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得凯: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0-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对万得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 号)同意注册,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9.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7,5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 11,368.6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6,131.3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4,181.49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专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按
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1     年产 10,000 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             40,584.44           40,584.44
  2     年产 4,200 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       6,860.00            6,86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5.41            4,505.41
                     合计                            51,949.85           51,949.85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
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4、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
资标的产品,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
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
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
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
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
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运
转,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收益凭
证、结构性存款等)。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
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一忠                        李   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