pulse Width Modulation,空间矢量脉宽调制剂,是 SVPWM 指 近年来发展的一种新的系统控制方法,可降低电机转矩,提高 电压利用率,更易实现数字化 BLDC 指 Brushless Direct Current Motor,无刷直流电机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 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3-1-3-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5-1 号 成立时间 2002 年 7 月 2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6,462.19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寅 董事会秘书 季正华 联系电话 0519-89805880 互联网地址 http://www.greenworkstool.com.cn 电子信箱 ir@globetools.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 季正华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0519-89805880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自 2007 年开始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全 球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负责或参与制定了 9 项行业标准。公司 致力于提供突破性的锂电池技术、先进的无刷电机和电控技术,依托国内外的研 发中心和全球智能制造基地,通过提供更为清洁环保、高效节能的新能源智能园 林机械,加速实现世界园林机械行业从传统汽油动力向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 作为专注于新能源园林机械的制造商和品牌商,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公司在 销售方面采取了全渠道覆盖模式,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主要客户包括 Lowe’s、Amazon、The Home Depot、Walmart、CTC、Costco、Harbor Freight Tools、 Bauhaus、Leroy Merlin 等大型商超、电商,以及 STIHL、Toro、B&S、Stiga 等 知名品牌商。 公司高度重视自有品牌的建设和培育,自 2009 年开始,先后创立 greenworks、 POWERWORKS 等品牌。公司 greenworks 品牌在北美和欧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1-3-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和美誉度,greenworks 品牌割草机、吹风机等多款产品常年位于 Amazon 平台 “Best Seller”(最畅销产品)之列。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自有品 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 54.05%、56.97%和 65.53%,已成为公司业务收入 的主要组成部分。 垂直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体系、先进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新能源电池包、无刷电机、智能控制器、充电器等 80%以上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 稳定性,制造成本大幅降低,可以保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新能源园林机 械领域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在中国、北美、欧洲均设有研发中心,2020 年、 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达 18,680.97 万元、20,825.06 万元 和 10,715.8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5%、4.16%和 3.37%;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超过 1,000 人,拥有国内外专利 1,463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25 项,积累了一系列新能源园林机械领域的核心技术。 新能源园林机械对传统燃油园林机械的替代逐渐加速,市场前景广阔。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呈快速增长趋势,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72,506.36 万元、429,127.63 万元、 500,389.13 万元和 317,794.5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5,448.88 万元、56,554.13 万元、27,974.46 万元和 25,382.50 万元。 2、发行人核心技术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智能及 IoT 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本技术系在蓝牙核心模块内集成电池包 BMS 功能,实 现更高效更经济的电池管理功能,通过蓝牙电池作为 基于蓝牙 中介,实现园林机械的 IoT 功能。 智能电 SoC 芯片的 自主 1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BLE 与锂电池的结合,蓝牙协 池包系 电池管理技 研发 议栈及底层应用的管理;②基于数字前端的锂电池管 列产品 术 理系统(BMS);③与用户交互的 App;④云平台大数 据管理,远程升级电池固件(OTA)。 2 智能电池 自主 采用了跨平台移动端开发技术,通过物联网及云平台 格力博 3-1-3-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包、电动工 研发 对智能园林机械进行管理。 IoT 平 具及 IoT 平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基于低功耗蓝牙的自研通信协 台 台 议;②Xamarin 跨平台移动端开发框架,确保同一套 代码能同时运行于 iOS 和 Android 等两大主流移动平 台;③针对电池包以及电动工具的远程固件升级 (OTA),使我们设备上的固件时刻保持最新,并随 着固件版本的升级,设备的功能愈发的高效;④为 IoT 深度定制的云平台全球化部署于亚马逊云,根据设备 的运行状态,使用情况,给客户 App 推送各种消息提 醒(如电量过低,运行温度过高)或易损件的优惠信 息,并可根据客户所在地区的实时天气状况,给客户 提出使用工具的建议。 (2)电机控制及系统控制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本技术通过对永磁同步电机三相电流的解耦控制来实 现扭矩和磁通的独立控制,并且采用 SVPWM 技术, 实现永磁电机的 MTPA(最大扭矩/安培比)控制,可 FOC 矢 FOC 矢量控 自主 1 以通过弱磁技术提升电机最大转速。 量控制 制技术 研发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灵活的可避开干扰的电流采样 平台 技术;②直接通过 MOS 内阻采样电流,简化了硬件设 计,降低了硬件成本;③具有霍尔位置自学习功能。 本技术采用新型高频脉振电压注入技术实现该控制, 可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转子位置及转速信息,实现 电机低速大扭矩启动;改善位置估计值对实际值的跟 踪精度;系统无需改变或添加硬件电路。 高频脉振电 自主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在估计的两相旋转坐标系的直 无感电 2 压注入技术 研发 轴上持续注入高频的正弦电流信号;②检测电流环调 控平台 节器输出的交轴电压,并进行带通滤波器、低通滤波 器等适当的信号处理技术,提取出与转子位置估计误 差的信息;③对此误差信息,通过采用锁相环技术, 获得转子位置与转速的估计值,实现电机的低速控制。 