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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禄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3-02-20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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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此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购公司股票共计54,610股并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股份登记,其在自查期间存在
卖出上述包销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序号     姓名/名称     职务/与公司关系             交易期间
                                                                        (股)     (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1       郭亮亮                              2022.08.26-2022.09.30    1,200      1,200
                         术(业务)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2       杨胜利                              2022.12.22-2023.02.01    3,000      3,000
                         术(业务)人员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      国金证券                             2022.08.22-2022.11.08    54,610     54,610
                         独立财务顾问

      郭亮亮、杨胜利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拟激励对象;国金证券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上述二人及国金证券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尚未知悉
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有关内幕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
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及相关
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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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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