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巨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02-07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巨丰 JLC1
       期权代码:036529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3 年 1 月 4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177.25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124 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2 月 7 日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
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9 月 2 日(上市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
/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权简称:巨丰 JLC1
      (三)期权代码:036529
      (四)首次授权日:2023 年 1 月 4 日
      (五)首次授予数量:1,177.25 万份股票期权
      (六)首次授予人数:12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符
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七)行权价格:15.82 元/份
      (八)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股票期              占目前
                                                               占授予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权份额(万              总股本
                                                               量的比例
                                                    份)                  的比例
  1          刘炜         副总经理       中国        25.00      1.19%     0.06%

  2          焦波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7.50       0.36%     0.02%

  3        隗功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7.50       0.36%     0.02%

  4        马仁强         财务总监       中国        7.50       0.36%     0.02%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120 人)       1,129.75    53.80%     2.69%

                       合计                        1,177.25    56.07%     2.8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九)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6个月、28个月、40个月。等
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行权期                                                            30%
                    次授权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行权期                                                            30%
                    次授权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行权期                                                            40%
                    次授权之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
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
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十)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低于 4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低于 55%。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 8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若营业收入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若营业收入低于业绩

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若营

业收入低于业绩考核目标 8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
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
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
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
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巨丰 JLC1
    (二)期权代码:036529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