本技术采用全阶滑模观测器控制技术实现永磁同步电 机在宽转速领域的应用。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采用锁相环技术跟踪转子位置 正弦波 滑膜变结构 自主 3 信息,有效提高了观测器对高频噪声的抗干扰能力; 控制电 控制技术 研发 ②采用全阶滑模观测器,动态响应快、鲁棒性强、观 控平台 测精度高;③采用饱和函数设计滑模观测器,降低了 传统滑模观测器的高振动、干扰能力差的特点。 4 无感 BLDC 自主 本技术所涉及的无刷电机无需安装霍尔传感器,运行 无感 3-1-3-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电机控制技 研发 时不会因为传感器损坏停止工作,增加了运行的可靠 BLDC 术 性;通过脉冲法检测位置,实现了位置的精确检测; 控制平 实现 100%扭矩启动,启动性能优异;通用性强,无需 台 改动参数可实现大部分电机的启动及运行。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采用脉冲定位,实现闭环启动; ②启动平顺,无反转;③启动扭矩大。 本技术系使用更快、更可靠的新通信方式,同时对旧 基于格 的通信方式兼容;园林机械、充电器,兼容两种或者 力博私 多种通信协 自主 多种通讯协议,以支持不同的应用。 有通信 5 议共存的通 研发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通信方式提升,数据吞吐量变 协议的 信技术 大,速度更快,数据传输更可靠;②不同的通信方式 各种产 共存且相互兼容,保证新老产品线共存。 品 本技术应用一款三轴感应芯片放置于割草机上,传感 器通过 I2C 或 SPI 方式和 MCU 通讯,MCU 通过传感 割草机的角 器芯片三轴的倾斜角来实时计算割草机的倾斜度,当 度监测系统 自主 倾斜度超过安全值后及时停止运行,用以替代传统的 割草机 6 及其监测方 研发 机械倒立开关,安装方便,降低成本的同时可以提高 平台 法 装配效率。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集成度高,安装位置灵活,降 低安装成本;②可靠性高,不会因为机械碰撞失效。 本技术结合电流识别和不同打草头最高速度来识别打 打草绳与刀 草绳和刀头,识别度更高;对不同负载进行不同的电 自主 打草机 7 头的自动识 流控制,有利于提高园林机械的运行时效。 研发 平台 别技术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提高电动工具的运行时间;② 提高的在刀头模式下的安全系数。 (3)电池包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本技术使一款电池包具备被两种工具使用的能力,同 时运用特有的电芯组外串并联端子的结构方式,使双 压电池包的应用更加安全。两款双压电池包组合,匹 双压电 双压电池包 配三种电压平台的电动工具和园林机械,构成一个系 池包及 及三电压充 自主 统。 1 三电压 放电系统技 研发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双压电池包的输出端子串并联 充放电 术 结构;②适用于双压电池包特有的专业 BMS 设计;③ 平台 专门针对双压电池包单组电芯互充的防护设计;④保 护板采用自动化装配工艺标准设计,满足大规模自动 化生产需求;⑤低压并联充电技术,充电更均衡可靠。 双电池包自 自主 本技术所涉及的双电池包检测及选择切换装置可以自 双电池 2 动切换技术 研发 动检测电池包腔体内电池包电量、温度等信息,实现 包切换 3-1-3-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两个电池包的自动切换。同样的技术还可以衍生到多 平台 个电池包的切换。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双包通讯切换,减少两个电池 包同时通讯时软件处理的负荷;②对电池电量、电池 状态和工具工况的实时监控,形成切换逻辑;③具备 单包低压保护功能;④具备单包通讯保护功能;⑤具 备双包硬件保护功能;⑥具备双包放电不平衡保护功 能;⑦具备双包互充保护功能; 本技术所涉及的产品分为双包串联产品,满足客户对 不改变现有电池包的应用情况下,提升产品的电压和 功率等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串联组件采用高精度控制芯片 MCU,控制串联电池包的电流和电压;②串联组件采 用 MOSFET 和继电器双重控制,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性 电池包串联 自主 园林机 3 能;③产品同时具备通信、过流保护、过压保护等功 技术 研发 械产品 能,可实现多产品使用;④产品同时监控多路电池包 状态和负载状态,可通过对外通信将多电池包、负载 的数据实时传输出来,方便客户及时了解电池包及负 载(电机)的使用状态;⑤兼容多电池包型号,客户 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选择配置不同种类电池包 串联工作。 本技术所涉及的产品分为双包并联和多包并联(三包 及以上更多包并联)产品,满足客户对不改变现有电 池包的应用情况下,提升产品的电流和功率等级,更 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并联组件采用高精度传感器采 集信号传送给高精度控制芯片,控制并联电池包的电 流和电压;②并联组件采用 MOSFET 和继电器双重控 制,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性能;③产品同时具备通信、 电池包并联 自主 园林机 4 过流保护、过压保护等功能,可实现多产品、多功能 技术 研发 械产品 嵌入使用,使用方便;④产品同时监控多路电池包状 态和负载状态,可通过对外通信将多电池包、负载的 数据实时传输出来,方便客户及时了解电池包及负载 (电机)的使用状态;⑤兼容多电池包型号,客户可 以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选择配置不同电量,甚至不 同电压的电池包并联工作。⑥并联单元设计为可级联 性,组合多个电池包及并联模块,理论上可以实现 N 个电池包的并联使用。 本技术所涉及的 60V 以上锂电池包采用较高的电压平 格力博 高串数大功 自主 台,具备持续大电流输出的能力,续航能力更强;应 60V 以 5 率大容量电 研发 用该电池包的工具输出功率能够媲美汽油机。 上锂电 池包技术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高串数级联式通信的 BMS 设 池包 3-1-3-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计,基于新能源汽车 BMS 设计方案,具备电压、温度 监控功能,具有单电芯均衡功能及组间均衡功能,超 低功耗的休眠模式,让电池包具有较长使用寿命;② 蜂巢式的结构设计辅以大面积的铜片点焊工艺能够让 电池包具备持续大电流输出的能力,整体输出功率达 到 4KW;③电压采样采用 FPC 连接,具备大规模自动 化生产的装配工艺要求;④保护板采用自动灌胶工艺, 电池模组采用真空覆膜工艺,防护等级高;⑤独特的 充电器-电池包风道设计,能实现快充充电时电池包的 快速冷却。 (4)充电器技术 序 技术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表征 用途 号 来源 本技术提升了双充充电器技术在大功率平台的应用, 完善了双充充电器产品的功能拓展。本技术实现了只 使用一个充电器 DC-DC 模块的情况下同时输出对两 个电池进行充电,成功实现了可以根据电池状态对电 格力博 池充电时进行充电电流的智能控制和输出充电功率的 20V\40 自适应大功 自主 自动控制技术。同时对两个电池充电时,本技术实现 V\60V\8 1 率双电池包 研发 了充电功率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自由分配,并且实现了 0V\82V 充电技术 在两个容量不同的电池同时接入充电器充电,当充电 充电器 结束时两个不同容量的电池能够被同时充满。 平台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进一步缩短了锂离子电池包的 充电时间;②实现了充电器可以根据接入电池的数量、 调整最大输出功率,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电池充满。 本技术改写了反击式电路架构中只能采用固定工作频 率驱动的历史,有效提高产品的转换效率。 充电器自适 充电器 自主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把频率调节技术应用在反激式 2 应频率调节 及电源 研发 开关电源的电路架构中,大幅度提高了充电器的转换 技术 项目 效率接近三个百分点;②电路结构非常简单,采用可 调整工作频率的开关电源 PWM 芯片。 本技术是行业内首创将氮化镓快充技术用于电动工具 和园林工具电池包的快充充电,满足 30 分钟将 96Wh 电池包充满的苛刻要求。 