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 12 层 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训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 人,代表股份 184,003,0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81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31,184,6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2344%。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2,818,3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7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9,085,3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24%。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085,2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63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袁训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袁训军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晓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郭晓红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刘宝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刘宝忠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焦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焦波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隗功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隗功海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姿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王姿婷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陈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陈敏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选举张道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张道荣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邵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邵彬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学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陈学军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潘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潘飞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兰培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07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5%。 根据表决结果,兰培珍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2,6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根据表决结果,王明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刘忠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 144,632,8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035%。 根据表决结果,刘忠明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范玲莉律师、李成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