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1-04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新巨丰
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2 日(上市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
期间均未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
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
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
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