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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2-09-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二年五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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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5
     一、项目审核流程................................................................................................. 5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7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7
     四、项目内部核查过程....................................................................................... 38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本项目的过程................................................................... 39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41
     一、本项目的立项审议情况............................................................................... 41
     二、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41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46
     四、内核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审核意见及落实情况................................... 48
     五、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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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
                                 指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唯特偶
唯特偶有限                       指   深圳市唯特偶化工开发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维佳化工                         指   惠州市维佳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苏州唯特偶                       指   苏州唯特偶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唯特偶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唯特偶销售                       指   已于 2022 年 1 月更名为深圳市唯特偶焊锡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发行人
厦门唯特偶                       指
                                      的分公司
利乐缘投资                       指   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之一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中和春生                         指
                                      之一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成为发行人股东期间的曾用
广科创                           指   名,后更名为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
                                      曾经的股东之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天职国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际、天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国友大正             指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历次修订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自动生效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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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报告期末、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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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的项目运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尽职调查、项目立项审核、申报材
料制作、项目内核等阶段,其中,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内核为项目的审核环节,
其具体流程及规则分别如下:

     (一)项目立项审核

     项目立项是一个项目筛选过程,本保荐机构制订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立项办法》”),对项目的
立项审核程序进行规范,具体审核程序为:首先由经办业务部门对拟承接的项目
进行前期尽职调查,了解发行人基本情况,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然后由经
办业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会议审慎判断项目质量。经业务部门判断认为可行的
项目,在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包括项目尽调报告、
相关协议和其他补充材料等申请材料。立项申请由立项评估小组进行审核,一般
项目立项,原则上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书面表决,立项委员应当在办公自动
化系统中明确表明自己的表决结果(包括同意、不同意)及相关意见。经质量控
制部认定、立项评估小组无法做出判断或者经其讨论认为需要提交现场会议讨论
的项目,应当召开现场会议进行审议。对于申请立项的项目,若符合《立项办法》
规定的立项标准且无重大障碍,原则上均予以立项。

     (二)项目内核

     项目内核是一个项目质量控制过程,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类项目内
核管理办法》、《质量控制部现场核查工作指引》等制度,对项目的内核程序进行
规范,审核程序分为项目质量验收申请、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项目组预审回
复、内核风控部审核、问核、召开内核会议、同意申报等环节,具体如下:
     1、项目质量验收申请
     在完成申报材料制作后,项目组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招
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项目工作底稿(包括工作底
稿目录、项目工作底稿索引表)、问核表等文件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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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
     质量控制部在接受质量验收申请后,派出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管理流程、项目组现场工作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
材料中涉及的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
重要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
行探讨;质量控制部相关人员认真审阅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
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
后,由质量控制部将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
意见同时反馈至业务部门项目组。
       3、项目组预审回复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应出具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修改,若有不同意见及时反馈至质量控制部门陈述、解释原
因。
       4、内核风控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风控部。内核风控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
见和质量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若发现项目存在其他存疑或需关注的重大问
题的,应提交内核会议讨论。
       5、问核
     对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进行问核,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
项目人员的工作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人员落实。
       6、召开内核会议
     内核会议由内核委员会成员参加,内核风控部、质量控制部的项目相关审核
人员应列席会议,审计稽核部等可委派代表列席会议,项目组人员列席内核会议。
内核会议包括下列程序:主持人宣布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及名单;项目负责
人介绍项目组概况;内核风控部负责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或现场核查人员对
项目评价;内核委员针对项目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自由提问,项目组人员回答;
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内核风控部工作人员计票;主持人总结审核意见,宣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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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投票结果为四种:“同意”票数占参与决议委员 2/3 以上的,视为“内核通
过”;“同意”和“有条件同意”(至少一票)票数合计占参与决议委员 2/3 以上
的,视为“有条件通过”;“建议放弃该项目”票数占参与决议委员 2/3 以上的,
视为“建议放弃该项目”;其他情况,审核结果为“暂缓表决”。
     7、同意申报
     项目经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对相关意见进行逐项落实,内核风控部
对相关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相关意见落实后,经本保荐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
同意后报送中国证监会或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2019 年 10 月,项目组开始对唯特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初步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确认项目不存在重大实质性障
碍,并向本保荐机构递交立项申请,经本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小组审议,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同意立项申请,并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和进场工作的时间

     1、项目执行成员
保荐代表人                       郝为可、幸思春
项目协办人                       张玉忠
项目组其他成员                   谢丰峰、赵泽嘉、蔡维楠、林敏依、黄铤

     2、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从 2019 年 10 月开始参与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工作。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经审核立项后,项目组即开始了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申报材料制作工
作。此间,项目组根据监管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发行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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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
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多个方面。
     项目组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
     1、向发行人提交调查文件清单,向发行人收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
料、权利证书并进行核查、确认,对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
     2、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阅资料、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查询发行人守
法状况等;
     3、与发行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进
行交谈,制作尽职调查笔录,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其了解情况;
     4、取得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声明、
承诺和/或证言,并进行审慎核查和确认;
     5、参加发行人组织的有关本次发行的协调会,与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人
员就专项问题沟通;
     6、现场核查发行人有关资产的状况;
     7、走访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
     8、计算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复核;
     9、项目组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行人有关部门提出,在对发行
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向发行人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组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归类成册,以便作
为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所出具发行保荐书的事实依据。
     在前述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项目组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
书。项目组还协助发行人确定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起草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参与发行人申请文件的讨论,并提出相
关意见。

     (三)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郝为可、幸思春于 2019 年 10 月开始组织并参与了本次发
行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认真贯彻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际参与了辅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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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推荐阶段的尽职调查,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全方面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
相应的整改意见,为本项目建立了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将辅导和尽职调查过程中
的有关资料和重要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及时将尽职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载入工
作日志。此外,保荐代表人还认真检查了“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同时对
出具保荐意见的相关基础性材料进行了核查,确保发行保荐书和本发行保荐工作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组织项目人员对发行人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同时对调查中发现
                             的以下问题采取了包括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资料、
                             咨询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的意见和召开中介协调会等多种
                             方式进行了重点核查:
                              历次股权转让、增资事项是否合法、有效
                              核查发行人与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关联交易、同业竞
                             争情况
                              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调查发行人的原辅材料供应保障情况
2019 年 10 月-2021 年 1 月    调查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内控制度以及与财务数据的匹配
                             情况
                              核查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并对重大客户、供应商进行走访
                             和函证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收账款质量是否有恶化的趋势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是否合理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
                              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
                                 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组织项目组成员及其他中介机构通过集中授课的形式组织
                                 发行人被辅导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规、制度
2020 年 1 月-2020 年 12 月
                                 上报辅导报告
                                 申请辅导验收,报送辅导总结材料
                                 列席公司在辅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组织项目人员对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总结
2020 年 2 月-2020 年 12 月
                                 与发行人讨论确定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组织项目人员协助发行人起草发行人申请文件,收集其他
                                 申报材料;
2020 年 4 月-2021 年 2 月
                                 督促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相应申报文件;
                                 召开中介协调会,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初稿进行讨论
2020 年 12 月                    提出质量验收申请
2021 年 1 月                     将《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包括《审计报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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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提交质量控制部
                                 组织项目人员配合质量控制部门考察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现
2020 年 1 月
                                 场考察和预审工作
                                 组织项目人员依照质量控制部《预审意见》对《招股说明
2021 年 1 月
                                 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对预审意见进行反馈
2021 年 1 月                     参加问核会及内核会
                                 组织项目人员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
2021 年 1 月-2021 年 2 月
                                 介机构对申报材料审阅确认定稿,完成申报工作
                                 收到交易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组织项目人员对相关问题
2021 年 3 月-2021 年 5 月
                                 所涉事项进行核查
                                 接受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
2021 年 4 月-2021 年 7 月
                                 面回复
                                 完成发行人 2021 年上半年的半年报审计及相关事项的核查
2021 年 8 月-2021 年 12 月
                                 工作,组织项目人员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组织项目人员完成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2022 年 1 月
                                 函的回复
                                 组织项目人员完成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更新、问询问题的回
                                 复
2022 年 2-3 月
                                 完成发行人 2021 年年度审计及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组织
                                 项目人员更新申报文件
                                 组织项目组完成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2 年 4-5 月                   完成发行人 2022 年 1-3 月审阅及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组
                                 织项目人员更新申报文件

     (四)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进行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三会资料等相关文件,了
解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查阅发行人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核查发行人的财务核算
体系及销售、采购、资金循环内控体系,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函证及
实地走访,对发行人大额资金流水进行核查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人制订并实施了较为有效的企业内控制度,发行人各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
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2、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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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经审计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会计科目
明细表等财务资料,就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方面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
访谈,对财务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了核查,并对报告期内相关财务数据和财
务指标的变化进行分析,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的相关资料等。经
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能够相互印证,发行人披
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报告期内盈利增长情况和异常交易情况
     本保荐机构通过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相关财务资料,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毛利及净利润的增长及波动情况进行了详细核
查,对营业收入进行了分业务类型、区域的分析,并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了
实地访谈及函证,对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构成和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对现金
流量及净利润的差异原因进行了分析。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
内毛利及净利润变化情况与实际业务情况相匹配,发行人盈利变动情况真实、合
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异常交易的情形。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资料,对发行人主要客户
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访谈,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
费用相关财务资料,取得关联交易相关合同等资料。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5、公司的收入确认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取得发行人执行的会计
政策、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毛利率统计分析表等财务资
料,结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详细的定
性与定量分析,同时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进行了对比分析等。经核查,本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及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毛利率
波动合理,与其市场地位、业务结构及行业发展趋势相符合。
     6、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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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资料,查阅发行人与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交易合同等资料,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函证及实地走访
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真实性、合理性、关联关
系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
间交易真实、合理。
     7、公司存货情况
     本保荐机构通过取得存货明细,核查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原则、存货余额构成变动情况,对存货进行实地监盘、分析性复核等方式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存
货真实,结构合理,与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公司的现金收付交易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现金收付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取得报告期
内发行人的现金日记账,对现金日记账的对应科目、摘要进行分析,对现金收支
情况进行总体合理性分析和凭证抽查测试,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确认。经核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整体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不存在不
具有真实背景的大额现金交易。
     9、相关中介机构应保持对财务异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利润操纵
     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人为改变正常经营活动从而达到
粉饰业绩的情况,不存在财务异常信息和利润操纵的情形。

     (五)《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
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的落实情况

     本保荐机构根据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对照《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进行逐项
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即首先通过虚构交易(例
如,支付往来款项、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将上述资金设法转入
发行人客户,最终以销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大额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往来款项情况、报告期
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以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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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
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如直销模式下,与客户串通,通过期末集中发
货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以更长的信用周期换取收入增加。经销或
加盟商模式下,加大经销商或加盟商铺货数量,提前确认收入等。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走访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访谈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的销售业务模式、收款模式、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核查客户及供应商有关情况,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报告期内
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
增长的情况。
     3、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
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
     本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关联方,检查关联交易涉及的合同、业务单证并比对发
行人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核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对发行人成本和费用进行
多维度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对比分析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
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4、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
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交易情
况,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访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查阅发
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资料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不存在保荐机构
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 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投资
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
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形。
     5、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
虚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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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采购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具体执行情况,
检查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及业务单证,实地走访供应商及函证,以及对发行人
主营业务成本的分析复核,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
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
情形。
       6、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
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现
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
     本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对客户进行走访,核查销售台账
等程序,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属于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
不存在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
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等情况。
       7、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
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
     本保荐机构通过对发行人存货进行实地监盘,核查发行人固定资产等相关大
额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并进行实地查看,核查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成本费用构成、
会计记录及相关凭证,核查报告期存货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等,经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成本、费用分类正确,所有应计入当期的成本及费用均已
完整、及时、准确的计入当期报表,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
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
况。
       8、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各类别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员工薪酬的核算方法
及发行人执行情况,对比员工薪酬和当地平均工资,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职工薪酬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薪酬水平符合企业经营情况,不存在压低薪
酬水平以操纵利润的行为。
       9、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
润,粉饰报表。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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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对比分析,取得发
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对各项期间费用进行与
生产经营特点匹配的分析以及同行业对比分析,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人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的核算完整,不存在
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以增加利润,粉饰
报表的情形。
     10、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能估计不足。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存货等科目的坏账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政策并复核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足度,对主要客户进行
现场走访了解其经营情况、实地查看发行人存货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计提充分,不存在估计不足的情形。
     11、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
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在建工程。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外购
固定资产的情况,核查发行人固定资产等相关大额合同、验收单等资料并进行实
地查看,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12、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经核查,通过对发行人全面的财务信息核查、分析、访谈,并对比同行业可
比公众公司财务数据的差异等,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

