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3-3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公司
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确保本报告期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坚持“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
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并考虑了以下基本要素:内部环境、控制活动、风
险与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控制、
采购控制、资产控制、筹资与投资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控制、财
务报告管理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针对
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
均合法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股东
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
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2、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规范治理机构,并通过制
度建设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股
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
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公司向参会董事提供讨论议案相关的完整资料。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
托等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安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监
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
经理层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设置各个
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
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
动的有序健康运行,合理保障控制目标的实现。
公司建立了职责清晰、权责对等、监督有效的授权体系,在相关的管理制度
中明确各岗位在各类交易中的申请、经办、检查与监督职权,并确保相关人员均
能知晓其权责的分配情况。通过会计系统对业务系统的有效监督,公司能合理地
保证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人力资源
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
效考核、晋升与奖惩、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
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通过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的任职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及
评价标准、培训措施等,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拓展员工晋升通道,
构建岗位职级体系,完善绩效管理为重点,构建了以岗位为基础的符合现代企业
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明确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形成了整体素质较高
的团队。人力资源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
4、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建立了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
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
督,公司逐步建立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
3
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
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
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5、财务报告
财务中心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
6、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符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的信息系统,为管理层的决策活动提供及
时、准确的信息,信息系统(包括财务系统)人员恪敬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
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信息系统的正
常有效运行。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地沟通举报渠道和机
制。公司建立了涵盖治理层、管理层和员工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级人员能获
得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监管机构和其他外部人士
保持有效地沟通,有助于公司及时采取措施以应对各种变化。
7、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已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商标、专
利、核心技术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可以预期
到的重大经营环境变化。
(二)内部控制活动
1、销售与收款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
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
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
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权限上,在
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
算业务。
2、采购与付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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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
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
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
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
有重大漏洞。
3、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
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
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
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4、货币资金管理控制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
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
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
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
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
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
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5、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
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但在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
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方面还欠深入。
6、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
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公司对工程项目的预算、
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
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
弊行为。
7、筹资与投资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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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
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
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执行重大投
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
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
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
策和程序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
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董事会参照基本规
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运营情况、行业
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
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1)重大缺陷:1)对已经公告的财 下:
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1)重大缺陷:1)公司经
(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 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定性标准 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法规;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对财 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3)
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
表的重大错报;3)公司董事、监事及 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4)内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的,影响公司财务 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
报表真实性的舞弊行为,并对公司造 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4)审计委员 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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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内审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内部 的情形。
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1)公司决
(2)重要缺陷:1)未根据一般公认 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
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 般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
用的控制;2)未对非常规或复杂交易 系统存在缺陷;3)出现较大
进行有效控制;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
及控制措施;4)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 或服务事故;4)内部控制评
程进行控制。 价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 及时整改。
要缺陷以外的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的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
缺陷。 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或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5%
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
定量标准 (2)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或
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5%≥比率>
准执行。
2.5%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或
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2.5%≥比率。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
层面和各流程环节,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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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和舞弊,对重点项目、环节的风险整体控制有效,能够满足保护公司资产的
安全和完整需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且在不断完善,未发现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23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管理与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并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
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与识别、事中控制、
事后监督与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使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
平,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从而更好的促
进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8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之签字页)
董事长:
张建春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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