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4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2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赵华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67,334,631.00 元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
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锐康生物”)进行增资,其中 150,000,000.00 元计入锐康生物注册资本,
其余资金 17,334,631.00 元计入锐康生物资本公积,增资资金将由锐康生物专户
存储,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856.16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绿
色循环产业园项目”、超募资金 12,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
金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银行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为具体实施以超募资金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向“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疆宁生物增资。本次增资前疆
宁生物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公司已实缴注册资本 4233.00 万元。本次增资的
20,000.00 万元中 5,767.00 万元将用于实缴前期剩余已认缴的疆宁生物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用于增加疆宁生物注册资本,4,233.00 万元计入疆宁生物资本公
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疆宁生物的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的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变更,并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
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阿拉木图亚村 516 号 4 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