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源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源制药”)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44.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4,883,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89,961,225.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4,921,774.3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 XYZH/2023JNAA5B00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
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备案文号
备案项目代
原料药综合生产线技术改造 码:2019-
1 10,809.09 9,100.00
项目 370126-27-03-
013275
备案项目代
药用原料绿色智能柔性生产 码:2019-
2 5,400.00 4,200.00
线项目 370126-27-03-
084983
备案项目代
3 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目 8,466.69 8,200.00 码:2103-
370112-04-01-
905957
4 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13,500.00 不适用
合计 38,175.78 35,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
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科源制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
过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科源制药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元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存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科源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