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3-01-19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7 号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珠城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珠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珠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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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珠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珠城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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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7.4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097,501,16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750,116.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1,037,751,044.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0,542,854.1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7,208,189.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726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研发费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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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研发费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精密电子连接器智 2011-330382-
40,427.50 40,427.50 35,227.50 5,200.00
能化技改项目 07-02-104216
2011-33038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106.30 9,106.30 7,081.30 2,025.00
07-02-12336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 计 65,533.80 65,533.80 42,308.80 2,025.00 5,2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8,950.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研发费 合 计 的比例(%)
资金
精密电子连接器智
40,427.50 6,219.73 6,219.73 15.38
能化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9,106.30 2,265.54 465.63 2,731.17 29.99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合 计 65,533.80 8,485.27 465.63 8,950.90 13.6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51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5,975.01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89.42
律师费用 568.00
信息披露费用 367.92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8.95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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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合 计 8,029.30 3.5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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