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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得凯: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25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064 人

    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5.01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1.7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01 亿元

                            客户家数     612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32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2022 年上市公司
                                         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含 A、B 股)审                     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
                                         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
                                         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58 家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业务收入尚未经审计,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
   的 2021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
   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一审判决天健在投资者损失
                                              部分案件在诉
               亚太药业、天                                      的 5%范围内承担比例连带责
  投资者                         年度报告     前调解阶段,
               健、安信证券                                      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未统计
                                                                      以覆盖赔偿金额
               罗顿发展、天                                      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保的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健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东海证券、华                                      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保的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仪电气、天健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伯朗特机器
               天健、天健广                                      案件尚未开庭,天健投保的
人股份有限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东分所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公司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
  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39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前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述或复核
    项目组成                                                      为本公司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上市公司
      员                                                          提供审计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
                  沈培强      2003 年    2001 年       2003 年     2019 年    [注 1]
      人
    签字注册
                  沈培强      2003 年    2001 年       2003 年     2019 年    [注 1]
    会计师
    签字注册
                  戚铁桥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3 年    [注 2]
    会计师
    质量控制
                  倪侃侃      2002 年    2000 年       2002 年        -       [注 3]
    复核人
      [注 1] 2022 年,签署微光股份、赞宇科技、兄弟科技、纽泰格 2021 年度审计报
  告;2021 年,签署凯迪股份、兄弟科技、金盾股份、双环传动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长海股份、兄弟科技、蠡湖股份等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 2022 年,签署慈星股份、双环传动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旺
能环境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22 年,复核解百集团、莎普爱思、申科滑动等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报告;2021 年,复核解百集团、仙居药业、浙江医药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复核滨江集团、浙江医药、莎普爱思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 和工 作经
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
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 2022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
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
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有利于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