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
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汉杰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孙伟文女士、李挺先生、郑慕强先生、方智伟先生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泰恩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
求,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泰恩康
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 1,000.00 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
全资子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办理上述事宜。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
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全资子公司信誉及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