氮化镓 技术先进性体现在:①200W 氮化镓快充技术,充电效 氮化镓快充 自 主 快充充 3 率相比传统充电器高 5 个百分点以上;②超小体积, 技术 研发 电器项 无风扇静音设计,功率密度比普通充电器提升 50%以 目 上;③充电器具有智能电源管理技术,同时能够支持 工具电池包充电和多路 USB Type-C 输出能力,同时 能给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提供快速充电。 3-1-3-1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0 年 2020 年 2019 年 研发费用 10,715.87 20,825.06 18,680.97 17,042.43 营业收入 317,794.59 500,389.13 429,127.63 372,506.3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7% 4.16% 4.35% 4.58% (3)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统筹全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规划技术研发的方向, 和全公司的技术研发管理工作,拥有研发中心(中国)、欧洲研发团队和美国研 发团队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研发中心(中国)按照专业和职能,构建了分工合 作的研发组织架构体系,全面承担公司技术研发、设计研发、车业研发、电子工 程、创意设计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组织架构情况如下: 公司全球研发中心各组成部分的具体职责情况如下: 团队 主要职责 技术研发团队 负责产品创新研发、专业技术方案解决、产品结构评审等工作。 设计研发团队 负责新产品结构设计、老产品改进方案设计工作。 研发中心 负责骑式、站立式割草车、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的研究开发和生 车业研发团队 (中国) 产制造。 负责产品项目立项,包含新产品项目、提升项目、转移项目等, 项目管理团队 管理项目的全过程。 3-1-3-1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团队 主要职责 负责所有产品的电子软硬件设计开发工作以及物联网开发工 电子工程团队 作。 负责产品说明书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产品展会、市场 创意设计团队 展销等创意策划工作。 知识产权团队 负责产品专利申请、布局、商标申请等所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欧洲研发团队 负责智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欧洲市场产品的外形设计工作。 美国研发团队 负责产品的前期概念设计以及外形设计工作。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2年6月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项 目 2022年1-6月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资产总额(万元) 609,087.48 521,929.57 368,340.46 267,756.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60,531.32 135,567.80 96,962.95 -620.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9.44 68.95 62.24 71.13 营业收入(万元) 317,794.59 500,389.13 429,127.63 372,506.36 净利润(万元) 25,382.50 27,974.46 56,554.13 15,448.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5,382.50 27,974.46 56,527.77 15,432.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23,491.59 23,639.24 40,450.05 17,052.74 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0 0.77 2.00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9 0.76 1.96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4 24.06 103.04 -195.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8,862.53 -6,097.32 67,338.32 42,534.60 现金分红(万元) - - 16,461.8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7 4.16 4.35 4.58 注 1:2020 年分红的 16,461.84 万元系 2,390 万美元折算后的金额。 注 2: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 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基本每股收益=P0÷S 3-1-3-1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Lowe’s 销售收入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2020 年下半年,公司与 Lowe’s 业务合作发生不利调整,具体包括:(1) greenworks 60V 产品停止在 Lowe’s 销售;(2)40V 贴牌 Kobalt 产品由公司独家 生产调整为主要由泉峰控股生产,未来可能被完全替代;(3)80V 贴牌 Kobalt 产品调整为仅在 Lowe’s 线上平台销售。受此影响,2021 年发行人对 Lowe’s 销 售收入同比下降 43.04%,Lowe’s 销售收入占比由 2020 年 51.13%下降至 2021 年 24.93%。 2021 年,发行人与 Lowe’s 合作业务包括 greenworks 交流电清洗机、40V 及 80V 贴牌 Kobalt 产品。其中,greenworks 交流电清洗机在北美地区竞争力及认可 度较高,上述产品仍在 Lowe’s 门店正常销售,短期内被进一步替代的风险较低; 40V Kobalt 贴牌业务实现收入 4.2 亿元,但该业务 2022 年可能被完全替代;80V Kobalt 贴牌产品已调整至 Lowe’s 线上平台销售,2021 年 80V 贴牌 Kobalt 产品 销售收入下降至 1.60 亿元。受 Lowe’s 销售收入大幅下滑影响,发行人 2021 年 销售收入增长率为 16.61%,低于竞争对手创科实业、泉峰控股(2021 年两家公 司锂电 OPE 业务增速均在 50%以上)同类业务增速。 2022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 Lowe’s 销售收入及占比进一步下降,仅为约 9%, 主要为交流电清洗机及 80V Kobalt 贴牌产品;受 40V Kobalt 贴牌业务被进一步 3-1-3-1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替代影响,预计 2022 年全年发行人对 Lowe’s 的销售收入较 2021 年仍将进一步 下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 Lowe’s、Amazon、Costco、The Home Depot、Harbor Freight Tools、CTC 、Bauhaus 等大型商超、电商以及 Toro、STIHL、ECHO、B&S 等 行业内知名品牌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74.04%、 77.51%、63.16%和 50.80%,其中 Lowe’s 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7.22%、50.79%、 24.81%和 9.31%,占比较高。随着公司与 Lowe’s 业务合作的调整,公司对 Lowe’s 销售收入不断下降,预计未来 Lowe’s 销售收入占比将进一步降低,客户集中度 也会相应下降。