     (六)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3]45 号)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本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了解了审计截止日后
经营情况,查看了审计截止日后公司财务数据,查看了公司税收缴纳凭证,抽查
了银行流水及对账单,核查了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经核查,本
保荐机构认为,审计截止日后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在经营模式、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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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
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
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 号)对发行人收入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的
尽职调查情况及结论

     1、收入方面
     核查主要手段包括:
     (1)获取并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发行人的收入构成
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进行分析;
     (2)对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的年度报告分析,判断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否属
于强周期性行业,取得发行人上半年、下半年销售收入的数据,分析季节性波动
情况;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送货单及报关单等资料,
核查合同权利、合同义务、付款约定等条款;针对不同层级采取不同的抽样方法
和比例,其中:第一层级(前五十大客户)随机抽取覆盖收入金额 70%以上的凭
证;第二层(前五十大客户之外的客户)随机抽取覆盖收入金额 60%以上的凭证。
总体样本量不低于收入金额的 60%。报告期各期,保荐机构收入核查的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                          86,299.44                59,080.16             51,821.69
收入核查金额                          60,608.10                37,560.02             34,314.62
收入核查比例                            70.23%                   63.57%                66.22%

     保荐机构收入核查工作重点关注发货签收单验证收入真实性情况,核查过程
中重点检查发货签收单中送货客户名称、货物品名、货物数量、客户收货章、客
户签字、签收日期等要素。
     (4)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了解发行人收
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对比分析;
     (5)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包括新增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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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发行人与客户交易背景、交易金额、交易价格确定、交易合同执行、结算方式、
关联关系等进行了核实,走访安排如下:
    要点                                     具体内容
  组织形式      由保荐机构牵头,三家中介机构组成联合走访小组,共同完成本次走访。
走访对象选取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走访客户的收入金额在报告期各期占营业收入总额
    标准        的比例不低于 70%,发行人律师原则只走访报告期各期的前十大客户。
                2020 年春节后正式启动走访工作,集中在 3-6 月走访完毕。需要说明的是,
                唯特偶 IPO 项目原计划 2020 年 7 月申报,因此走访客户涵盖的报告期为
                2017、2018 和 2019 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决定推迟 IPO 申报,因
  时间安排
                此中介机构在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期间走访了上半年未能走访的客
                户及 2020 年新增的客户。2021 年补充半年报工作期间对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的主要客户补充走访。
                ①实地走访:如果客户能接受现场走访,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
                律师协调发行人安排现场走访;
  走访形式      ②视频访谈:因疫情原因,客户不接受实地走访的话,发行人需协调采用
                视频的形式访谈,访谈过程中有视频录像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工作证明
                等文件。
                大致分为四条线,华南线(含广东、广西、福建等)、华东线(含上海、浙
  走访路线      江、江苏、湖北等)、西南线(含四川、重庆、贵州等)、华北线(含山东、
                北京、河北、陕西等)。
                发行人业务人员需提前沟通好走访客户的时间并规划好走访路线。保荐机
                构、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提前协调好走访成员,考虑到华南线和华东
  人员安排
                线由于客户数量众多,为提高走访效率,发行人一般会安排两组人同时走
                访。
走访过程中要    ①营业执照;②名片或工牌(若未提供,需核验身份证原件);③访谈问卷
求提供的资料    签字;④访谈问卷盖公章或业务章择其一;⑤身份证复印件等。
                为避免影响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原则上,对于已经走访的客户
已走访客户的
                不再重复走访。确有需要,可以通过确认函的形式对已走访客户的交易情
  后续安排
                况进行确认。

     (6)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交易额及应收
款项余额;
     (7)取得发行人月度销售数据,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各月是否存在销售收入
异常变化情况;
     (8)了解发行人的销售流程及内控制度,对主要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循环测
试,取得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合同金额及应收账款与主要客户销售收入
的匹配情况;发行人产品类型多样、应用行业广泛、客户数量众多,保荐机构针
对发行人主要销售合同的销售情况补充抽取 70 笔进行穿行测试,以验证其与销
售相关的内控是否得到执行,运行是否有效,具体样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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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订单号     序号           客户名称              订单号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      SEORD0              上海旭统精密电子有限公 SEORD1417
 1                                            36
       限公司                     97580              司                        39
       浙江佳明天和缘光伏科      SEORD1              青岛好品海瑞信息技术      SEORD1444
 2                                            37
       技有限公司                 01928              有限公司                     04
       上海旭统精密电子有限      SEORD1                                        SEORD1438
 3                                            38     山水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                       15849                                           25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      SEORD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SEORD1427
 4                                            39
       公司                       05347              限公司                       12
       深圳市维佳海象科技有      SEORD1                                        SEORD1437
 5                                            40     峻凌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限公司                     12741                                           99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SEORD0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      SEORD1557
 6                                            41
       理有限公司                 98623              限公司                       96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SEORD1              浙江佳明天和缘光伏科      SEORD1727
 7                                            42
       有限公司                   10765              技有限公司                   39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    SEORD1              深圳市维佳海象科技有      SEORD1528
 8                                            43
       司                         04140              限公司                       34
       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      SEORD0              深圳市唯创兴电子材料      SEORD1748
 9                                            44
       有限公司                   95348              有限公司                     26
                                 SEORD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SEORD1604
 10    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                   45
                                  06271              有限公司                     98
                                 SEORD1                                        SEORD1641
 11    雷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6     山水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02551                                           75
       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      SEORD1                                        SEORD1633
 12                                           47     赛尔康(贵港)有限公司
       公司                       08094                                           43
       青岛好品海瑞信息技术      SEORD1              厦门强力巨彩显示技术      SEORD1619
 13                                           48
       有限公司                   02803              有限公司                     96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    SEORD1                                        SEORD1725
 14                                           49     普联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                       00273                                           1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SEORD0              深圳市国洲科技有限公      SEORD1475
 15                                           50
       公司                       98946              司                           95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      SEORD1              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    SEORD1449
 16                                           51
       司                         09264              司                           35
       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    SEORD1              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      SEORD1648
 17                                           52
       限公司                     04985              公司                         62
                                 SEORD1              海尔数字科技(青岛)有限    SEORD1758
 18    东莞迅诚电业有限公司                   53
                                  05382              公司                         56
       台表科技(苏州)电子有限    SEORD0              广东高标电子科技有限      SEORD1630
 19                                           54
       公司                       99161              公司                         15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     SEORD1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    SEORD1761
 20                                           55
       公司                       00577              公司                         86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    SEORD1                                        SEORD1727
 21                                           56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公司                       22016                                           01


                                          3-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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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订单号     序号           客户名称              订单号
       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      SEORD1              衡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      SEORD1472
 22                                           57
       司                         21081              限公司                       93
                                 SEORD1                                        SEORD1719
 23    东莞迅诚电业有限公司                   58     东莞迅诚电业有限公司
                                  22158                                           71
                                 SEORD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      SEORD1452
 24    赛尔康(贵港)有限公司                   59
                                  22079              限公司                       50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      SEORD1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      SEORD1497
 25                                           60
       限公司                     22786              有限公司                     82
       鸿富锦精密工业(武汉)有    SEORD1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      SEORD1774
 26                                           61
       限公司                     22402              司                           78
       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      SEORD1              惠州西文思技术股份有      SEORD1210
 27                                           62
       有限公司                   24029              限公司                      111034
       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      SEORD1              深圳市创荣发电子有限      SEORD1210
 28                                           63
       有限公司                   23565              公司                        203023
                                 SEORD1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      SEORD1210
 29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64
                                  24163              限公司                      31206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SEORD1              东莞新能安科技有限公      SEORD1210
 30                                           65
       有限公司                   26528              司                          122089
                                 SEORD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SEORD1210
 31    雷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6
                                  29880              有限公司                    415088
       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      SEORD1              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      SEORD1210
 32                                           67
       司                         28157              公司                        408027
       浙江佳明天和缘光伏科      SEORD1                                        SEORD1210
 33                                           68     山水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36526                                          330016
       深圳市维佳海象科技有      SEORD1              惠州市新明海科技有限      SEORD1210
 34                                           69
       限公司                     38911              公司                        508041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      SEORD1              惠州海格科技股份有限      SEORD1210
 35                                           70
       有限公司                   35051              公司                        528063

       (9)抽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等报告期内的大额资金流水;
       (10)查询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工商外档,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访谈,与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取得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
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其他应付款明细表等,核查与关联方往来
情况。
       结论:
       (1)发行人收入、销量变化情况合理,发行人产品价格不存在显著异常的
情形,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符合强周期性特点,但受下游客户销售结构的影响,发

                                          3-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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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产品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通常下半年销售大于上半年销售。
     (2)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时点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相匹配;
     (3)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真实,与新增主要客户的交易合理,各会计期
末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以及期后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形,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
售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与应收账款相匹配。大额应收款项能够按期收回,不存在
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4)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实现报告期收入增长的情形、不存在隐匿
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产化的情形。
     2、成本方面
     核查主要手段包括:
     (1)通过公开渠道取得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趋势情况,取得发
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分析两者的价格走势并对比分析;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电力的耗用情况,取得发行人产
能、产量、销量数量,取得发行人成本构成表;
     (3)了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
     (4)取得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表,了解发行人与部分主要供应商交易金额
波动较大的原因,对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进行采购循环测试,取得发行人委托加
工合同,分析委托加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函证报告期内主要供应
商与发行人的交易金额以及应付款余额情况;
     (6)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主要供应商的交易背景、生产状况、
供货能力、交易金额、定价方式、关联关系等情况;
     (7)对发行人原材料仓库实地走访,对发行人存货进行监盘,通过分析原
材料耗用、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以及毛利
率波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存货、成本、费用三者之间的异常。
     结论: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不存在显著异常的
情形,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能源耗用与产能、产量、销量相互匹配,


                                 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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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料、工、费的波动合理;
     (2)发行人成本核算方面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期成
本核算的方法保持一贯性;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变动合理,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4)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履行情况正常,发行人主要采用自主生产与部分
原材料委外加工生产模式,发行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与委外加工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对委外加工供应商不存在
依赖,委外加工供应商生产方式对发行人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小;
     (5)通过分析原材料耗用、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与营业收入
的匹配情况,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发行人存货、成本、费用三者之间不存在显
著异常。发行人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
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报告期实际执行情
况良好。
     3、期间费用方面
     核查主要手段包括:
     (1)获取期间费用明细表,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分析期间费用的
波动情况,对异常波动的项目进行充分关注;
     (2)分析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并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和销售模式核查销
售费用明细,并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对比分析;
     (3)分析报告期发行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明细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
重,以及异常波动情况;
     (4)核查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薪酬情况,分析薪酬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
趋势;
     (5)核查发行人的研发费用明细,分析研发费用与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的
匹配情况;
     (6)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明细;测算各项利息支出
是否足额计提,复核利息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检查关联资金往来;
     (7)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势,与发行
人所在地区和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平均水平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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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
     (1)发行人的期间费用不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具有
合理性;
     (2)发行人销售费用支出真实、完整、合理,销售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
收入的变动趋势的一致,与相关销售行为相匹配,不存在相关支出由其他利益相
关方支付的情况,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3)发行人的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列支与公司情况相符;
     (4)发行人已足额计提了利息支出,会计处理恰当;
     (5)发行人的员工工资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合理。
       4、净利润方面
     核查主要手段包括:
     (1)分析利润表的主要项目对净利润的影响及原因;
     (2)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
公众公司中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产品的毛利率相比分析,结合发行人经营模式、
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等,分析原因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3)了解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并与
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对比分析;
     (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2 号——财务报表
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的相关要求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完整
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
     (5)核查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记录和凭证,确认其满足确认标准并
保持一致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准恰当,相关递延收益
分配期限合理;
     (6) 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适用的所得税率和出口退税率等是否符合税收政
策。
     结论:
     (1)发行人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毛利,净利润的变化合理;
     (2)发行人的毛利率及其变动原因合理,与发行人面临的实际情况相符,
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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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会计估计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4)发行人的政府补助披露完整、合理,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国家
政策,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
     (5)发行人适用的所得税率及出口退税等符合相关税收政策;发行人符合
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对税收优惠政策
的风险因素作了充分提示。

     (八)保荐机构对相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的及时有效
等的核查情况及意见

     发行人已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强化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诚信义务的相关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披露
了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预案并出具相关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就履行承诺提出了有
效的约束措施。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失信补救措施进行了核查,并取得了相关工作底稿。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以及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出具了相关承诺。在承诺中,承诺人就其未能履行在本次发行中
作出的承诺提出了对应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合法、合规、合理,相关承诺
的约束措施具备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承
诺人已履行了出具承诺的相应决策程序,相关责任主体或其授权代表已签署、盖
章,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要求。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要求进行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
存在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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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
程序进行了核查,核查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股东中非自然人股东分别是利乐缘投资和中和春生,其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非自然人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利乐缘投资                        1,080.00                  24.56
  2                   中和春生                           120.00                   2.73

