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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良彬)2023-04-26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6 次,本
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的情形。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并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
职责:
    1、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独
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方
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拟签订重大合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均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4 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2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关联交易、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展开工作,
在任职期内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建设,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
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
的经营治理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
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2 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和咨询。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良彬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