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发行人”)的监 事,确认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与 慧博云通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 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 签章页) 全体监事: 刘 立 郭鹏军 吕莲莲 吴永微 陈 洁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