      利乐缘投资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公司,利乐缘投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
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
管理他人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016 年 9 月 1 日,中和春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L7062,中和春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熟常兴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亦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 P1033581。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中和春生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业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十一)对发行人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事项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获取并审阅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出具的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复核
相关承诺的内容是否合规、合理,复核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合理,复核发行人制定
的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是否合规、合理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就确保填补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
有效实行作出了承诺,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制度落实情况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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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护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完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本保荐机构查阅了
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与股利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相
关的三会资料。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定的关于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充分披露。发行人的股利
分配政策考虑了给予股东稳定回报及发行人长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发行人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创业板审核要点的核查情况说明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1-1 设立程序
1-1-1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否
时是否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1-2 发行人是否由国有企业、事业单
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或者历史上                            否
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
1-1-3 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整体
                                                            否
变更程序是否曾经存在瑕疵
1-2 设立出资
1-2-1 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以非
                                                            否
货币财产出资
                                     是。
                                     唯特偶系由唯特偶有限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
                                     更设立,其中发起人之一为持股比例为 20%的广科
1-2-2 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以国   创为国资股东。
有资产或者集体财产出资               股份公司设立时:(1)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深鹏所审字[2009]1280 号《审计报告》,
                                     对唯特偶实业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事宜
                                     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情况、利润情况进行审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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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国友大正评
                                     报字[2009]第 145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截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唯特偶实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进行
                                     了评估;(3)唯特偶有限召开 2009 年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4)深圳市鹏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起人出资全部到位。(5)
                                     广科创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出具《关
                                     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
                                     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深圳市唯特偶化工开发
                                     实业有限公司按规定实施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唯
                                     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
                                     格、条件、方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国有资产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1 历次股权变动
                                   是。
                                   2006 年 9 月,唯特偶有限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引进
                                   国资股东广科创,2014 年 11 月,广科创在南方联
2-1-1 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涉及国有资
                                   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唯特偶全部股
产、集体资产、外商投资管理事项
                                   权。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广科创成为唯特偶
                                   股东后,其股权变动行为依法履行了国有资产管理
                                   相关程序。
2-1-2 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存在工会及
职工持股会持股或者自然人股东人数                            否
较多情形
2-1-3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已解除或
                                                            否
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是。
                                     2006 年 3 月 31 日廖高兵对公司进行实物出资,出
                                     资,由于个人疏漏,廖高兵未能妥善保存购买出资
                                     资产的购买合同、汇款单据、出入库单据等资料,
                                     存在实物资产出资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为补正上述实物资产资料不完整的瑕疵,唯特偶于
2-1-4 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程是否曾经存在瑕疵或者纠纷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廖高兵补正出资瑕
                                     疵的议案》,由廖高兵自愿向公司缴纳货币资金补
                                     正,全部进入资本公积。2019 年 12 月 10 日,唯特
                                     偶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议案,唯特偶现有股东均同意对出资瑕疵进行补正。
                                     2019 年 12 月 31 日,唯特偶收到控股股东廖高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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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补正出资款,并全部进入资本公积。
                                      2021 年 2 月 3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 字
                                      [2020]1740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补正出资款进
                                      行了审验。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高兵出具承诺
                                      函,愿意为实物出资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若未来出现与实物出资相关的处罚、纠纷或潜在纠
                                      纷,其将承担全部责任及与之相应的损失,保证公
                                      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廖高兵实物出资经过当
                                      时的股东确认和认可,且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
                                      日,实物出资的瑕疵已得到补正,公司实际控制人
                                      廖高兵出具了兜底承诺,因此廖高兵 2006 年实物出
                                      资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实质性障碍。
3-1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3-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业务重
                                                             否
组
4-1 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不适用
5-1 境外控制架构                                           不适用
6-1 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6-1-1 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注
                                                             否
销子公司的情形
7-1 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7-1-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存
在以下情形之一:(1)股权较为分散,
单一股东控制比例达到 30%,但不将
                                      是。
该股东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
                                      股东廖高兵和股东陈运华为夫妻关系,夫妻两人直
人;
                                      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900.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
(2)公司认定存在实际控制人,但其
                                      行前总股本的 43.20%,两人还通过利乐缘投资间接
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与实际控制人持
                                      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
股比例接近的,且该股东控制的企业
                                      股本的 24.56%。夫妻两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竞争或潜在竞 争
                                      共 2,980.00 万 股, 占公司 本 次发 行前 总 股本 的
的;
                                      67.76%。因此,廖高兵、陈运华夫妻两人均认定为
(3)第一大股东持股接近 30%,其他
                                      实际控制人。
股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认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依
无实际控制人的;
                                      据充分、准确,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
(4)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
                                      发行条件的情形。
的,排除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5)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持
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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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 作
用。
8-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8-1-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是否发生被质                            否
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8-2 诉讼或仲裁事项
8-2-1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                            否
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
或仲裁事项
8-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是。
                                     报告期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有廖高兵、陈运华、
                                     吴晶、唐欣和桑泽林,其中廖高兵为董事长。2019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选举李明雨、陈实强和田卫东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桑泽林辞去公司董事职位。
8-3-1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变动皆因《公司章程》规定、
近 2 年是否发生变动
                                     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发生的正常变动。董事会除新增
                                     三位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会成员均保持稳定;最
                                     近两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发生变动。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最近两年内并没有
                                     发生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没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1 特殊类型股东
                                     是。
                                     发行人私募基金股东为中和春生。
                                     2016 年 9 月 1 日,中和春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9-1-1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私募基金   SL7062,中和春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熟常兴创业
股东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亦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3581。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中和
                                     春生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业自律规则的要求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9-1-2 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新三板挂
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                          否
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


                                      3-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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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9-2 200 人问题                                            不适用
10-1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合规性
10-1-1 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 1 年新
                                                            否
增股东的情形
11-1 员工持股计划                                           否
11-2 股权激励计划                                           否
11-3 期权激励计划                                           否
12-1 社保
                                     是。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查
                                     询了发行人(含子公司)注册地的社保公积金缴存
                                     法律法规,复核了发行人社保公积金的缴存记录。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新入职员工未及时办理
12-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缴
                                     社保公积金缴纳手续以及部分员工员工自愿放弃缴
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纳公积金等情形。
                                     经测算,发行人未缴纳部分所涉及的金额测算总金
                                     额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
                                     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
                                     实质性障碍。
13-1 污染物情况及处理能力
                                     是。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环
                                     境保护要求进行了核查:
                                     (1)查询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关于重污染行业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及发行人、发行人下属子
                                     公司所在地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2)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
                                     生产工序等进行了现场核查;
                                     (3)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
13-1-1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    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
子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     理能力等进行核查及分析;
                                     (4)取得了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当地环保部门出
                                     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确认是否存在违
                                     反当地环保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被当地环保部门处
                                     罚的情况;
                                     (5)取得并查验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立项文件、
                                     环评审批意见、环评验收资料、排污许可证等相关
                                     资料,了解环评手续办理情况。
                                     (6)网络查询了发行人环保方面的媒体报道,是否
                                     发生群体性环保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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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子公司维佳化工
                                    属于重污染行业。发行人产品不属于《“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环境保护
                                    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
                                    境风险”产品。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污染物排放符
                                    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建项目落实了环评审
                                    批及竣工验收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
                                    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
                                    处罚,不存在有关公司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守
                                    法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并取得了当地环保主管部
                                    门的出具的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

13-2 环保事故
13-2-1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
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                           否
或受到行政处罚
14-1 五大安全
14-1-1 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
级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涉及国家安全、
                                                           否
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
行政处罚
15-1 经营资质
                                    是。
                                    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取得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污染
15-1-1 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   物排放许可证》等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
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    许可资质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活动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取得了从事生
注册或者认证等                      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许可或资质文件,上述已
                                    取得的经营许可或资质文件不存在被吊销、撤销、
                                    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
                                    险。
15-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重点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等政策
15-2-1 发行人是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
                                    文件均大力支持微电子焊接材料行业的发展。
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已经在招股书里披露与发行人密切
                                    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上述法规政策内
                                    容均大力支持发行人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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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16-1 披露引用第三方数据情况
16-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引用付
                                                           否
费或定制报告的数据
17-1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
                                    是。
17-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同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已按照披
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
                                    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选取可比公司。
18-1 客户基本情况
                                    是。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冠捷科技、富士康、强力巨彩、
                                    中兴通讯、奥海科技、海尔智家等公司,均依法注
                                    册和正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18-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
                                    家庭成员与相关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
要客户基本情况
                                    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
                                    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相关客户的市场
                                    需求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发行人不存在依赖某一
                                    客户的情形。
18-2 新增客户
                                    是。
18-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新增的客
户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    户主要为发行人老客户,随着客户业务量增长而加
户                                  大对发行人的采购,导致客户业务排名进入发行人
                                    前五名,发行人与上述客户交易是连续和持续的。
18-3 客户集中度高
18-3-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来自
单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或毛利占比较                           否
高的情形
18-4 客户与供应商、竞争对手重叠
                                    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部分经销商性质的客户采
18-4-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   购少量同行业公司生产的锡膏、助焊剂等产品,主
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    要用于公司市场研究和研发测试。由于发行人无法
形                                  直接从同行业公司购买相关产品,故而通过经销商
                                    进行相应采购,从而导致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
                                    重叠的情形。
19-1 供应商基本情况
19-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   是。
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主要供应商(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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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大)的名称、销售金额和占比。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相关供应
                                      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
                                      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
                                      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具有稳定的供应商基础,发行
                                      人不存在依赖某一供应商等情形。
19-2 新增供应商
                                      是。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发行人
19-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     从其采购锡锭和无水乙醇等原材料。锡锭、无水乙
应商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      醇等材料供应充足、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发行人采
供应商                                购部门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选定生产或贸易商,通
                                      过质量对比和询价、比价最终确定相应的供应商。
                                      发行人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交易是持续的。
19-3 供应商的特殊情形
19-3-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供应
                                                             否
商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20-1 主要资产构成
                                      是。
                                      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境内注册商标共 21
20-1-1 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     个、境外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1 个、发明专利共 23
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      个、实用新型专利 3 个、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经营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已合法取得并拥有所有权、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
                                      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
                                      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20-1-2 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赁使
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                             否
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20-1-3 是否存在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
                                                             否
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
权使用
20-1-4 发行人是否存在部分资产来自
                                                             否
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21-1 发行人违法违规
                                      是。
21-1-1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处罚、税
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
                                      务处罚、运输处罚等。根据处罚部门出具不属于重
为
                                      大违法违规及发行人律师和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


