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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巨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新巨
  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新巨丰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山东新巨
  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东包装”)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5.1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
  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为泰东包装提供担保将
  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
  的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步签订)相关担
  保协议。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在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保
                          例       负债率           余额     预计     期净资产比例
                                              1
新巨丰      泰东包装     100%        56.84%       1.60         25.10          105.89%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东包装
     公司名称     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训军
     成立日期              2015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                                                               新泰市汶南镇莲花
                        913709823490205222                注册地点
      用代码                                                                     山路72号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
                  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
                  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23,374,311.94      1,080,840,029.93

                  负债总额                                636,244,371.81        614,369,929.5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638,168,412.79        586,720,948.97
    主要财务状
    况(单位: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元)
                  净资产                                  487,129,940.13        466,470,100.36

                                  项目                   2023年1-3月           2022年1-12月

                  营业收入                                256,098,546.99        915,354,949.60

                  利润总额                                 25,843,806.52         78,296,710.92

                  净利润                                   20,056,157.06         59,278,070.87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信用情况                               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
订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
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
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
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主体,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
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
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
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为25.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89%,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5%,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
担保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3
担损失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促进其业务发
展。同时,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鹏飞                          刘芮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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