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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得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2-09-0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凯”、“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2〕1241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500 万股,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浙江万得凯流
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
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7.60 元/股(不含
47.6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7.6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
于等于 610 万股(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96 个配售对象,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3,38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
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287,830 万股的 1.008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
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9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1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9月6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
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
值42.4660元/股。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
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证裕投资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
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25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39.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8.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6.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8.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9.0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2
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13 倍。
    本次发行价格 39.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8.0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14.88%。
    (2)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元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股)      (扣非前) (扣非后)
  002795      永和智控     0.0605         0.0476        7.98       131.92      167.60

  601609      金田股份     0.5009         0.4661        7.64        15.25      16.39

  002084      海鸥住工     0.1289         -0.0095       4.13        32.04     -433.91

           均值               -              -           -          23.65      16.3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T-3 日)。

注:1、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 日(2022 年 9 月 1 日)总股本。

    2、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平均值计算剔除了异常值(永和智控);静态市盈率(扣非

后)平均值计算剔除了异常值(永和智控)、负值(海鸥住工)。

     本次发行价格39.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8.0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T-3日)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14.88%;高于可比公司2021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16.39倍,超出幅度为132.21%,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领先的行业地位:公司已成功掌握无铅铜工艺技术,无铅铜的生产效
率已接近于含铅铜的生产效率,已实现无铅铜阀门、管件产品的批量生产。第二,
丰硕的研发成果: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曾被评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检测实验室,曾主持或参与制定 4 项国家标准、2 项行业标准,承担省级工业新
产品开发项目 5 项,承担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1 项,获得浙江省制造精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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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1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 128 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第
三,业务发展呈现良好的成长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1,222.89
万元、55,946.34 万元、74,636.66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71%;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5,111.36 万元、7,033.96 万元、10,611.87 万元,年均复合
增长率为 44.09%。第四,产品质量获得国际认可: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美
国水暖阀门市场是全球技术准入门槛最高的市场,公司拥有进入北美市场的主要
资质认证,包括 NSF、cUPC、UL、CSA 等认证,经过长期的业务沉淀,公司已
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在研发、检测、品质管控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的优势
地位。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51,949.85万元,本次发行价格39.0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97,500.00万元,高于前
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
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
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
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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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按本次发行价格39.00元/股、发行新股2,50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
资金总额为97,5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1,368.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6,131.3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
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2年9月8日(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
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9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5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
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科创板、
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
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6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六条、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第五条,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
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
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
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2年8月29日(T-6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
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和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
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
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
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
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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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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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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