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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
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
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
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号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
1    2022 年 2 月 1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案》
                                          1.《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第二届监事会
2    2022 年 3 月 14 日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证券发行文件的议
                           第十二次会议
                                          案》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3.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授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7.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兴业银行股份有
3    2022 年 6 月 8 日
                           第十三次会议   限公司泰安分行授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泰安分行授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南分行授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其下辖泰安分行授信
                                          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泰行授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4   2022 年 8 月 2 日
                          第十四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5   2022 年 9 月 28 日
                          第十五次会议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6   2022 年 10 月 26 日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第十六次会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7   2022 年 12 月 19 日
                          第十七次会议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
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检
查和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2 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的各项规定,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行银行借贷提供担保
外,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其他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
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124 名激励
对象进行核实,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激励对象条件。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等
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8、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
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工作计划主要包括: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提高治理水准。
   2、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
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
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