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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仪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0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对汉仪股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4 家全资子公司和 1 家控
股子公司,包括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嗨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蕴意科技有限公
司、汉仪创新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采购和费用
及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及对
策、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
对外担保、信息沟通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
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
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
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
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内
容。公司严格有效执行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有
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的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
职责等内容。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
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权责、通知与签到、提案、议事和决
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得到了有效执行,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

    (2)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中心、人事行政中心、证券部、法务部、品
牌与市场中心、字库设计研发中心、互联网 2C 产品设计研发中心、技术研发中
心、字由事业部、企业授权事业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
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确保了公司各个
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能够有序健康运行。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
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
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
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客观评价。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关于人事行政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流程指引,对人员
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形成了
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法与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公司商业机密的泄露等。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得到有效
执行,有利于吸引并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企业文化

    作为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汉仪股份,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公司
将继续实施人才兴企计划,塑造公司的良好的企业文化,积极吸纳优秀人才,建
立一支跨学科、专业化和具有团队精神的员工队伍。公司采取“因材而异”措施,
注重发挥每一位员工的潜力,培养专业化、富有创业激情和创造力的队伍,保持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风险类型,
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1)控制程序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独立稽核控制、
绩效考评控制等。

    A、交易授权控制:公司制定了《资金审批权限规定》等制度,明确了授权
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
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B、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
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
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C、会计系统控制: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
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
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
计工作的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都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D、财产保护控制:公司制定了《资产盘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等,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
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E、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并专门成立了内审部门,
承担公司的财务审计、对外投资审计、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募集资金审计和审
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F、绩效考评控制:公司制定了《员工激励制度》等,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原
则、对象、周期与流程、考核结果运用等工作规范,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
配、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等提供决策依据。

    (2)重点控制活动

    A、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
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B、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C、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能够
做到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等手续完备,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变更或违规使用的
情况。

    D、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
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决策投资项目不能仅考虑
项目的报酬率,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采取谨慎的
原则。

    E、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文件、事务管
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
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
有效。

    5、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通
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并以
审计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董事会。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
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5%≤财务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一般缺陷:财务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说明:上述利润总额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合并财
务报表数据。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
                  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审部门对财务报
重大缺陷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而相关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
重要缺陷
                    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2%,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2%,或受到国
家政府部门处罚。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政府部门处罚。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
重大缺陷     误;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改善;公司重要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
重要缺陷     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
             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改善。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汉仪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
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
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汉仪股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玥               徐有权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