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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仪股份: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0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以及《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周东生、戴祖勉、苗丁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