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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07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
 乃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563.5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高乃新、吴林冲为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高乃新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提名吴林冲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
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格力博(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期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时间及有效期作出调整。本次
调整不存在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拟修订内容亦符合法律规

范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期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6 日
附件

              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高乃新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国营山西冲压厂(国营第五

四四九厂)技术员;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联翔机电(上海)

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上海宏友工业有限

公司工程师;200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格力博有限工程部经

理、技术总监、项目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博康电子

厂长;2019 年 6 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技术总监、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乃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吴林冲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常州雷利电器有限公司技

术员;2006 年 11 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技术员、技术经

理、发电机组/空压机组/车业组业务经理、车业项目部项目经理、车

业项目部副部长、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林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