                                       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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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行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21-2-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
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                           否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22-1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否
23-1 关联方资金占用
23-1-1 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是否
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不适用
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
24-1 关联交易占比高或价格偏差大                            否
24-2 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                            不适用
24-3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不适用
2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同一
                                                           否
控制下企业合并
25-2 协议控制架构                                        不适用
26-1 收入确认政策
                                    是。
                                    发行人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如实披露了收入确认标准
26-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
                                    及原则,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
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
                                    性,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
                                    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是一致的。
26-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2-1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计提
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                           否
较大差异
27-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是。
                                    报告期发行人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27-1-1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政策、
                                    和列报,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调整变更事项合
会计估计变更
                                    理、合规,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发行人总资产、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7-1-2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会计差错更
                                                           否
正
28-1 财务内控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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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是
                                    为满足部分小客户支付便利的需求,报告期内发行
                                    人存在通过员工个人卡代收货款的情形,但发行人
                                    通过个人卡代收货款的金额及占比较小,且逐年下
                                    降。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个人卡收取货款的金额
                                    均已转入公司账户,不存在对发行人利益造成损害
28-1-1 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转贷、   的情况。2020 年 10 月至今,发行人已不存在通过
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个人卡代收货款的情况。
                                    2019 年发行人存在通过员工个人卡代发业务人员的
                                    工资的情形,金额及占比较小。发行人上述通过个
                                    人卡代发的工资均实际支付给员工,且支付给员工
                                    的工资已全部入账也均缴纳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020 年 1 月至今,公司已不存在通过个人卡代发员
                                    工工资的情形。
29-1 经销
29-1-1 发行人最近一年经销收入占当
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速增                           否
长趋势
29-2 外销
29-2-1 发行人最近一年境外销售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                           否
速增长趋势
29-3 线上销售                                            不适用
29-4 工程项目收入                                        不适用
29-5 收入季节性
29-5-1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是
                                                           否
否较为明显
29-6 退换货
29-6-1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
                                                           否
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形
29-7 第三方回款
                                    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但第三
                                    方回款的金额及占比较小。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主要
29-7-1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是否   是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内的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
存在第三方回款                      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的情形。发行人及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
                                    联方与付款方(第三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安排。
29-8 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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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交易的情形。发行人现
                                     金销售收款行为符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具有真实的
29-8-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现金
                                     商业背景;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现金交易金额及占比
交易
                                     较小,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发行人现金交易对象
                                     均非公司关联方,发行人不存在通过现金交易进行
                                     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的情形。
29-9 业绩下滑、持续经营能力
29-9-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营业
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大幅下                            否
滑情形
29-10 委托加工
29-10-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由
客户提供或指定原材料供应,生产加
                                                            否
工后向客户销售;或者向加工商提供
原材料,加工后再予以购回的情形
30-1 单位成本
30-1-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
                                                            否
单位成本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30-2 劳务外包
30-2-1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
近一期劳务外包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                            否
比例是否较大或呈快速增长趋势
31-1 可比公司毛利率
31-1-1 是否披露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    是。
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了报告期各期主
毛利率                               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31-2 主要产品毛利率
31-2-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毛
                                                            否
利率同比变动是否较大
32-1 股份支付                                             不适用
33-1 资产减值损失
33-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固定
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否
面价值的情形
34-1 税收优惠
34-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将依    是。
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高新
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     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该税收优惠与发行人经营业
预提预缴等情形                       务密切相关,属于经常性的税收优惠,以及该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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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优惠政策为《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
                                    优惠政策,为普遍适用政策,因此,发行人未来税
                                    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35-1 尚未盈利企业                                        不适用
36-1 应收账款
                                    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由 1 年以
36-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内的应收账款构成,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报告期各
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 1 年以上的占比低,发行人
                                    针对逾期应收账款计提对应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
                                    计提充足。
36-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否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
36-1-3 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信
                                                           否
用或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大幅恶化
36-1-4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
                                                           否
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
36-2 应收票据
                                    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
                                    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各期金
36-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   额较小,发行人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
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收
                                    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经核查,发行人应收商业承
                                    兑汇票已按连续账龄计算的原值对应收票据计提坏
                                    账准备,坏账计提充分。
                                    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
                                    收票据。发行人对承兑银行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信用级别较高的
                                    承兑银行包括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
                                    商业银行。该类银行均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经营
36-2-2 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背
                                    规模较大,股东多为国资背景,信用风险指标、流
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动性指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良好,在 2019 年
                                    银行信用评级中均被评为 AAA,未出现到期不能兑
                                    付的不良情况。对于承兑人为信用级别较高的商业
                                    银行的应收票据,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和准则解释
                                    的规定,合理判断该金融资产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已经发生转移,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
36-3 应收款项
36-3-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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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问题 3
关于应收款项的相关情形
37-1 存货
37-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否
存货余额或类别变动较大的情形
                                    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超过一年的金额及
37-1-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占比较低,不存在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的情况。报
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充分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
                                    准备。
37-1-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否
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较大的情形
37-1-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
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                           不适用
的工程施工余额
38-1 固定资产
38-1-1 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   是。
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    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
况                                  的产能、产量、销量及各年度的变化等情况。
38-2 在建工程
38-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
是否存在长期停工或建设期超长的情                             否
形
39-1 投资性房地产
39-1-1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采用
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                             否
续计量的情形
40-1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40-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研发费用资本化形成的开发支出、无                             否
形资产
40-1-2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合并
中识别并确认无形资产,或对外购买                             否
客户资源或客户关系的情形
41-1 商誉
41-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是否
                                                             否
存在减值情形
42-1 货币资金
42-1-1 发行人是否存在存贷双高或者
                                                             否
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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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关注要点                               核查情况
账户的情形

43-1 预付款项
43-1-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
预付款项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或者对                           否
单个供应商预付金额较大的情形
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是否波动较大或者与当期净利润存在                           否
较大差异
45-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的投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微电子焊接材料产
                                    能扩建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
                                    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扩展和
                                    延伸,项目的实施对扩大发行人生产规模,提升公
45-1-1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
                                    司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发行人发展战
集资金的投向
                                    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并已取得
                                    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根据发行人《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
                                    应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
                                    理,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6-1 重大合同
                                    是。
                                    发行人重大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合规,已履行了相
46-1-1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
                                    关程序,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也
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
                                    不存在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产生或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四、项目内部核查过程

     项目组提出质量验收申请,之后提交了有关材料。质量控制部刘强、王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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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才进驻本项目现场,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管理流程、项目组现场工作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
料中涉及的重大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重
要问题进行了重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
行了探讨;审阅了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
据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了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后,由质量控制部
将材料核查和现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意见同时反馈至业
务部门项目组。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出具了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风控部。内核风控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
见和质量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2021 年 1 月 29 日,本保荐机构对唯特偶 IPO 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
逐项进行了问核。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本项目的过程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内核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
开,应到内核委员会成员 8 人,实到 8 人,实到内核委员会成员包括:
     任鹏先生,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廖卫平先生,本保荐机构总裁助理;
     罗洪峰先生,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负责人;
     虞志海先生,本保荐机构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易浩先生,本保荐机构首席风险官;
     江浩雄先生:本保荐机构外聘法律专家,律师,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吕秋萍女士,本保荐机构外聘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梁彬女士,本保荐机构外聘资产评估专家,注册资产评估师,上海东洲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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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业务总监。
     质量控制部人员、内核风控部人员列席内核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内核会议
的委员人数及名单;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组概况;内核风控部负责人、质量控制
部门负责人或现场核查人员对项目评价;内核委员针对项目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
题自由提问,项目组人员回答;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内核风控部工作人员计票;
主持人总结审核意见,宣布投票结果。
     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 8 人,经会议表决,同意保荐深圳市唯
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认为本保荐机
构对唯特偶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申报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认为唯
特偶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唯特偶拟通过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唯特偶调整产业结构、深
化主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唯特偶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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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本项目的立项审议情况

     在项目组提交项目尽调报告、相关协议和其他补充材料等申请材料后,经立
项评估小组审核评议,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准予项目立项。立项评估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分管投行业务高管人员、公司风险管理部等部门相关人员、承销保荐分
公司负责人、承销保荐分公司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承销保荐分公司资本市场部负
责人、承销保荐分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承销保荐分公司质量控制部相关人员等。

     立项评估决策审议意见为:唯特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符
合立项基本条件,同意唯特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立项申
请。

二、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项目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如下:

       (一)实物出资瑕疵问题

     2006 年 1 月 23 日,廖高兵、陈运华、广科创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三方
一致同意: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唯特偶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4,000
万元。新股东广科创应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其中 8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200
万进入资本公积。原股东廖高兵出资 2,300 万,其中 2,200 万元进入注册资本,
100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本次出资中,廖高兵存在实物出资行为。2006 年 3 月 31 日,廖高兵、陈运
华和广科创签署《实物出资过户协议书》,对廖高兵 2006 年 3 月 31 日交付予公
司 并 办 理 过 户 手 续 转 到 公 司 名 下 用 以 出 资 的 6,406,470.31 元 实 物 ( 其 中
5,406,470.31 元进入注册资本,1,000,000.00 进入资本公积)予以认可和确认。2006
年 4 月 28 日,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粤康元评字[2006]第 80033 号”《关
于廖高兵以实物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廖高兵以实物出资的固
定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512,621.50 元,存货的评估值为 4,893,848.81 元,合
计为 6,406,470.3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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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廖高兵出资的实物包括焊锡线、焊锡条、锡膏、助焊剂等与公司业务相
关的存货,以及电脑、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模具、拉丝设备、
叉车、搅拌机等生产设备。由于个人疏漏,廖高兵未能妥善保存购买上述出资资
产的购买合同、汇款单据、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存在实物资产出资资料不完整的
情形。
     解决情况:

     为补正上述实物资产资料不完整的瑕疵,唯特偶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廖高兵补正出资瑕疵
的议案》,由廖高兵自愿向公司缴纳货币资金 5,406,470.31 元。2019 年 12 月 10
日,唯特偶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唯特偶现有股
东均同意对出资瑕疵进行补正。

     2021 年 2 月 3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21]1740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唯特偶已收到股东廖高兵缴纳的补正出资款
5,406,470.31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并进入资本公积。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高兵、陈运华出具《实物出资情况的
承诺函》:若相关部门对本次实物出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质疑,进而要求公
司股东进行补缴或对公司进行处罚等,由本人承担补缴出资、缴纳罚金等一切相
关责任;其他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因本次实物出资而与公司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
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与之相对应的损失,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公司购买的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苏州唯特偶与中节能(苏州)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
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中节能将位于苏州市工业园
区东长路 18 号中节能(苏州)环保科技业园第 31 幢(816.23 ㎡)、32 幢(812.48
㎡)、33 幢(816.23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苏州唯特偶,转让价款分别
为 5,305,495.00 元、5,281,120.00 元、5,305,495.00 元。合同约定中节能在苏州唯
特偶付清全部房屋款和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费用、所需资料齐全后 1 年内将房屋所
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至苏州唯特偶名下,否则中节能应无条件退还苏州唯特偶
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苏州唯特偶支付利息,并给予苏州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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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偶一定金额的装修赔偿。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签署日,中节能尚未完成前
述产权的过户。

     解决情况:

     中节能为中节能(苏州)环保科技业园的园区开发者。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节能取得整个科技园的房产证(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606601 号)。园区共有
42 栋房屋,合计 101,042.84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为中节能。

     虽然中节能已将整个园区“大”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但由于自身原因,中节
能一直未能把各房屋的“小”的房产证办理下来。目前来说,中节能已经构成实
质性违约,公司也曾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事项。根据《房屋转让合同》,中
节能除无条件退还苏州唯特偶支付的全部款项外,只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苏
州唯特偶支付利息,并给予苏州唯特偶一定金额的装修赔偿。不过,公司购买的
上述三栋房屋的市场价值已经大幅升值,中节能按上述条件回购并不符合公司利
益最大化原则,因此苏州唯特偶未就此事提起诉讼,仍希望中节能尽快将房产证
办理下来。

     中节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节能(苏州)环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538.8614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龚益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89615274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15 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 18 号

     经营期限: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2039 年 5 月 10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取得资质后经营)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中节能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节能为国有企业,实力较为雄厚,
项目组认为中节能违约的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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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唯特偶购买环保科技业园的上述房屋未能过户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原因有:

       1、苏州唯特偶并未在环保科技业园的场地内办公

       考虑到经营的稳定性,苏州唯特偶并未在公司购买的环保科技业园的场地内
办公,当前苏州唯特偶租赁房产用于办公和货物仓储,苏州唯特偶租赁的场地均
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书。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租赁场所地址             出租方        用途                    租赁期限
                                                                    (㎡)
                苏州吴中区东吴北路      苏州市吴中中科
       苏州唯                                                                     2018.08.16-
 1              8 号国裕大厦一期 10     育成科技发展有    办公       655.34
         特偶                                                                     2021.12.31
                  层 1001-1004 室           限公司
       苏州唯   玉山镇虹祺北路 777      昆山阜隆实业有                            2021.01.01-
 2                                                        仓储       110.00
         特偶           号                  限公司                                2021.12.31

       2、公司的两个主要生产基地的房屋产权清晰

       苏州唯特偶并非公司的生产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公司华东地区的客户拓
展和维护。环保科技业园的上述房屋虽未办理房产证,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

       公司深圳龙岗及惠州惠阳两个生产基的房屋产权清晰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地产证号                  坐落位置           权利人     建筑面积(㎡) 用途
          深房地字第                                                                  工业厂
 1                           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      唯特偶        3,776.42
         6000402680 号                                                                  房
          深房地字第                                                                  工业厂
 2                           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      唯特偶        3,397.89
         6000402681 号                                                                  房
          深房地字第                                                                  工业厂
 3                           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      唯特偶        8,358.56
         6000402682 号                                                                  房
          深房地字第                                                                  工业厂
 4                           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      唯特偶        3,765.55
         6000402683 号                                                                  房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
 5                                                       维佳化工       880.00         办公
        第 1110120455 号         村地段(综合楼)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
 6                                                       维佳化工      1,170.00        厂房
        第 1110120493 号         村地段(厂房)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
 7                                                       维佳化工      1,000.00        仓库
        第 1110120494 号         村地段(仓库)

       3、环保科技业园的房屋已对外出租,提升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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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闲置房产的利用效率,苏州唯特偶将环保科技业园中三栋中的两栋房
屋对外出租,收取租金,提升经济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租赁场所地址              出租方   用途               租赁期限
                                                                       (㎡)
       苏州斯威高   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 18 号
                                                     苏州唯                     2018.11.15-
 1     科信息技术   中节能(苏州)环保科技业                  办公    816.23
                                                       特偶                     2021.11.14
         有限公司           园第 31 幢
       矽恩微电子   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 18 号
                                                     苏州唯                     2020.03.01-
 2     (厦门)有   中节能(苏州)环保科技业                  办公    816.23
                                                       特偶                     2025.02.28
         限公司             园第 33 幢

