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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禄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3-02-09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龙基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龙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每日9:00-11:30,
14:30-17:00);
    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龙基先
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及承诺

    王龙基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声明其符
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依法公开征集,
承诺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上述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


                                      1
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产生冲突。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征集事由及拟征集的股东权利

    1、由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且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
    提案1.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征集人不接受
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征集人同时征求股
东对于该议案的表决意见,并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龙基,男,194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
程师。1963 年 7 月至 1969 年 7 月任福州军区政治部文工团创作员;1969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上海无线电二十厂工人、组长、车间调度、车间副主任、主任、副厂长;
1990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一至六届秘书长、副理事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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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3 月至
今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1993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
社常务副主编、社长;1993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7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纯煜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3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颖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江苏好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四川英创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
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2、王龙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主张及详细理由

    征集人王龙基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征集主张为对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议案时投同意票。
    征集人征集主张详细理由:征集人认为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
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
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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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本次征集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实施征
集事项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
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每日9:00-11:30,14: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本人应在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上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无需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相关文件采取专
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采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时间为准;专人送达的,送达时
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时间为准。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


                                      4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陈龙、黄芬
    邮政编码:511540
    电话:0763-3983168
    传真:0763-3698068
    电子邮箱:stock@camelotpcb.com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在
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
息一致。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
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
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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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前述所列示
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
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
确认为有效。特此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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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龙
基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该次会
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及该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00                                                                  √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PCB 扩建项目的议案》
    备注:1、编码为 1.00、2.00 及 3.00 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同意,委托人无需对上述提案另行
作出其他投票指示;2、委托人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编码为 4.00 的提案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在相应表格内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指示;3、如果委托人对编码为 4.00 的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深A):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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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持股数量应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
的数量为准,且委托人应将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权利份额委托给征集人;
   3、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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