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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恩康: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芮奕平)2022-04-27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芮奕平)
    本人作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况发生。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本人均提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并根据需要进一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
进行调查、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询问。会上,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对各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未提出过异议,均投了同意票。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
时出席会议,就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并积极听取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以便更好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任职期间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



                                 - 1 -
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多次
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参与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活动和
财务状况的汇报,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同时,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就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1 月至 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1、《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医药生产、销售工作提出建



                                   - 2 -
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自身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努
力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全面了解公司
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芮奕平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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