       (三)安全生产处罚问题

       2020 年 7 月 17 日,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惠阳)应急罚[2020]1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维佳化工存在的甲类车间使用塑胶材质手动抽提泵、
甲类仓库隔间 1 白电油安全标签内容不全、清洗剂(水性)与助焊剂(易燃)混
存、甲类仓库隔间 2 危险化学品样品无安全标签等不规范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给予警告和 6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解决情况:

       项目组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对维佳化工的生产现场进行了走访,访谈了维
佳化工的负责人。经核查,针对主管部门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维佳化工已全面
进行了整改,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认定维佳化工事
故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2020 年 9 月 21 日,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维佳化工 2020
年 7 月 17 日被我局行政处罚为一般违法行为,未达到较大数额罚款,该行为不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维佳化工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除 2020 年 7 月 17 日因违反《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受到我局行政处罚外,在我辖区内没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安全生
产事故被我局处罚的情形。
       鉴于维佳化工已全面整改且主管部门认定事故隐患均已整改完毕,且主管机
关出具了证明认定维佳化工本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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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认为,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项目组收到质量控制部及内核风控部反馈的相关意见后,对意见提及的问题
逐条进行了落实,详细情况如下:

     (一)请项目组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定位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请说明唯特偶是否符合
创业板上市标准条件。

     【回复】:

     1、请项目组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定位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
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推
荐规定”)第二条规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
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
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微电子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掌握了
微电子焊接材料集产品配方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于一体的技术体系,
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推荐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推荐规定》第四条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纺织业;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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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大类下的“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种类,具体
细分为“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发行人所处行业与《推荐规定》所列的不支持在创业板发行上市行业比对情
况如下:

               行业分类              是否归属           是否与“四新”深度融合
1.农林牧渔业                             否                      不适用
2.采矿业                                 否                      不适用
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否                      不适用
4.纺织业                                 否                      不适用
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否                      不适用
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否                      不适用
7.建筑业                                 否                      不适用
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否                      不适用
9.住宿和餐饮业                           否                      不适用
10.金融业                                否                      不适用
11.房地产业                              否                      不适用
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否                      不适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行业定位符合《推荐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且发行人所
属行业领域不属于《推荐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行业领域,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
板行业定位。

     2、请说明唯特偶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条件

     发行人为境内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发行人选择《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的创业板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 5,000.00 万元。

     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1744 号),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
分别为 5,967.83 万元和 7,707.23 万元,累计不低于 5,000.00 万元,因此,发行人
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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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 年,唯特偶的锡膏产销量国内排名第一,助
焊剂产销量国内排名第二;公司 2019 年的国内锡膏市场占有率约为 7.00%、助
焊剂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7.80%。请项目组核实公司行业地位的排名依据及
客观性。

     【回复】:

     1、公司行业排名的依据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出版的《锡焊料》(2020 年第 5
期)中《我国电子锡焊料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文章披露:2019 年锡膏出货量全
球前三强企业为美国爱法、日本千住和中国唯特偶。

     2020 年 6 月 2 日,中国电子材料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出具《证明》(中
电材协字[2020]第 05 号):根据中国电子材料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调研统计,
2019 年度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锡膏产销量排名国内第一,助焊剂
产销量排名国内第二。

     2、公司市场占有率的计算依据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锡焊料材料分会出版的《锡焊料》(2020 年第 5
期)中《我国电子锡焊料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文章披露:据调研数据分析,2019
年,全球锡膏产量在 2.5 万吨左右,国内锡膏产量在 1.6 万吨左右;根据调研统
计,2019 年国内助焊剂产量近 3.5 万吨。

     2019 年唯特偶锡膏产量为 1,126.39 吨、助焊剂产量为 2,741.46 吨。因此根
据上述数据推算,唯特偶 2019 年的国内锡膏市场占有率约为 7.00%、助焊剂的
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7.80%。

四、内核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审核意见及落实情况

     项目组收到内核会议的审核意见后,对审核意见提及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落
实,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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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请项目说明第三方回款的
情形及规模,回款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第三方回款是指实际付款方与发行人签订合同或销售订单的客户不一致的
情况。具体来说,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由客户与付款方(第三方)签订委托付款协
议或三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由协议指定的付款方(第三方)将款项支付
到发行人账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第三方回款总额                            493.76                       447.79                  193.32
营业收入                               86,299.44                  59,080.16                 51,821.69
第 三 方 回 款占 营 业
                                          0.57%                        0.76%                   0.37%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总额分别为 193.32 万元、447.79 万元和 493.76
万元,第三方回款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37%、0.76%和 0.57%,占比较
小。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主要是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内的财务公司或指定相关公
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集 团 内 财务
                         329.00        66.63%       298.17         66.59%       166.67        86.21%
公司付款
其他情形                 164.76        33.37%       149.62         33.41%        26.65        13.79%
    合计                 493.76    100.00%          447.79       100.00%        193.32       100.00%

     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中集团内财务公司付款的情形是发行人客户惠州 TCL 移
动通信有限公司和惠州 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货款均由统一由集团内财务公
司 TCL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 TCL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统一代付。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与付款方
(第三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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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至 2020 年度,公司尚有现金交易行为,请说明现金交易是否符合公
司的业务特征,是否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现金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
存在通过现金交易进行体外循环或者虚构业务的情形。

       回复:

       发行人生产的微电子焊接材料具有“小产品,大市场”的特点,下游应用领
域广泛,客户数量众多,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的交易的客户超过上千家,发行
人存在部分采购量较小或临时性的客户为方便交易,通过现金方式与公司进行货
款结算。发行人也存在少量现金采购辅材、配件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现金收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销售回款金额                                   51.24               155.29              357.85
营业收入                                       86,299.44         59,080.16               51,821.69
现金销售回款占营业收入比                          0.06%                0.26%               0.69%
现金采购付款金额                                        -                   -                 0.64
营业成本                                       66,264.60         42,677.74               36,993.25
现金采购付款占营业成本比                                -                   -              0.01%

       从上表看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现金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及现金付款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均较小,且逐年下降。

       1、报告期内现金交易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占现金交易       是否存在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总额比例       关联关系
           1    东莞市聚睿烽科技有限公司                        4.50             8.78%       否
           2    东莞市嘉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02             7.85%       否

2021       3    深圳市华洋电子商行                              2.99             5.84%       否
年度       4    东莞市泽源电子有限公司                          2.62             5.11%       否
           5    罗定市我敢为先新能源有限公司                    1.50             2.93%       否
                             合计                             15.63             30.50%

2020       1    嘉兴市特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0              7.73%       否
年度       2    厦门博强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25             4.67%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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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总额比例    关联关系
          3     东莞派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3        4.01%       否
          4     深圳极智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0        3.35%       否
          5     深圳市盛松电子有限公司                          3.51        2.26%       否
                             合计                             34.19        22.02%                -
          1     东莞市博辉达通光电有限公司                    35.11         9.81%       否
          2     深圳众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16         7.03%       否

2019      3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1.20         5.92%       否
年度      4     东莞市粤民电子有限公司                          9.00        2.52%       否
          5     浙江星鲨科技有限公司                            8.00        2.24%       否
                             合计                             98.47        27.52%                -

       2、发行人减少现金交易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为减少现金交易行为,发行人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对现金交易
行为作了详细的规定,发行人要求任何员工不得收取现金货款,原则上需以银行
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收取货款,确有需要时,发行人员工需使用银行账户二维
码用于收取客户偶发性非银行转账付款,彻底杜绝现金收款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理控制了现金交易的规模、严格控制现金交易可能产生
的相关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金额较小并逐年减少,不会对发行人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

       3、现金交易相关收入确认以及成本核算

       发行人现金交易的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的原则与依据,与发行人的非现金交
易的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原则及依据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销售收款行为符合发行人的业务特征,具
有真实的商业背景;报告期各期现金交易金额及占比较小,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发行人现金交易对象均非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不存在通过现金交易进行体外循
环或虚构业务的情形。

五、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的差异及解决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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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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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张玉忠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郝为可

                                                                 年       月        日
                                 幸思春

 其他项目组人员:
                                 谢丰峰                               赵泽嘉



                                 蔡维楠                               林敏依

                                                                 年       月        日
                                  黄铤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任   鹏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姜文国

 保荐机构总经理:                                                年       月        日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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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问核表》

                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适用于创业板 IPO)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人:郝为可、幸思春
       截至问核会之日,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情况如下:


发行人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核查情况(请详细描述具体核查细节和结果)
                                 核查过程:1、核查发行人现有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其备案情况;2、查阅《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发行人生产经营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和本次募集资金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重点新材料首批
   1                             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等产业政策文件。
            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情况
                                 核查结论: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投资于“微电子焊接材
                                 料产能扩建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行人生产
                                 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
            用的专利             簿副本
            核查情况             是 √                       否 □
   2                             核查过程:1、取得专利登记簿副本;2、走访了国家知识产
            备注(请详细描述     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深圳南山区);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
            具体核查细节和       局网站核对发行人专利信息。
            结果)
                                 结论:发行人披露的专利信息与专利证书及记载信息一致。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
            用的商标             关证明文件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                             核查过程:1、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协作中心
            备注(请详细描述     受理大厅,并取得商标档案;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具体核查细节和       核对发行人商标信息。
            结果)
                                 结论:发行人披露的专利信息与专利证书及记载信息一致。
            发行人拥有或使
   4        用的计算机软件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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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体核查细节和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结果)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的集成电路布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图设计专有权
   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体核查细节和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或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结果)
          发行人拥有的采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
          矿权和探矿权           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核查情况               是 √                       否 □
   6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体核查细节和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采矿权和探矿权。
          结果)
          发行人拥有的特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
          许经营权               书或证明文件
          核查情况               是 √                       否 □
   7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 体 核 查 细 节 和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结果)
          发行人拥有与生
          产经营相关资质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
          (如生产许可证、
                               证书或证明文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并核验了发行人取得的《危险化学品安
   8
                                 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污染物排放
                                 许可证》等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证书;2、实地走访了深圳
          备注(请详细描述
                                 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等政府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部门。

                                 结论:发行人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齐全,均在有效期
                                 内。
          发行人曾发行内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部职工股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9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核查发行人历
          备注(请详细描述       史股权演变情况;2、取得发行人关于未发行内部职工股的
          具体核查细节和         说明;3、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老员工,确认是否
          结果)                 曾发行内部职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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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发行人未曾发行内部职工股。
          发行人曾存在工
          会、信托、委托持
          股情况,目前存在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一致行动关系的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核查发行人历
                                 史股权演变情况;2、取得发行人关于不存在工会、信托持
  10                             股的说明;3、取得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委托表决权安排以及
                                 委托表决权未实际履行并已于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之前解除的说明;4、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老员工,
          备注(请详细描述
                                 确认是否存在工会、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不存在工会、信托持股的情况;发行人历史沿
                                 革中廖高兵与吴晶存在的表决权委托事项并未实际履行且
                                 已于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解除,发行人不存在其
                                 他股份代持等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廖高兵、陈运华为夫
                                 妻关系,属于天然一致行动人。
(二)    发行人独立性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
          发行人资产完整
                                 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
          性
                                 情形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资产;2、取得上述资产的
  11
                                 产权证书,核查上述资产的产权归属,核查是否存在租赁或
          备注(请详细描述       使用关联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
          具体核查细节和         术等情形;3、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设
          结果)                 施;4、取得律师关于产权证书的鉴证意见。

                                 结论: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的土地使用权、房产、
                                 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情形。
          发行人披露的关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
          联方                   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调查表,了解发行人董监高的兼职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及其亲属的基本情况;2、访谈及网络搜索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12
                                 员的相关信息;3、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
          备注(请详细描述
                                 确认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4、取得发行人关联方名
          具体核查细节和
                                 单,关联方企业营业执照、工商资料;5、在全国企业信用
          结果)
                                 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关联方企业的工商信息;6、查阅发行
                                 人审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7、查阅律师工作报
                                 告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8、取得发行人《企业信用报
                                 告》,查看关联方信息;9、取得发行人的员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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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结论: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关联方的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关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
          联交易                 公允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访谈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负责人、了解关联
                                 交易的贸易背景及合理性;2、获取关联方工商资料;3、取
          备注(请详细描述       得关联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4、核查关联交易合同和往来
          具体核查细节和         款明细、进出口报关等资料;5、取得关联方报告期内的财
          结果)                 务报表等。