公司如因产品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 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成不利影响,则对公司的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会产生 较大影响。 3、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 美国已陆续对约 2,5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 25%的关税;2019 年 9 月起, 美国分两批对其余的约 3,0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 15%的关税;随着中美 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2020 年 2 月起,美国对 3,000 亿美元 A 清单商品(2019 年 9 月起加征)加征的关税从 15%降至 7.5%,3,000 亿美元内的其余部分商品不 再加征关税。公司采取与客户协商共同分担关税,以及在越南设立制造中心等方 式,降低加征关税对公司业务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海外经营业务未因其 他贸易摩擦事件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美国取消对公司部分产品免税或者进一步 加征公司部分产品关税,公司无法及时将额外关税成本向客户转移,或客户对关 税承担方式及产品价格提出调整,或发生其他贸易摩擦事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4、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技术综合性强,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具有多学 3-1-3-1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科交叉的特征。随着消费者对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新能源园林 机械产品对传感器、算法等先进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必须尽可能准确地 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将前沿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产品有效结合,确保 公司研发水平、产品性能、市场份额持续在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占据领先地位。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资源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 增加研发项目储备,则可能无法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可能导致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从而使得公 司的产品缺乏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及与客户之间的合作造成不利影响。 5、境外经营环境相关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负责部分 生产、研发以及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 占比分别为 98.55%、99.06%、98.61%和 99.12%。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保持较 高水平,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公 司境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改变对园林机械的进口贸 易政策和产品认证制度等,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6、经营业绩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所处的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新 能源园林机械持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公司作为具有先发优势的新能源园林机 械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72,506.36 万元、429,127.63 万元、500,389.13 万元和 317,794.59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5,432.64 万元、 56,526.77 万元、27,974.46 万元和 25,382.50 万元。 预计未来几年,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但同时近年来 行业面临的不利因素(主要是美元贬值、海运费上涨、原材料价格上升等)在增 加,导致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存在净利润亏损的情形,若未来行业经营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应对、行业技术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或者 公司新产品未能响应客户需求等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可能放缓,盈利能力可 3-1-3-1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能遭受继续下滑的风险。 7、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 98%,销售 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定价及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 的经营业绩。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人民币与欧元间的 汇率波动性较大;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通过购买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方式规避汇 率波动的影响,但如人民币长期持续升值,则将削弱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或对 公司毛利率、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或指标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8、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49%、35.10%、27.50% 和 25.69%。2019 年及 2020 年期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是受汇率的 有利变动、原材料成本整体下降、规模化及精益化生产等方面因素影响;2021 年来,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较 2020 年升值较多,高毛利率的商超品牌业务占 比下降而毛利率较低的 ODM 业务占比提升,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五金件 等价格均有所上涨,海运费价格由于疫情影响上涨幅度较大,上述因素均对公司 2021 年毛利率造成了不利影响,综合毛利率降幅较大。公司毛利率将持续受到 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汇率、运费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产生波动,如公司无法较 好应对上述因素,则毛利率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9、存货规模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8,927.55 万元、135,894.00 万元、 219,656.29 万元和 254,963.8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44%、44.27%、 51.95%和 51.07%,公司通过优化销售预测及生产模式,提高库存管理水平,改 善存货周转情况。