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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慧博云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翀翔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世静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全
                                            面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内容,从上市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并
                                                    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欺诈发行回购新
                                          是                     不适用
股、赔偿损失承诺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合规风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持股真实性及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劳动用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租赁房屋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银行转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税务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7.股东适格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2 年 10 月 31 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及丁明明、郑明欣采取出具
                                               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华泰联合证
                                               券在保荐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下简称“倍特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
整改情况
                                               未发现倍特药业存在部分业务推广费原始
                                               凭证异常,事后补充业务推广费原始凭证
                                               或替换、移除异常原始凭证,部分销售推
                                               广活动未真实开展,对保存大量推广服务
                                               商公章扫描件的原因无法提供合理解释,


                                          3
                报告事项                       说明
                                业务推广费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华泰联合证券及相
                                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泰联合证券对照公司制度进行了相应的
                                内部问责,要求责任部门对岗位职责、工
                                作流程、执业质量管理、风险识别与控制
                                等全面梳理、自查自纠,杜绝类似事件再
                                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顾翀翔              李世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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