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2-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对山东
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公司”)进行了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刘芮辰
(三)协办人:林鸿阳
(四)培训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五)培训地点:因疫情影响,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六)培训人员:孙鹏飞、张浩然、林鸿阳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代表、证券事
务相关人员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
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内幕交易、资金占用等相关内容进行
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新巨丰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
监管要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标准、内幕交易的含义和法律责任以及资
金占用的形式和监管规则等相关内容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
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对资
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刘芮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