公司存货中主要以库存商品为主,平均占比超过 60%,主要是 因为一方面常州和越南两大生产基地维持正常库存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在海外欧 美仓库会有适当备货以快速响应客户的补单或临时需求;此外,公司大力拓展 B2C 电商业务,海外仓库的备货需求也相应增加。 3-1-3-1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公司如产品销售未及市场预测,则可能导致库存商品滞销、原材料积压等情 形。若未来技术更新导致库存商品配置或性能竞争力下降,或存货长期未及时销 售导致的存货减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0、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83,505.59 万元、82,716.81 万元、105,925.45 万元和 142,550.79 万元,应收账款 周转率分别为 4.77、4.96、5.11 和 4.9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较好, 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商超、电商、品牌商等,客户资信 良好;另一方面公司对第一大客户 Lowe’s 实现销售后可通过指定授信银行对应 收账款进行贴现融资,以实现快速回款,因此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总体 规模较低。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整体回款情况良好。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 境以及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计提坏账金额增加,从而对 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1、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园林机械行业正经历从燃油动力到新能源动力的革命性转变,新能源园林机 械市场发展空间较大;根据 TraQline 统计数据,在北美地区的户外动力设备(OPE) 领域,新能源园林机械市场份额已经自 2010 年的 13%增长至 2021 年的 36%。受 益于产业替代,发行人经营业绩快速增长,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实 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37.25 亿元、42.91 亿元和 50.04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5.90%。 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快速增长的同时,行业竞争格局仍处于变化之中,相较 于燃油时代国外企业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的局面,中国新能源园林机械生产商凭 借自身竞争优势正快速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将持续面临来自国内新能源 园林机械生产商、国外转型新能源的燃油园林机械生产商的竞争,如公司产品的 性能、价格、设计等方面未能保持市场竞争力,则可能面临在下游客户渠道销售 下降甚至被竞争对手取代的风险,进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12、海运时间延长及海运费上涨风险 受新冠疫情蔓延导致主要港口劳动力短缺影响,美国港口发生拥堵、集装箱 3-1-3-1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在码头滞留时间较长,导致公司向部分客户交货时间延长。同时,国内出口快速 增长导致集装箱船舶运力不足,出现集装箱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得海运费大幅上 升。公司采购的集装箱单位运价由 2021 年上半年的 6,979.20 美元增长至 2022 年上半年的 23,959.06 美元,上涨幅度为 243.29%。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 上涨或处于高位,公司海外仓发货及 DDP 贸易条款需承担的海运费成本持续上 升,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3、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发 行 人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5,432.64 万 元 、 56,527.77 万元、27,974.46 万元和 25,382.50 万元,2021 年,受第一大客户 Lowe’s 业务不利调整、人民币升值、海运费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归属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 2020 年下降 50.51%。如上述相关不利因素未能及时消除, 或公司未能针对以上不利因素及时有效应对,或继续出现新的不利因素如全球经 济衰退及通货膨胀等导致需求不振,公司净利润仍然可能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15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不低于10%但不超过25%,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可以 发行股数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15%。 【】元(在向询价对象询价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询价 每股发行价格 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 发行市盈率 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股(按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按实际募集资金量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资 发行对象 格的网下投资者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3-1-3-1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相关规则认定的符合参与创业板投资条件的其他投资者(中国 法律、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预计发行总费用在【】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律师费用:【】万元 4、评估费用:【】万元 5、发行手续费:【】万元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 成员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刘新浩、黄建飞担任本次格力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指定王书言为项目协办人;指定蒋潇、李一睿、 王站、贾业振、王永强、姜志堂、胡锦浩为项目组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刘新浩、黄建飞担任本次格力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刘新浩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核建 IPO、桂发祥 IPO、 银轮股份可转债、中国核建可转债、红相电力非公开、天宇股份非公开、中国化 学可交换债、国投集团公司债、文投集团公司债、中国节能公司债等项目。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 业记录良好。 