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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磊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丹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
 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业绩
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
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57,1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47,157,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
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会对募
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