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巨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22-08-1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928 号文同意注册。《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2 年 8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
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

                                       1
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
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
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
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限等信息。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
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T-4 日)9:30-
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
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
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
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
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
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
材料存档备查。
                                   2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
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2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
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2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2,4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2,400 万股,约占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的 50.13%。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
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
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2022 年 8
月 11 日(T-9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
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
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新巨丰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T-5 日)中
午 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网
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
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
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
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新巨丰初步询价已
启动(待开始)”后、初步询价当天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
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
                                     3
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
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
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
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等产品的,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
日即 2022 年 8 月 11 日(T-9 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配售对象为自营投资
账户的,以公司出具的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8 月 11 日(T-
9 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为准。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
明机构公章。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
资产规模,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
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https://eipo.szse.cn)如实填写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T-9 日)的资产
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投资
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
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
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有效认购
倍数、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
                                    4
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
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
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
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
性发表明确意见。
    7、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价格如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
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
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
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
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
                                  5
算。
       9、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8 月 16 日(T-6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
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
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
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
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的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
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2 年 8 月 22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相关规定。
       10、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
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1、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新巨丰
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
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2、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
                                    6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十一、中止发
行情况”。
    1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
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
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
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
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

    1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
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 6,300.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发行股数
                       本的比例的 1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发行方式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发行对象              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 483 号)及《深圳市场首次

                                   7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
                        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其他发行重要
发行日期
                        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开发区
发行人联系地址
                        新泰市汶南镇莲花山路 72 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10-8444 786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021-2026 2367
联系电话




                               发行人: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5 日




                                    8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