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2023-01-30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77,132,584 股
普通股,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比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逐项自查
并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
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377,132,584 股股份,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出具的说明,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其
他质押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
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