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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星医疗: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星医疗”)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 11,36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追认,并同意增加 12,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即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由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增加至 62,000 万元(含本数)。上述
增加的额度及其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止
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4.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4.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4,160,596.0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587,913.35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002,572,682.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181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调整情况

     (一)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其中,部分时间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前期审议通过的额度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万元)
     农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1                                 定期存款       12,000     2023-1-4    2024-1-4
     10611101040223379
     农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2                                7天通知存款        865     2023-1-5    2023-3-16
     10611101040223379
     兴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3                                7天通知存款     10,500    2022-12-30   2023-3-15
     406070100100029993
     兴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4                                7天通知存款     10,000    2022-12-30   2023-1-6
     406070100100029993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钟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
5                                                13,000     2023-1-6    2024-1-6
     1142600000023196           JR1901B22701
     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结构性存款
6                                                 5,000     2023-1-7    2023-4-11
     8110501012402095394         C23Y70119
     兴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
7                                                10,000    2023-1-11    2024-1-11
     406070100100029993         CC40230110003
    工行银行常州中吴支行            结构性存款
8                                                    10,000   2023-1-12    2024-1-12
    1105021819001601027             23ZH007L

    注:虽然“7 天通知存款”形式上属于储蓄存款,但仍具备一定理财属性,公司基于谨
慎原则将其追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按上述追认情形重新计算后,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期间,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最高金额为 11,365 万元。

    2023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分别对兴业银行常州钟楼支行及农业银行常
州钟楼支行进行的“7 天通知存款”产品进行了赎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现金
管理金额超出审议批准额度的情形。

    (二)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标、投资额度及其期限: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分别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即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50,000万元(含
本数)增加至62,000万元(含本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额度62,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存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拟投资品种: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
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实施方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
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大额可转让存单、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
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追认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公司自查后基于谨慎原则进行的额
度修正,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带来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出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相关
产品已赎回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现金
管理金额超出审议批准额度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安排的情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
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
11,3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
12,000万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即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人民币50,000万元
(含本数)增加至62,000万元(含本数)。上述增加的额度及其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在前述期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全体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超
过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已经全部赎回,未影响
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000万元,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进行补充审议确认,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3、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