                                 结论: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真实,定价公允。
  13
                                 是否核查发行人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
                                 易实现报告期收入的增长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报告期发行人收入及成本明细表、期间
                                 费用明细表,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成本、收入、期间费
          备注(请详细描述       用是否存在明显变化;2、对比分析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具体核查细节和         3、访谈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
                                 实现报告期收入的增长的情况。
                                 核查情况(请详细描述具体核查细节和结果)
                                 核查过程:1、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2、获取发行人股东、
          发行人是否存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调查表;3、获取发
          关联交易非关联
                                 行人及关联方工商内档;4、网络查询关联方名单;5、核查
          化、关联方转让或
                                 关联交易数据。
          注销的情形
                                 结论: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存在关联方转让和
                                 注销的情形,转让和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是否核查报告期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
  14                             理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向主要客户销售
                                 的销量和销售收入统计表;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关联方明
          备注(请详细描述       细表及工商资料,核查客户的业务类型;3、访谈重要关联
          具体核查细节和         方,了解重大关联交易的真实性,了解关联交易的背景;4、
          结果)                 走访主要关联方。

                                 结论:发行人不存关联销售。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发行人的主要供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15      应商、经销商
          核查情况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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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过程:1、实地走访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获取客户及供
                                 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以及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2、
                                 获取发行人工商内档;3、网络查询客户供应商的工商外档;
          备注(请详细描述       4、获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及资金
          具体核查细节和         流水;5、网络查询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
          结果)                 投资情况。

                                 结论:发行人对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如实进行了披露;发行
                                 人不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不同销售模式对发行人收入核算的影响是否核查,经销商或
                                 加盟商销售占比较高的,经销或加盟商最终销售的大致去向
                                 是否核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就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访谈了发
                                 行人财务总监;2、与会计师交流,了解发行人收入确认方
                                 式;3、查阅销售合同,对主要条款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
                                 定于交接、验收、付款、退货关键环节;4、获得发行人报
                                 告期内主要的经销商清单;5、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经销
          备注(请详细描述
                                 商的销售情况;6、对主要经销商进行访谈、函证;7、网络
          具体核查细节和
                                 查询主要经销商的工商资料;8、获取主要经销商的下游客
          结果)
                                 户名单;9、获取主要经销商的收发存情况。

                                 结论:发行人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真实、准确;发行人经
                                 销商实现的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相对较小且稳定,经销商最
                                 终销售的大致去向合理。
          发行人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并一期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是否存在新增客
          户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已向报告期重要的新增客户进行了函证,函证采
          备注(请详细描述
                                 取积极方式,函证其余额、发生额。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重要新增客户都已回函,回函金额基本相符。
                                 报告期主要客户中新增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核
                                 查,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核查。
  1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销售明细表,分析新增客
                                 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2、获取报告期应收账款明细账,
                                 分析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及占比;3、获取新
                                 增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
          备注(请详细描述
                                 单、对账单;4、对新增主要客户进行发函,确认销售额及
          具体核查细节和
                                 余额; 5、实地走访主要客户,了解客户的背景及生产情况;
          结果)
                                 6、网络查询主要新增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7、访谈营销总
                                 监对新增主要客户的原因及方式,8、获取并检查新增主要
                                 客户的回款及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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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较为稳定,新增客户的销售
                                 金额及占比较小,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小,对发行
                                 人的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是否核查主要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报告期采购明细表,分析新增供应商采
                                 购金额及占比情况;2、获取报告期应付账款明细账,分析
                                 新增主要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及占比;3、获取新增
                                 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核查发票、验收单、入库单、物流
                                 单、对账单;4、对新增主要供应商进行发函,确认采购金
          备注(请详细描述
                                 额及余额; 5、实地走访主要供应商,了解供应商的背景及
          具体核查细节和
                                 生产情况;6、网络查询主要新增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资料。7、
          结果)
                                 访谈采购部门负责人新增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关系的过程,8、
                                 获取并检查新增主要供应商的付款情况。

                                 结论: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2020 年新增供
                                 应的采购金额占比较大的的原因合理。
          发行人的重要合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同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报告期销售明细表和采购明细表,获取
                                 主要销售和采购合同;2、由于发行人与客户供应商签署的
                                 合同多为框架式合同,因此主要函证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金
          备注                   额和往来款余额,3、对客户供应商的订单进行抽查,4、通
                                 过实地走访,向客户确认合同的主要条款。

                                 结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同真实。
                                 是否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各项会计估计,如坏账准备计提
  17                             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相比
                                 存在显著差异的,是否核查原因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累计影
                                 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2、
                                 查阅审计报告;3、访谈企业财务总监和申报会计师;4、获
                                 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各项会计估计,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备注(请详细描述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取了列表方式进
          具体核查细节和
                                 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
                                 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各项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
                                 存在显著差异。
          发行人的会计政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
          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18
                                 核查过程:1、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2、
          备注(请详细描述
                                 查阅发行人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3、查阅审计报告;
          具体核查细节和
                                 4、访谈企业财务总监和申报会计师。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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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变
                                 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政策对本次财务报表的影响
                                 已在招股书中披露。
                                                               是否核查发
                                                               行人前五名
                                 是否走访重
                                                               客户及其他
                                 要客户、主要
                                                               主要客户与
                                 新增客户、销 是 否 核 查 主
                                                               发行人及其 是否核查报
          发行人的销售收         售金额变化 要产品销售
                                                               股东、实际控 告 期 内 综 合
          入                     较大客户,核 价 格 与 市 场
                                                               制人、董事、 毛 利 率 波 动
                                 查发行人对 价格对比情
                                                               监事、高管和 的原因
                                 客户所销售 况
                                                               其他核心人
                                 的金额、数量
                                                               员之间是否
                                 的真实性
                                                               存在关联关
                                                               系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核查情况
                                 √      □     √      □     √      □     √      □
                                 核查过程:1、 核查过程:1、 核查过程:1、 核查过程:1、
                                 获取客户清 获取产品销 获取发行人 计算发行人
                                 单,销售明细 售明细表;2、 客 户 工 商 外 报 告 期 的 毛
                                 表,分析重要 网 络 查 询 同 档 , 了 解 股 利率;2、分
                                 客户、新增客 类产品报价, 东、董监高信 不 同 产 品 类
                                 户 及 销 售 金 对 比 分 析 差 息;2、对发 型 的 毛 利 率
                                 额 变 化 较 大 异情况;3、 行 人 前 五 名 变动情况;3、
                                 客户的销售 对客户进行 客户及其他 分析产品单
                                 金额变化;2、 访谈,了解发 主 要 客 户 访 位 售 价 及 单
                                 获 取 销 售 合 行 人 产 品 销 谈 了 解 与 发 位成本变动;
  19
                                 同、发票、出 售 价 格 与 市 行 人 是 否 存 4、与公司管
                                 库单、客户签 场 价 格 的 对 在关联关系, 理 层 进 行 沟
                                 收 单 、 对 账 比情况         获 取 关 联 关 通交流,了解
                                 单,核查销售                  系承诺函;3、 公 司 产 品 毛
                                 的真实性;3、 结论:公司产 对 发 行 人 的 利 率 的 变 动
                                 实 地 走 访 重 品 的 销 售 价 股东、实际控 情况;5、与
          备注(请详细描述
                                 要客户、新增 格 变 动 与 市 制人、董事、 同 行 业 对 比
          具体核查细节和
                                 客 户 及 销 售 场 价 格 基 本 监事、高管和 毛 利 率 变 动
          结果)
                                 金 额 变 化 较 保持一致。     其 他 核 心 人 情况。
                                 大客户,对重                  员进行访谈
                                 要客户及新                    与 前 五 大 及 结论:报告期
                                 增重要客户                    其他重要客 内发行人毛
                                 进行函证。                    户是否存在 利率波动合
                                                               关联关系。     理。
                                 结论:发行人
                                 与重要客户、                  结论:发行人
                                 主要新增客                    前五名客户
                                 户、销售金额                  及其他主要
                                 变化较大客                    客户与发行
                                 户交易是真                    人及其股东、
                                 实的。                        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
                                                               高管和其他
                                                               核心人员之

                                          3-1-4-6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是否按产品
                                 或服务类别
                                                 是否按业务
                                 及业务、地区                    发行人收入
                                                 类别披露发
                                 分部列表披                      确认标准是     发行人与新
                                                 行人所采用
                                 露报告期各                      否符合会计     增和异常客
                                                 的收入确认
                                 期营业收入                      准则的规定,   户交易的合
                                                 的具体标准、
                                 的构成及比                      是否与行业     理性及持续
                                                 收入确认时
                                 例。发行人主                    惯例存在显     性是否核查,
                                                 点。是否根据
                                 要产品或服                      著差异及原     会计期末是
                                                 会计准则的
                                 务的销售价                      因。发行人合   否存在突击
                                                 要求,结合自
                                 格、销售量的                    同收入确认     确认销售以
                                                 身业务特点、
                                 变化情况及                      时点的恰当     及期后是否
                                                 操作流程等
                                 原因是否核                      性,是否存在   存在大量销
                                                 因素详细说
                                 查。报告期营                    提前或延迟     售退回的情
                                                 明其收入确
                                 业收入增减                      确认收入的     况。
                                                 认标准的合
                                 变化情况及                      情况。
                                                 理性。
                                 原因是否核
                                 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   核查过程:1、                 核查过程:1、
                                 取得报告期      就收入确认                    对报告期内
                                 内公司主要      的具体政策                    新增主要客
                                                                 核查过程:1、
                                 产品营业收      访谈发行人                    户进行梳理,
                                                                 查阅企业会
                                 入销售数量      财务总监;2、                 实地走访、函
                                                                 计准则;2、
                                 变动表;2、     就发行人收                    证,查询合
                                                                 访谈发行人
                                 取得主要产      入确认方式                    同、交易凭证
                                                                 财务总监;3、
                                 品销售明细      访谈会计师                    等,对发生大
                                                                 查阅同行业
                                 表、销售清      并查阅审计                    额交易的原
                                                                 上市公司年
                                 单;3、取得     报告相关内                    因进行核查;
                                                                 度报告,了解
                                 报告期内营      容;3、查阅                   2、获取主要
                                                                 其收入确认
                                 业收入的地      销售合同,对                  客户报告期
                                                                 原则;4、对
                                 区变动情况      主要条款进                    各年的销售
                                                                 收入进行截
          备注(请详细描述       表;4、与会     行分析;4、                   清单,分析是
                                                                 止性测试。
          具体核查细节和         计师出具的      检查发行人                    否存在第四
          结果)                 审计报告进      报告期内的                    季度或期末
                                                                 结论:发行人
                                 行核对。        客户的货物                    集中销售、突
                                                                 收入确认标
                                                 签收单。                      然增加销售
                                                                 准符合会计
                                 结论:发行人                                  的情况;3、
                                                                 准则的规定,
                                 按产品或服      结论:报告期                  抽查了应收
                                                                 符合行业惯
                                 务类别及业      内,发行人已                  账款期后收
                                                                 例。发行人合
                                 务、地区分部    根据会计准                    款情况;4、
                                                                 同收入确认
                                 披露了报告      则的要求,结                  取得了发行
                                                                 时点恰当,不
                                 期各期营业      合自身业务                    人报告期销
                                                                 存在提前或
                                 收入的构成      特点、操作流                  售收入明细,
                                                                 延迟确认收
                                 及比例,并分    程等因素详                    对是否存在
                                                                 入的情况。
                                 析了主要产      细说明其收                    期后退货情
                                 品或服务的      入确认标准                    况进行了核
                                 销售价格、销    的合理性。                    查。


                                          3-1-4-6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售量的变化
                                 情况及原因,                            结论:发行人
                                 报告期营业                              与新增主要
                                 收入增减变                              客户的交易
                                 化情况及原                              真实、合理;
                                 因合理。                                发行人会计
                                                                         期末不存在
                                                                         突击确认销
                                                                         售以及期后
                                                                         大量销售退
                                                                         回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
                                 销售金额与销售合同金额之间是否匹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销售明细表,分析客户销
                                 售金额变动;2、获取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订
                                 单)、销售发票、会计凭证、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收款记
          备注(请详细描述
                                 录;3、向主要客户以询证函的方式核实了报告期内销售情
          具体核查细节和
                                 况、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主要为订单式合同,合
                                 同内容与销售内容相匹配。
                                                                        是否核查发行人
                                                                        前五大及其他主
                                                   是否核查重要原 要供应商或外协
                                 是否走访重要供
                                                   材料采购价格和 方与发行人及其
                                 应商或外协方,核
          发行人的销售成                           能 源 的 采 购 数 量 股东、实际控制人
                                 查公司当期采购
          本                                       及采购价格,以及 、董事、监事、高
                                 金额和采购量的
                                                   与市场价格对比 级管理人员和其
                                 完整性和真实性
                                                   情况                 他核心人员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     核查过程:1、获     核查过程:1、获
                                 取发行人采购明      取发行人采购明      取发行人前五大
  20                             细账及供应商名      细表,分析主要材    及其他主要供应
                                 单;2、实地走访     料的采购数量、均    商或外协厂商工
                                 主要供应商及外      价;2、网络查询     商外档,了解股
                                 协厂商;3、查询     对比主要原材料      东、高管等信息;
                                 发行人主要供应      锡锭、锡合金粉的    2、对发行人前五
          备注(请详细描述
                                 商的工商外档资      采购价格与上海      大及其他主要供
          具体核查细节和
                                 料;4、分析采购     有色网现货价格      应商或外协厂商
          结果)
                                 数量及金额的变      的差异情况;3、     访谈了解与发行
                                 化,对重要供应商    访谈采购负责人      人是否存在关联
                                 及外协厂进行函      了解采购价格波      关系,获取关联关
                                 证;5、获取重要     动情况;4、访谈     系承诺函;3、对
                                 供应商的采购凭      重要供应商了解      发行人的股东、实
                                 证,核查合同、验    发行人产品采购      际控制人、董事、
                                 收单、入库单、物    价格与市场价格      监事、高管和其他


