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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仪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东生)2023-04-20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东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
各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五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十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十次董事会,六次为现场参加,四次为通讯方式参加;本人应列席五次
股东大会,实际列席五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
各项议案。

    二、2022 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
书面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情认可意见
                   第三次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6 日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1-9 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公司 2021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已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公允的反映公
                              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9 月
                              的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 1-9 月未发生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8 日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1-12 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公司 2021 年 1-12 月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 第一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         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编
                              制的 2021 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3、 关于公司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
                              的行业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同意该等薪酬方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 7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2022 年 1-6 月,除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外,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9 日 第一届董事会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利润分配政策及修
                  第十八次会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独立意见
                      决议
                                 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利润分配政策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谢立群先生、周红全先生、马忆原女士、
                             陈金娣女士、李永林先生、邬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东生先生、戴祖勉先
                              生、苗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周东生先
                              生、戴祖勉先生、苗丁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022 年 9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谢立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红全先
                              生、马忆原女士、陈金娣女士、陈晓力女士、练源先
                              生、张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晓力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聘任练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并根据公司现行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022 年 12 月 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2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修订《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修订《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修订《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认真审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2022 年度,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相关资料首先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和确认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
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在任职
期内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学习,加强对公司业务的深入了解,认真、
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
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周东生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