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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9-1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汉仪股
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258.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741.5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
信验字[2022]第 1-0013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以下项目:
                                    预计投资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年)
                                    (万元)        使用额(万元)
  1      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       20,898.12       20,898.12             3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11,828.61       11,828.61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3                                      5,917.14        5,917.14             3
         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53,643.87       53,643.87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鉴于募投项
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
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产
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
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拟选择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流动性好、风险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亦存在一定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
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
低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
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
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汉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玥                       徐有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