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吴尚杰、李郁明、纪智慧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