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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星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费一文、徐光华、蒋海洪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世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
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513.00 万股变更为 10,017.3334 万股,公司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13.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017.3334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现拟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
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
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协同发
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星华美
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威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常
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 号”变更为“西湖街道长秀路南侧、锦华路以西”,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
新产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 24-4 号”变更为“西湖街道
长秀路南侧、锦华路以西”,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0,505,105.14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
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 11,6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7%,用
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
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
超过 12 个月。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
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产
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
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部分蔡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