                                          3-1-4-6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流单,发票等;      的对比情况。        核心人员进行访
                                                                         谈与前五大及其
                                 结论:发行人当期    结论:发行人采购    他重要供应商是
                                 采购金额和采购      价格与市场价格      否存在关联关系。
                                 量完整、真实。      基本一致。
                                                                         结论:发行人如实
                                                                         披露了与主要供
                                                                         应商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与主要客
                                                                         户不存在关联关
                                                                         系。
                                 是否核查发行人
                                 主要原材料和能
                                 源的价格及其变
                                 动趋势与市场上                          是否核查发行人
                                 相同或相近原材                          主要采购合同的
                                                     是否核查发行人
                                 料和能源的价格                          签订及实际履行
                                                     成本核算方法符
                                 及其走势相比存                          情况;核查是否存
                                                     合实际经营情况
                                 在显著异常;报告                        在主要供应商中
                                                     和会计准则的要
                                 期各期发行人主                          的外协或外包方
                                                     求,核查报告期成
                                 要原材料及单位                          占比较高的情况,
                                                     本核算的方法是
                                 能源耗用与产能、                        外协或外包生产
                                                     否保持一贯性。
                                 产量、销量之间是                        方式对发行人营
                                 否匹配;报告期发                        业成本的影响。
                                 行人料、工、费的
                                 波动情况及其合
                                 理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网     核查过程:1、获      核查过程:1、抽
                                 络查询对比主要      取发行人成本核       查主要供应商的
                                 原材料锡锭、锡合    算方法;2、获取      采购合同和订单,
                                 金粉采购价格与      发行人生产成本       对应核查记账凭
                                 大宗现货价格的      明细账,抽查了发     证、购货发票、验
                                 差异情况;2、获     行人成本费用归       收单、入库单、物
                                 取主要原材料及      集和分配的相关       流单、付款记录凭
                                 单位能源耗用情      计算单和成本核       据;2、获取发行
                                 况,并分析与产      算相关记账凭证;     人主要外协加工
                                 能、产量、销量之    3、访谈财务总监,    商名单及加工明
          备注(请详细描述
                                 间的匹配关系;3、   了解成本核算过       细;3、实地走访
          具体核查细节和
                                 获取发行人的生      程。                 及函证的方式核
          结果)
                                 产成本计算单,分                         查主要采购合同
                                 析料、工、费的占    结论:发行人已根 的履行情况。
                                 比及变动情况;4、   据行业特点和会
                                 获取生产领料记      计准则的规定,制 结论:发行人主要
                                 录,核查投入的合    定了成本核算方 采购合同真实履
                                 理性;5、获取了     法,报告期内,成 行,报告期内发行
                                 发行人的员工花      本核算方法未发 人外协生产占成
                                 名册、劳务合同,    生变化,发行人成 本比例较小,不对
                                 结合公司报告期      本核算方法符合 发行人成本构成
                                 生产情况,分析公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和 重大影响。


                                         3-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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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生 产 效 率 与 人 会计准则的要求。
                                 工成本是否匹配。

                                 结论:发行人生产
                                 经营能力及规模
                                 与实际情况相符。
                                 主要原材料和能
                                 源的价格及其变
                                 动趋势与市场上
                                 相同或相近原材
                                 料和能源的价格
                                 及其走势相比不
                                 存在显著异常,报
                                 告期各期发行人
                                 主要原材料及单
                                 位能源耗用与产
                                 能、产量、销量之
                                 间匹配,报告期发
                                 行人料、工、费的
                                 波动情况正常。
          发行人的期间费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
          用                     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各期间各项费用明细表,分析费
                                 用变动情况;2、对重要的费用抽查相关合同、发票、付款
          备注(请详细描述       审批单;3、计算各项费用占收入的比率,对比分析同行业
          具体核查细节和         费用率;4、访谈财务总监了解费用变动的原因。
          结果)
                                 结论:已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期间费用
                                 是完整、合理的,各项波动情况均有合理原因。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如果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存在显著差异,是否核查差异情况,并
                                 结合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和业务特点,是否存在差异的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21
                                 核查过程:1、获得了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变动表;2、编制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比较表,对报告
          备注(请详细描述       期各期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的销售
          具体核查细节和         费用率进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平均的销售费用率不存
                                 在显著差异。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
                                 的比重报告期内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及其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表及变
          备注(请详细描述       动表;2、获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表;3、获得
          具体核查细节和         了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表。
          结果)
                                 结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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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重的波动合理原因。

                                 是否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
                                 的比较,是否合理。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得了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变动表;2、编制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比较表,对报告
          备注(请详细描述       期各期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的销售
          具体核查细节和         费用率进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
                                 结论:发行人销售费用率水平处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的中
                                 间水平,具有合理性。
                                 是否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
                                 势的一致性,销售费用的项目和金额与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
                                 关的行为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相关支出由其他利益相关方支
                                 付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编制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表、计算报告期
                                 销售费用占收入比率,对于费用中的主要项目结合公司的业
                                 务模式及收入的变动,分析变动合理性;2、向财务总监访
                                 谈了解变动的原因;3、取得关联方及利益相关方的财务数
                                 据;4、获取关联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关于是否存在代付成
          备注(请详细描述       本费用或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
          具体核查细节和         源的情况的承诺;5、取得成本、收入、费用明细,分析报
          结果)                 告期各期公司成本、费用占收入的比率、毛利率波动情况,
                                 是否存在异常情况;6、抽查大额费用支出记录。

                                 结论:发行人销售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
                                 本一致。销售售费用的项目和金额与当期发行人与销售相关
                                 的行为匹配,发行人不存在体外代垫费用的情形。
                                 是否核查发行人报告期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核查研发费
                                 用的规模与列支与发行人当期的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是否
                                 匹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申报期职工人数和工资明细表,
                                 核查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和变化情况,人均薪酬变化情
                                 况;2、对管理人员进行访谈;3、抽查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4、对照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发行人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
          备注(请详细描述
                                 判断发行人管理人员薪金水平是否合理;5、取得发行人管
          具体核查细节和
                                 理费用明细表;6、取得发行人审计报告,核查研发费用情
          结果)
                                 况;7、取得研发费用明细表及相关的项目概况。

                                 结论: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异常情况,研发
                                 费用与当期的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匹配。
                                 是否核查发行人报告期足额计提各项贷款利息支出,核查是
                                 否根据贷款实际使用情况恰当进行利息资本化,核查发行人
                                 占用相关方资金或资金被相关方占用是否支付或收取资金
                                 占用费,费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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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所有授信合同、贷款合
                                 同,了解合同中借款金额、期限、用途等;2、获取发行人
                                 短期借款明细账,核对贷款凭证,银行对账单;3、获取发
          备注(请详细描述
                                 行人报告期财务费用明细账,核对利息支出相关凭证及回
          具体核查细节和
                                 单。
          结果)
                                 结论:发行人报告期足额计提各项贷款利息支出,不存在资
                                 本化的情形;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资金被相关方占用情况。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
                                 趋势与发行人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的合理性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了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工资明细表;
                                 2、编制了报告期员工总数、工资总额、人均工资、工资占
                                 成本费用分析表;3、获取报告期内员工结构明细情况,对
                                 报告期内员工工资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进行比较分析;4、
          备注(请详细描述       取得发行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5、取得统计局发布
          具体核查细节和         的深圳市平均薪资水平的数据,与发行人情况对比;6、统
          结果)                 计分析同地区的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情况。

                                 结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
                                 势与发行人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或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平均
                                 水平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
          发行人净利润情         是否分析发行人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以及净利润增减变化情
          况                     况及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编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期间费用等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表;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
                                 合并利润表,分析净利润波动的原因;3、获取发行人报告
          备注(请详细描述       期内的销售明细表,分析销售的变动。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
                                 利润总体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发行人营业毛利对公司盈利
                                 能力的影响较强,营业毛利的增长是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来
                                 源。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产品或服务的
                                 毛利率,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
                                 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结合发行人经营
                                 模式、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等,核查原因及对发行人净
                                 利润的影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报告期分产品的毛利率明细;2、通过网
                                 络查询报告期其他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的毛利率;3、实地
          备注(请详细描述
                                 走访,了解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市场价格;4、获取报告
          具体核查细节和
                                 期定价政策,分析报告期发行人产品价格变动;5、访谈销
          结果)
                                 售总监,了解产品定价依据,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6、
                                 获取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表,分析产品成本的变动;7、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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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按料工费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
                                 的成本情况及变动原因。

                                 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发行
                                 人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众不存在显著差异。
                                 是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2 号
                                 ——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的相关规
                                 定,进行完整核查;政府补助金额较大的项目,是否核查披
                                 露的主要信息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政府补助相关文件,政府补助划款流水
                                 凭证,逐项分析是否属于政府补助;2、与会计师进行交流
                                 并对审计报告披露的政府补助进行核对;3、核查《公开发
          备注(请详细描述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2 号——财务报表附注
          具体核查细节和         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的相关事项。
          结果)
                                 结论:发行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2 号——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
                                 的相关规定,对政府补助金额进行了如实披露。
                                 是否核查报告期内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发行人的影响,核查
                                 是否面临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及对发行人可能存
                                 在的影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相关税
                                 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政府优惠文件;2、与审计报告进行核对,
          备注(请详细描述
                                 核查是否发生重大变大;3、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税
          具体核查细节和
                                 收的变化。
          结果)
                                 结论: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未发生变化。
                                 是否核查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性。其中按应
                                 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核查是否满足确认标准,以及确认
                                 标准的一致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划分标
                                 准核查是否恰当,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分配期限确定方式
                                 核查是否合理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政府补助相关文件、政府补助划款流水
                                 凭证,逐项分析是否属于政府补助;2、与会计师进行交流
                                 并和审计报告披露的政府补助进行核对;3、查阅《公开发
          备注(请详细描述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2 号——财务报表附注
          具体核查细节和
                                 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事
          结果)
                                 项。

                                 结论: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合规。
                                 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核查相关会
                                 计处理的合规性,如果存在补缴或退回的可能,核查是否已
                                 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67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文
                                 件;2、对照相关税收法律及法规,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所
                                 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3、与会计师就发行人及子公司目
          备注(请详细描述
                                 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合规及是否存在补缴或退回的
          具体核查细节和
                                 可能进行访谈;4、核查税收优惠会计处理过程及凭证。
          结果)
                                 结论:发行人符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
                                 合规,不存在补缴或退回的可能,已进行风险提示。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发行人货币资金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含   核查过程:1、获取现金及银
                                 子公司)银行账户清单明细、    行日记账;2、对大额资金往
  22                             银行账户开户清单、开户申      来进行抽查,查阅收付款凭
                                 请单;2、获取发行人银行对     证及附件,核对凭证记录及
          备注(请详细描述       账单、银行账户注销证明;3、   后附银行回单中显示的金
          具体核查细节和         实地走访银行并对银行余额      额、日期、对方户名等信息。
          结果)                 进行函证;4、取得发行人的
                                 征信报告。                    结论:发行人大额货币资金
                                                               流出和流入具有真实的交易
                                 结论:发行人银行存款账户      背景。
                                 均真实存在。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发行人应收账款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的一致性
                                 计划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应收账款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大
                                 明细账及主要债务人名单;      额应收账款的明细账;2、获
                                 2、对大额应收账款变动及其     取应收账款收款情况,核对
                                 账龄进行分析;3、统计实际     回款凭证记录及银行回单中
                                 发生坏账的金额;4、获取应     显示的对方户名是否一致;
                                 收款回款情况及期末应收账      3、获取销售制度及销售合
                                 款期后收款情况;5、对主要     同,了解客户信用期情况;
  23
                                 债务人进行函证;6、查阅主     4、访谈销售总监了解公司收
                                 要债务人工商外档,了解主      款情况。
          备注(请详细描述
                                 要欠款单位的经营情况和信
          具体核查细节和
                                 用记录的查询记录;7、实地     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
          结果)
                                 走访主要债务人,了解信用      方回款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
                                 情况及拖欠原因;8、访谈销     比较小,对发行人不产生重
                                 售总监了解债务人拖欠的原      大影响。
                                 因;9、抽取重要的应收账款
                                 进行核查,查阅销售合同、
                                 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