黄建飞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美畅股份 IPO、蚂蚁集团 IPO、 天宇股份 IPO、圣达生物 IPO、今创集团 IPO、润建股份 IPO、凯迪股份 IPO、 3-1-3-1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灿勤科技 IPO、天宇股份非公开、银轮股份可转债、圣达生物可转债、润建股份 可转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王书言,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王书言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今创集团 IPO、圣达生物 IPO、 江苏雷利 IPO、润建股份 IPO、天宇股份 IPO、凯迪股份 IPO、美畅股份 IPO、 灿勤科技 IPO、标榜股份 IPO、永安期货、圣达生物可转债、润建股份可转债、 天宇股份非公开发行等。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蒋潇、李一睿、王书言、王站、贾业振、 王永强、姜志堂、胡锦浩。 蒋潇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 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联明机械 IPO、鑫科材料非公 开、中农资源非公开、模塑科技非公开、红豆股份非公开、今创集团 IPO、江苏 雷利 IPO、圣达生物 IPO、天宇股份 IPO、润建股份 IPO、凯迪股份 IPO、圣达 生物可转债、厦门银行 IPO、美畅新材 IPO 等项目。 李一睿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联建光电 IPO、联明股份 IPO、无 锡银行 IPO、杰克股份 IPO、圣达生物 IPO、凯迪股份 IPO、灿勤科技 IPO、厦 门农商行 IPO、润建股份 2020 年可转债、北方国际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中国华 电集团 2016 年公司债券和 2017 年绿色公司债券、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中泰证券 2017 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和 2019 年次级债券 等项目等。 王站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 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江苏雷利 IPO、圣达生物 IPO、 3-1-3-2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天宇股份 IPO、今创集团 IPO、润建股份 IPO、凯迪股份 IPO、美畅股份 IPO、 华旺股份 IPO、灿勤科技 IPO、圣达生物可转债、润建股份可转债、银轮股份可 转债等。 贾业振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西安民生重大资产重组、供销大 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钨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龙建股份非公开发行、赢合 科技非公开发行、濮耐股份可转债、珀莱雅可转债、罗曼股份 IPO 等。 王永强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经理。 姜志堂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经理。 胡锦浩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申昊科技 IPO、火星人 IPO、蚂蚁集团 IPO、 杰克股份非公开等。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3-1-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 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 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 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评估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得到本保 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 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 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 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 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 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 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3-1-3-2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 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 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次发行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 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 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 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3-1-3-2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 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一)2021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并决定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上市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方式、与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发行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发行上市事 宜的授权程序合法、内容明确具体,合法有效。 经核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2019 年修订)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 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3-1-3-2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八、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系其前身格力博有限按原账面净资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格力博有限 2002 年 7 月 2 日设立至 今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和历次三会材料,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 有限公司以来,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在董事会下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车业事业部、人力 资源部、国际业务部、行政部、供应链管理部、制造中心等职能部门,发行人具 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核查如下: (1)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 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 制流程及其运行效果,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 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1-3-2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具体核查如下: (1)根据访谈和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等方式实际核验发行人业务 完整性,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报告期内的销售合同、主要客户、供 应商等,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 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历次三 会资料及主要合同的审批流程签字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陈 寅,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和历次三会资料,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股 东说明并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经核查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业务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并根据天册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力博(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 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行政处罚等任职限制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具体核查如下: 3-1-3-2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电 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 器配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园林机械 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发行人章 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相关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信息、公安 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hixing.court.gov.cn/)、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shixin.csrc.gov.cn/)登载之信息等,最近三年 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 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 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发行人目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36,462.1968 万元,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 过人民币 48,616.1968 万元,符合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要 求。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 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3-1-3-2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12,154 万股 (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但不超过 25%,符合 要求。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0,450.05 万元和 23,639.24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指标。 九、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制订、完善有关制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度,并督导其执行;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 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协助公司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级 施;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 的内控制度。 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 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 程序、回避情形等工作规则; 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 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将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 规性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4、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2、关注并审阅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公司董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 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1、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及履行的 项,并发表意见。 相应审批程序情况,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规范 3-1-3-2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 工作安排 对外担保的制度; 2、要求发行人在对外提供担保前,提前告知保荐机 构,保荐机构根据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当年剩余 (二)持续督导期间 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 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将继续完成。 十、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 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 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2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王书言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新浩 黄建飞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耀坤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