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号)同意注册,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8.19元/股,并于2022年9月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35,700万
股变更为42,000万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情况
(一)控股股东北京京巨丰、实际控制人袁训军和郭晓红实际控制的珠海聚
丰瑞、西藏诚融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称发行价);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
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实际控制人袁训军、郭晓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
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称发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
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
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
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
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三)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宝忠、焦波、隗
功海、殷雄、秦庆胜、刘忠明、罗博、马仁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该等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违反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
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在发行
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或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承诺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
公告书》。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收盘,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18.19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上述股份
锁定的相关承诺,上述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本次延长
与公司关 原股份锁
股东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锁定后到
系 定到期日
(万股) (%) (万股) (%) 期日
北京京巨
丰能源控 2025 年 9 2026 年 3
控股股东 9,476.45 22.56 - -
制设备有 月1日 月1日
限公司
西藏诚
融信创
业投资 实控人实
2025 年 9 2026 年 3
管理合 际控制的 3,211.01 7.65 - -
伙企业 股东 月1日 月1日
(有限
合伙)
珠海聚
丰瑞股
权投资 实控人实
2025 年 9 2026 年 3
管理合 际控制的 430.99 1.03 - -
伙企业 股东 月1日 月1日
(有限
合伙)
实际控制
2025 年 9 2026 年 3
袁训军 人、董事 - - 5,630.11 13.41
月1日 月1日
长
实际控制
人、总 2025 年 9 2026 年 3
郭晓红 - - 4,834.47 11.51
裁、副董 月1日 月1日
事长
总经理、 2023 年 9 2024 年 3
刘宝忠 - - 1,199.03 2.85
董事 月1日 月1日
副总经 2023 年 9 2024 年 3
焦波 - - 158.08 0.38
理、董事 月1日 月1日
副总经 2023 年 9 2024 年 3
隗功海 - - 311.28 0.74
理、董事 月1日 月1日
监事会主 2023 年 9 2024 年 3
秦庆胜 - - 5.63 0.01
席 月1日 月1日
2023 年 9 2024 年 3
刘忠明 监事 - - 56.34 0.13
月1日 月1日
原董事会 2023 年 9 2024 年 3
罗博 - - 94.82 0.23
秘书 月1日 月1日
2023 年 9 2024 年 3
马仁强 财务总监 - - 158.08 0.38
月1日 月1日
2023 年 9 2024 年 3
殷雄 董事 - - 24.65 0.06
月1日 月1日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
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
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
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