                                 结论:发行人大额应收款项
                                 的真实,回款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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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
                                                             大额应收款项是否能够按期
                                 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
                                                             收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
                                 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
                                                             项是否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
                                 金额与其营业收入是否匹
                                                             的情况。
                                 配。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报告期银
                                 核查过程:1、获取报告期各
                                                             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2、
                                 期期末应收账款明细;2、获
                                                             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
                                 取报告期发行人销售明细表
                                                             账;3、核查期后应收账款回
                                 及签订的销售合同;3、对比
                                                             款的记账凭证、银行回单,
          备注(请详细描述       分析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是
                                                             核查期后银行资金流水是否
          具体核查细节和         否为发行人主要客户。
                                                             存在异常。
          结果)
                                 结论: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
                                                             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额
                                 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
                                                             应收款项能够按期收回,期
                                 户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
                                                             末收到的销售款项不存在期
                                 款金额与其营业收入匹配。
                                                             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
          发行人的存货
                                 盘大额存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存货明细表;2、抽取大额存货进
                                 行查看合同、发票、入库单、验收单、付款凭证等;3、获
          备注(请详细描述       取了发行人存货核算的会计政策,检查了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具体核查细节和         与流程的执行情况;4、期末对发行人存货进行监盘,对重
          结果)                 要存货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并发函。

                                 结论:发行人采购、存货真实、存在。
                                 是否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的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如
                                 发行人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周转率较低,应结合其业务模式、
                                 市场竞争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披露原因,是否同时分
                                 析并披露发行人的存货减值风险。
          核查情况               是 √                       否 □
  24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分析存货构成的变
                                 化;2、对发行人存货进行监盘,以了解存货情况;3、分析
                                 报告期内存货的周转率,判断存货变动的合理性;4、获得
          备注(请详细描述       存货的库龄分析表,分析是否存在长期不用、变质、过期的
          具体核查细节和         存货。
          结果)
                                 结论: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正常,与其业务模式、市场竞争情
                                 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相一致,通过存货减值测算,发行
                                 人对存货充分计提了对应减值准备。
                                 是否核查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
                                 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请详细描述       核查过程:1、取得发行人申报期各年度的存货明细表,关
          具体核查细节和         注期末存货余额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异常;2、取得报告期
          结果)                 各年度成本明细表、报告期费用明细表及费用率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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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毛利率变动明细,分析发行人当期成本、费用是否异常。

                                 结论:公司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
                                 项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
                                 是否核查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的建立和报告期实际执行情
                                 况,异地存放、盘点过程存在特殊困难或由第三方保管或控
                                 制的存货的盘存方法以及履行的替代盘点程序。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2、取得期末盘
                                 点计划、盘点记录、盘点结论;3、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的仓
                                 库分布情况;4、参与发行人存货盘点,对重要存货进行了
          备注(请详细描述       抽盘;5、了解公司存货核算的会计政策,检查了公司存货
          具体核查细节和         管理制度与流程的执行情况。
          结果)
                                 结论: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存货盘点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对
                                 异地存放、盘点过程存在特殊困难或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
                                 存货的盘存方法以及履行的替代盘点程序合理。
          发行人固定资产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
          情况                   的真实性
          核查情况               是 √                         否 □
  25                             核查过程:1、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卡片帐及明细表;2、实
          备注(请详细描述       地查看固定资产状态;3、参与期末固定资产盘点。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运行良好,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真
                                 实。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发行人银行借款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情况                   行,核查借款情况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期借款及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检查授信合同、   核查过程:获取企业信用报
  26
                                 贷款合同等;2、函证银行借     告、银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
                                 款;3、走访发行人开户行,     同,查阅银行借款及回款凭
          备注(请详细描述
                                 打印企业信用报告,核对上      证。
          具体核查细节和
                                 面记载的银行借款项目。
          结果)
                                                            结论:报告期末发行人到期
                                 结论:发行人借款发生真实、 银行借款均已归还,不存在
                                 数据准确。                 借款逾期情况。
          发行人应付票据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获取了发行人票据备查簿,对发行人应付票
  27
                                 据总体情况进行核查;2、抽取了应付票据对应业务凭证、
          备注(请详细描述
                                 合同、发票、签收单等,核查对应支付行为贸易背景。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经核查,发行人应付票据均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应付
                                 票据相关的合同执行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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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
          发行人的环保情
                                 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
          况
                                 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查阅发行人现有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及其批复、环保验收文件;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环境
                                 监测报告,核查污染排放是否达标;3、查阅发行人三废处
  28                             理合同及承接业务方的资质;4 取得发行人环保设备清单及
                                 环保支出明细;5、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发行人及子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公司是否存在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6、实地走访发行人
          具体核查细节和
                                 及子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
          结果)
                                 解发行人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
                                 依法经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因环保违法被环保部门处
                                 罚。取得了环保主管部门的守法证明文件。
          发行人、控股股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
          东、实际控制人违
                                 部门进行核查
          法违规事项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各主管部门出
                                 具的守法证明材料;2、走访市场监督管理、税收、土地、
  29                             环保、海关、安监、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了解发行人
                                 经营活动是否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取得发行人、控股
          备注(请详细描述
                                 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合法合规的说明;4、网络查询发
          具体核查细节和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项。
          结果)
                                 结论:发行人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经营,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土地、环保、海关等政府
                                 部门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
          事、高管任职资格
                                 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上述人员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身份
                                 证明材料、简历;2、取得了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
                                 明》,发行人董监高均不存在犯罪记录;3、发行人董监高
  30                             出具守法承诺;4、网络查询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存在违法违
                                 规的情形,是否被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被限制禁止证
          备注(请详细描述
                                 券市场的情形。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管不存在被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
                                 查的情况。



                                         3-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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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管遭受行政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
          处罚、交易所公开
                                 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谴责、被立案侦查
          或调查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上述人员毕业证、独立董事资格证、身
                                 份证明材料、简历。2、取得了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
  31                             证明》,发行人董监高均不存在犯罪记录;3、发行人董监
                                 高出具守法承诺;4、网络查询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存在违法
                                 违规的情形,是否被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被限制禁止
          备注(请详细描述
                                 证券市场的情形。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管不存在被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
                                 查的情况。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
          发行人税收缴纳
                                 行人主管税务机关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核查发行人纳税政策和批文;2、取得发行人
  32                             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税款缴纳凭证;3、取得了税务机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关出具的守法证明;4、走访了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发行人
          具体核查细节和         依法纳税情况。
          结果)
                                 结论:发行人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发
                                 行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
          发行人披露的行
                                 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
          业或市场信息
                                 际相符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查询行业分类,确定发行人行业类型;2、查
                                 阅发行人招股书披露的行业数据及引用文献资料,核查引用
                                 是否准备、客观;3、取得了行业协会对行业内主要企业的
          备注(请详细描述
                                 排名文件。
          具体核查细节和
  33
          结果)
                                 结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引用行业或市场信息来源客观、
                                 独立、真实,不存在虚假披露发行人市场地位和占有率的情
                                 形
                                 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
                                 化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与市场上
                                 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及其走势相比是否存在显著
                                 异常。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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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过程:1、获取产品销售明细表;2、网络查询同类产品
                                 报价,对比分析差异情况;3、对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发行
                                 人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对比情况。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论: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
          结果)
                                 化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与市场上
                                 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及其走势相比是不存在显著
                                 异常。
                                 发行人属于强周期性行业的,发行人收入变化情况与该行业
                                 是否保持一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显著的,季节性
                                 因素对发行人各季度收入的影响是否合理。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收集行业相关信息,判断发行人是否属于周
                                 期性行业;2、对比发行人销售明细,分析收入是否具有季
          备注(请详细描述
                                 节性变化。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不属于强周期行业,受下游客户销售结构的影
                                 响,通常下半年销售大于上半年销售。
          发行人涉及的诉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讼、仲裁               法院、仲裁机构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实地走访了发行人所在地法院;2、通过全国
                                 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发行人是否存在诉讼的情形;3、核
  34
                                 查审计报告中关于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信息;4、走访供
          备注(请详细描述
                                 应商和客户,了解发行人发生交易纠纷、诉讼、仲裁的情形;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
          高管、其他核心人
                           机构
          员涉及诉讼、仲裁
          情况
  3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取得派出所出具的关于发行人董监高及核心
          备注(请详细描述       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董监高均不存在犯罪
          具体核查细节和         记录;2、得发行人关于诉讼、仲裁的声明。
          结果)
                                 结论:发行人董监高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形。
          发行人技术纠纷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查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6                             核查过程:1、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实地查询和网络查询,
          备注(请详细描述       核验了发行人专利证书信息;2、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具体核查细节和         了解发行人技术情况;3、取得核心技术人员劳动合同、保
          结果)                 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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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结论:发行人使用的核心技术不存在纠纷。

          发行人与保荐机
          构及有关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董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
          事、监事、高管、
                           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相关人员是否存
          在股权或权益关
          系
  3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查询发行人股本结构及演变情况;2、取得发
                                 行人及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的说明;3、完成保荐机构的利
          备注(请详细描述
                                 益冲突审查。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结论: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
                                 监事、高管、相关人员不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
          发行人的对外担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保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发行人出具无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2、走访
  38
                                 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开户行,了解发行人担保等事
          备注(请详细描述
                                 项;3、取得发行人信用报告,查阅担保相关信息;4、向银
          具体核查细节和
                                 行询证。
          结果)
                                 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发行人律师、会计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对
          师出具的专业意
                                 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见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核查过程:1、对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独立核查,对律师出
                                 具的意见和签名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对存在的疑问进行独立
  39                             审慎判断;2、独立对发行人重要客户、供应商、银行进行
                                 了函证和走访;3、参与存货、固定资产监盘,对重要会计
          备注(请详细描述
                                 科目和会计指标进行了核查分析,对会计师出具的意见和签
          具体核查细节和
                                 名进行了审慎核查,对重点问题进行独立审慎判断。
          结果)
                                 结论: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了审慎核查,
                                 并对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发行人律师、会计师
                                 出具的专业意见与保荐机构的意见不存在重大实质性差异。
                                 核查情况(请详细描述具体核查细节和结果)
                                 核查过程:1、核查发行人股权结构以及对外投资情况;2、
          发行人从事境外
                                 核查发行人主要会计科目,未发现来自境外经营所得或境外
  40      经营或拥有境外
                                 资产;3、查阅律师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境外经营或拥有境
          资产情况
                                 外资产的专业意见。

                                 结论:发行人未开展境外经营,也未拥有境外资产。
  41      发行人控股股东、 核查情况(请详细描述具体核查细节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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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为境         核查过程:1、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
          外企业或居民           明文件;2、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无境外居留权
                                 的说明。

                                 结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公民。
                                 核查情况(请详细描述具体核查细节和结果)
          发行人是否属于
          红筹企业、特殊股       核查过程:1、查阅发行人的工商外档资料,取得发行人的
  42      权结构企业、未盈       股东名册;2、查阅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利企业、分拆上市
          企业                   结论:发行人不属于红筹企业,不存在特殊股权结构;发行
                                 人不属于分拆上市。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
                                 及推荐暂行规定》设置了上市推荐行业负面清单,包括农林
                                 牧渔、农副食品加工、采矿、食品饮料、纺织服装、黑色金
                                 属、电力热力燃气、建筑、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
                                 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和修理等传统行业,原则上不支持
          发行人是否符合
  43                             上述行业的企业申报创业板上市;2、发行人主要从事锡膏、
          创业板定位             焊锡丝、焊锡条等微电子焊接材料以及助焊剂、清洗剂等辅
                                 助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唯特偶从事的行业属于“C39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结论:发行人不属于上市推荐行业负面清单的行业,符合创
                                 业板定位。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核查情况              是 √               否 □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
          发行人选取的上         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44
          市标准指标
                                 核查情况              是 □               否 □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
                                 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核查情况              是 □               否 □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45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三      其他事项

                                 无
  4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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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请详细描述
          具体核查细节和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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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
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
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
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殊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
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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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荐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郝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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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荐 代 表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幸思春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姜文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3-1-4-77