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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城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纪智慧)2023-03-3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纪智慧)

      本人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合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
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七次;召开四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或参与
审议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大会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     列席股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东大会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议
7            6           6        0        0      否           4          3
      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
事积极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报告期内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三个专门
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
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
    2022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2           2            0            1           1             0

    2022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全部议案
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
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公司单位任职;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在任期间,我与公司管理层多次交流,重点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
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
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本人将继续贯彻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相关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纪智慧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